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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靠着树,闭上眼睛眯了一会儿,很快又到了鞋厂下班时间。

下午的售卖的挺顺利的,比昨天卖的还快,除了时不时有顾客问陈行一怎么没来。

今天结束的比较早,李可收完摊去农贸市场购买原料,卤料也需要再添一点。

考虑到明天是王刚第一天卖,还不知道情况如何,李可决定每样东西少准备一点。

买完生产资料,李可又去买了一顶遮阳帽。

掂量掂量沉甸甸的荷包,又去糕点铺子买了一盒奶油面包,烧鸡店买了一只烧鸡。

骑着自行车,哼着小曲,李可开开心心回家了。

到家天还是亮的,先把车停到自家院子里,洗了把脸。

带着奶油面包和烧鸡去到了婆婆家。

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婆婆家堂屋门虚掩着,屋里传来阵阵压抑的哭声。

李可不知道屋里什么情况,只觉得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鼓起勇气敲了两下门,哭声停了,来开门的是面无表情甚至脸有些黑的公公。

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公公,李可吓得后退了半步。

于向东挤出一个笑脸,很努力的在释放笑意。

然后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喊她进屋。

来到屋里,看到婆婆坐在沙发上,一个面色枯黄的中年女人靠着婆婆坐,脸红红的,面颊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只是大热天的,还穿着长袖长裤。

李可隐约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旁边坐着三个小姑娘,最大的也不过十岁左右,都穿着旧衣服。

看到她进来,纷纷抬起头,眼神胆怯的看了她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去,手指不安的搓着衣角。

“可可回来啦,今天还顺利吧?”婆婆招呼她坐。

“挺好的妈,天没黑就卖完了。”李可没提今天遇到王刚的事。

“这是你二姐,回家看看。”

“这是可可,你弟媳妇儿。”

婆婆简单为二人做了介绍。

互相打过招呼后,李可就把自己带来的,公公接过来放在桌子上的奶油面包打开了,递给三个小姑娘,示意她们吃。

小姑娘看到奶油面包眼睛都亮了,其中一个没忍住吞了吞口水。

但三人都没动手去拿,三双眼睛一齐看向母亲。

“我这来的匆忙,也没给你带啥东西,这太贵了,你留着吃吧,她们不喜欢吃甜的。”二姐十分局促的拒绝了。

听完妈妈的话,三个小姑娘眼里的光都灭了,但都没有出声反抗。

“大丫,拿着,带着妹妹们去厨房吃,这个是你们舅妈,谢谢舅妈给你们吃奶油面包。”婆婆发话。

“听姥姥的,拿着吃吧。”二姐说道。

“谢谢舅妈。”大丫看妈妈点头同意了,才接过奶油面包盒子,牵着两个妹妹去厨房了。

厨房里,陈向东围着红围裙正在做饭。

“唉…可可也不是外人。”婆婆长叹一口气,简单说了下二姐的情况。

二姐婆家重男轻女,三个女儿起的名字都是招弟,来弟,爱弟。

二姐生三胎的时候难产,伤了身体无法再生育。

婆婆以此为缘由要儿子休了她,丈夫天天喝酒,喝醉了就打她。

地里的活儿都是她干,家里的活儿都是三个女儿干。

今天大中午,丈夫就着一盘花生米又喝上了,喝多后不光打她,还动手打了女儿,二姐忍无可忍就带着三个女儿跑回娘家了。

饶是见多识广的李可听了,也气的不行。

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吗?

还给女儿取名字,什么招弟,来弟,爱弟。

怪不得婆婆刚刚不叫名字叫大丫,这还没大丫,二丫,三丫好听呢。

婆婆还说什么休了她?休?他们家是在大清朝,还没进化到现代吗?

一个男的,天天不干活就在家喝酒,喝多了还家暴。

李可很想说,这样男的,不离还留着过年吗?

但这话轮不到她说,李可也不是那么没有分寸的人,况且婆婆还没发话。

自己作为弟妹,只能握着二姐的手说,“你受苦了,二姐,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你一定要说。”

二姐陈淑兰深吸了一口气,鼓了很大勇气才说,“你和行一结婚的时候,我不是拿了五千块钱,这个是她爸同意了的。那钱是大丫的彩礼钱,说是先定亲,等她再长大几年再结。”

“大丫才多大啊。”李可十分震惊。

“大丫刚满十一,现在她爸非让我把钱拿回去,不然就把大丫送去那家当童养媳。

他明知道我现在拿不出来钱,他就是故意这么说,想把大丫送走。

这门亲事我本来就不同意,那个男的是个傻子,都三十了,比我都大。

大丫才十一,过去可怎么过啊。”陈淑兰一边说一边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

李可听完就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了,有零有整,数了数一共九百六十七块钱。

李可拿出来六十七块,把剩下的推过去,“二姐,这里一共是九百块钱,你先拿着,剩下的四千一百块钱,你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一定还给你。”

“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了这个傻子,还会有那个瘸子,卖完大丫,还有二丫,三丫。你好好想想妈的话,淑兰,你还要跟他过吗?”婆婆说道。

“妈,我不敢,我不敢离婚啊。”陈淑兰一边说一边嚎啕大哭。

李可赶紧掏手绢,拿纸,递过去。

二姐擦泪的时候,手臂上的衣袖滑落,露出了胳膊上青紫交加的伤痕。

李可瞬间明白刚进门的不对劲从何而来了。

“你怕什么呢?有我和你爸在呢,你还有姐姐哥哥弟弟,我们都不会不管你的。”李芳一边给陈淑兰擦泪水一边说。

“我怕拖累你们,我怕给你们丢人。”陈淑兰哭得更大声了。

“傻孩子。”婆婆长叹了一口气。

这个年代没有人离婚,女人大多依附男人而活,男人再差劲再不争气,大多数女人也只是选择忍气吞声。

在她们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离婚这个选项。

在大家眼里,离婚确实是个丢人的事情。

很多女的,一旦结婚后,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

离婚后更是无处可去,婆家往外赶,娘家嫌丢人,让一个女的离婚无异于逼她去死。

婆婆能支持二姐离婚,李可还是十分震惊外加钦佩的。

不过这个年代,女人工作机会很少,自己有手有脚怎么都能活。

想要养活三个孩子,还是非常困难的。

“二姐,我现在在鞋厂门口卖吃的,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干。”李可主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