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乐文小说!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杀死那个江湖人 > 第238章 我永远在你身后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就在这一天,南初七结束了他的最后一次入围,两人临近看城时,明若清还在调侃到底是谁赢了,南初七信誓旦旦肯定是他,又说猎到的墨狐皮适合给姜云清做衣裳,连样式都想好了。其实争来争去,都是希望时间过得再慢一点,他们就可以多说几句。

“明年还有机会,今年就到这了。”南初七走在前头,余晖落在他身上拉开很长一段光影,那只没入发丝的蛇形耳夹也若隐若现,火烧一般的,引着明若清看向最远的天际。

“是啊……你看夕阳真美。”明若清半眯着眼,举手眺望日暮将草原镀成琥珀色,还能看到兽群在视野尽头跳跃,既深邃又充满了活力。她转回脑袋,把马鞭同缰绳捏在一起,随南初七的马儿越来越远,不知道他有没有回头看过,她说:“那我也送你到这了。”

离开猎场的事没多少外人知晓,毕竟南初七先斩后奏,私底下做了决定,惊得大家无话可说。

许文竹无语地表示就知道会这样,转念一想南初七确实是为了正事,她也不好阻拦,干脆摆摆手:“去吧去吧,要是有了准信,你早点跟我联系。”

就和那天离开玉雪城一样,不过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南初七终于能和姜云清独处了,他一点都不想听别人的客套话,但是礼物他还是照拿不误。

所以凭什么后来者居上,因为南初七又争又抢。

付清乐赶得迟,这二人要离开猎场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他来不及告诉姜云清卦象的意思,不过他想,虽然南初七平日里是抽象了一点,但跟着他走未必是件坏事。

说实在的,付清乐由衷觉得姜云清待在南初七身边才最安全。

南初七临走前也还记得跟付清乐说自己会去贺生的,付清乐微微笑了笑,抽出右手拍着他的肩背,十分郑重:“好,我知道了,你们放心去吧,我永远在你身后。”

狼山猎场不比玉雪城,姜云清不能当众放出逆魂,因此这次出行全靠初云号,所以严格上来讲,有尉弘毅掌舵,他们不算独处。

当初云号逐渐远离众人的视野,南初七才松开阑干,转过身半倚着。秋日带来的凉爽和无人打扰的空闲让他感到称心,而脚边就是一直围着他和姜云清转的胖胖,斯情斯景,岁月静好,他也就不留那些晦气的玩意了。

于是一把摘掉背后的画像——他知道是付清乐贴的。

什么永远在他身后,全世界最自恋的人非付清乐莫属。

可这样的小动作依旧戳中了南初七的笑点,他用手抵唇,身上那股野劲似乎也随风吹去,最后只剩下光风霁月的少年气,姜云清回望他时,很难不被他的情绪所感染。

生活就是由这些点点滴滴堆积而成的,值得与不值得的问题无人知晓,至少现在,姜云清的“刚好”里多了一份南初七的笑,即便他站在那里什么都不说,姜云清也会深刻地记住他此刻的模样。

初云号最先驶入江都,书中有言天下三分明月夜,江都无赖便占了二分,这颗流光溢彩的明珠留下了太多名人雅士的足迹,他们为其挥洒笔墨,孤篇横空出世,写尽人生只合此地死、十年一觉温柔梦,可见江都繁华富贵,诗情画意,就连这里的月亮,也与别处大有不同。

州界多水,水波扬也,这里好似永远充斥着三月烟雨的空灵迷蒙,是还未窥视全貌,就要随流先大醉一场,因而江都人俱有文脉不断的才气,喜小富即安,小胜即满,无快意却惬意,叫南初七当场决定要在这里定居。

姜云清和南初七白日游览江都城,桥船相汇,远看最相宜,这景色的好处也大多都在水上,虽曲折却幽静,倒不失为一项乐趣。

后路过香火旺盛的古庙,南初七因为那根红绳来了兴致,怎么说都该拉着姜云清再求一遍。其实他不需要证明什么,或许是一种仪式感,直到亲手把刻着二人名字的木牌稳稳挂在树上,他想,这下姜云清要和他待一辈子了。

姜云清插完三炷香,跪在蒲团上许愿,内容与平常香客没什么不同,南初七也不缠着他问,只在一旁虔诚地双手合十,又磕了一头,很是规矩。姜云清睁开眼时以为他求完了,却听他说:

“姜晚字云清,金陵人士,求佛祖保佑他头脑发昏,愿与我成亲。”

看他煞有介事地磕头,姜云清还愣了一下,头脑发昏?哪有人这么求的?

有点耍无赖,又有点傻。

不过,姜云清重新扭过头去,他还真是头脑发昏,默默应了南初七的愿望。

南初七没有其他动作,他知道姜云清都听见了,而心底真正所念,两人竟是如此默契。

前有姜云清姻缘树下陈三愿,后有南初七面对青灯古佛,好似回到河仙城的水龙之夜,那日他说过的誓言,都在这里慢慢地兑现。

所以他也求:“一愿复旧如初,二愿清辉不减,三愿人长久,白头共相见。”

心里念完后,他才睁了眼,看着供桌上的香灰一点点散开,于神明之事,他在这一刻真的信了。临别前,庙里掌管香火的庙祝各自送了二人一张平安符,为留作纪念,南初七仔细地收下,好好向庙祝道了谢。

姜云清知道南初七来过江都,和他出行最大的好处便是缺不了吃食,但需要排长队才能买到的特产南初七就不喜欢,立马拉着姜云清去别处,总之,跟着他走绝对不会被饿死。

此时姜云清的手中还捏着块扒糕,另一只手在南初七手上,听着南初七从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分享当地风光,他对江都不熟,不如安安静静地边走边吃,美景倒成了次要。

没想到这一走下去,竟真的找到了当初那家炒饭摊。

而摊主也还记得南初七,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你!那个连吃三碗的人!”

这不可谓不记得,摊主颇为惊喜,能够再次相遇实在是缘分,就算南初七不提,他也要喊着二人赶紧来店里坐下。

居然会以这种方式被人熟知,但时隔快一年,摊主的炒饭生意已经越做越旺,南初七发自内心地替他高兴,更有茫茫人海中绝妙的际遇,还需要讲什么客套呢。与其攀谈时,话题多半围绕着最初请客的明若清,对摊主来说,明宗主的贵客就是他的贵客,趁店里有人打下手,他就坐在二人对面,真挚问道:“道长可安好?”

明若清离开江都有一段时间了,听闻碧落霞在秋猎上大放