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寂无声的夜笼罩四野,沙漠边缘地带,气温下降得很明显。吃剩的羊肉被取下来搁在了桌上,车嘎力巴往炉子里添着干牛粪和木柴,让火焰烧得更旺一些,驱散肃然的寒意。
他呵出一口热气,含笑道:“上次在银川,我就应该猜到的,这世上能有黑飞子那种诡异的东西,那有人能几十年不老,也不算稀奇了。”
“……对我了解得越少,对你越有好处。”朝兮侧面解释着为什么不与他相认,继而换了个话题,“我也很惊讶,你居然是替吴老狗做事的。”
车嘎力巴点了点头,识趣地没有追问,而是说:“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了,我就离开了草原,在五爷手底下做了几年事,之后就去了银川看狗场。”
“看来狗五爷很信任你,把这么大一个杀手锏都交托给你了。”
朝兮指的是小满哥。
车嘎力巴摸摸后脑勺,笑着说:“五爷对我们家恩重如山,我也是略尽绵力而已。”
朝兮眯了眯眼,状似无意地问:“……但是,上次在银川的时候,你不是说要躲避汪家人的监视么?怎么会在这儿……”
“小太爷能用的人不多了,我只是在这儿带带路,不碍事。”车嘎力巴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朝兮轻轻颔首。
其实并没有车嘎力巴说的这么轻松,现在知道古潼京的人太多了,汪家人随时可能追上黎簇,车嘎力巴万一被黑飞子盯上,那也不是闹着玩儿的。
他会来,是因为对吴家和吴老狗的忠诚。
有一句话他说的很对,吴邪能用的人确实不多了。
他们围着火炉说起别后之事,车嘎力巴便将他爷爷,也就是向导去世前后的事说了一些,物是人非事事休,朝兮唏嘘不止。
气氛变得有些凝重,这时,车嘎力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拉开领口,摸出了一枚鹌鹑蛋大小的金麒麟坠子,给朝兮看。
“这是你走的时候,让我爷爷给我打的。”车嘎力巴道,“我戴了几十年了,逢凶化吉,确实有用。”
朝兮定睛一看,转而嗤笑:“你肯定是被他忽悠了,我当初给你爷爷的可是这么大的金元宝,打出来怎么可能就这么一块小坠子?”
车嘎力巴连忙解释:“不是的,原本是很大的一个麒麟锁。后来给爷爷奶奶治病……没办法,慢慢的就都付医药费了,就剩下这一点儿了。但是每次爷爷都会让金匠把剩下的金子,重新铸成麒麟,让我一直带着。”
向导也算是个实心眼的蒙古人,尽管当初朝兮只是随口一说,向导还是记住了,希望真能借着麒麟保佑孙子聪明伶俐,长命百岁。
这大抵也是许多长辈最朴素的心愿了。
“幸好你现在也不缺钱了,继续戴着吧。”朝兮道。
私事说完了,该轮到正事。
车嘎力巴终于问到了他此行目的:“小太爷没有说你会来,是出什么事了?”
朝兮摇了摇头。
他半真半假地说:“大事没有,只是外面有了一点儿其他情况,我想当面确认他的状况……顺便保证那个孩子能安全到达。”
“……现在是三个孩子,一个女人。”车嘎力巴摇头苦笑,“小太爷可没说会来这么多人。”
“所以,幸好我来了。”朝兮说,“但愿不会有人拖后腿吧。”
*
后半夜,因为喝了太多酒,黎簇走出了睡觉的蒙古包,去远处背人的地方放水。
夜晚的草原刮起了猎猎西风,从背后吹过来时很有推背感,黎簇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解决完人生急事,酒也醒了大半,慢慢地转回去。
突然,他发现前面的一处矮坡上,有一个黑色的影子。
深更半夜的,他第一时间就惊出了一身冷汗,心说不会遇上狼了吧?
毕竟这里是辽阔的戈壁草原,他赤手空拳,离蒙古包还有一段距离,万一遇上野兽肯定要挂彩。
他站在原地观察了一会儿,没有听到狼嚎声,就壮着胆子继续往前走,待走得更近些,他才意识到那好像是一个人,西风送来了淡淡的酒香,应该是有人在那儿坐着喝酒。
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种地方喝大酒,是有毛病么?不怕被风吹得嘴歪眼斜中风偏瘫?
心里这样吐槽着,他的脚步没停,一直走到离那人只有一步之遥,黎簇才认出那竟是刚刚给自己砸过钱的大金主。
对方好像是先认出了他,在他想要开口之前,就突然举着一个酒囊,伸到了他的面前,头也不回地说:“少年郎,还能喝么?”
少年郎?黎簇被这种古色古香的称呼弄得一头雾水,不过身体已经先于大脑做出反应,把酒囊接住,仰头喝了一口。
只一口他就发现不对,这里面并不是酒,酸酸甜甜,温温热热,似乎是解酒汤一类的东西。
搞什么鬼?
“好喝么?”大金主又问。
黎簇觉得好气又好笑,皱了皱眉,说道:“这又不是酒……”
“不是就对了,小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
“我才不是小孩子——”
像黎簇的这个年纪,虽然的确未成年,但对年纪问题比女孩子还要敏感,听不得任何人明里暗里说自己幼稚。
但金主似乎完全不care他的心情,仰着头,看向苍茫无尽的天穹。
奇奇怪怪的。
这是黎簇经过一昼夜的观察以后,对谢朝兮的总结。
他在旁边坐了下来,也看了看夜空。或许因为有风,今夜的星星并不怎么灿烂,之前苏万也抱怨过,说这里没有光污染,也没有碍眼的高大建筑,如果天气晴朗,一定是观赏星空最好的地方。
像这样坐着,仰视着辽阔的夜空,会有自觉是沧海一粟的渺小感,无端端的心生寥落。
黎簇侧首去看谢朝兮,并不明朗的星光下,这是一张堪称伟大的容颜,背地里议论的时候,苏万一度猜测他其实是某个隐藏身份的国际明星。
现在凑近了细看,每一个弧度、曲线都经得住推敲,尤其是那双丹凤眼,当真出奇的漂亮。甚至看的久了,他都要怀疑自己的三观还是不是那么正直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打了个寒战,连忙喝了几口解酒汤。
等冷静下来,黎簇问道:“吴邪……他还在那片沙漠里么?”
朝兮微微笑了一下,说:“他应该在里面等你吧……你很在乎他的安全么?”
“……你觉得人质会在乎绑架犯的死活么?”黎簇撇撇嘴,啐道:“你是怎么交到吴邪这种朋友的?”
朝兮故意逗他,“人质怎么就不能在乎绑架犯,你没听说过斯德哥尔摩吗?”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通俗来说,就是人质爱上绑架犯。
黎簇想了想吴邪,飞快地摇摇头,嫌弃地说:“老子是二十一世纪大好少年,你别想把我往阴沟里带。”
“你这话说的,这都什么年代了?”朝兮瞥他一眼,凉凉道:“我这一生,就曾遇见过很多像你一样年轻的人,他们都想在我心里留下点儿什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黎簇瞳孔微震:留下点儿什么?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么?
虽然这个谢朝兮的确长得祸国殃民,但是……但是……
他不至于膈应或反感,只是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有一点震撼,还有一点好奇,遂追问道:“他们?他们是谁?吴邪吗?”
“他们……”朝兮收回目光,重新看向夜空与星辰,“……老了,死了,还有的,相见不如不见。”
他的语气轻飘寥落,一出口,就被戈壁滩肆虐喧嚣的狂风吹散,融入轰然奔流的时间长河。
这话说的,就好像他活了几百岁了,明明看起来比吴邪还年轻一点吧——黎簇如是想着,把剩下的解酒汤一饮而尽,全身就都变得暖洋洋的了。
……这大金主心肠还怪好的。
他想了想,在心底默默补充了给谢朝兮的评价:奇奇怪怪的……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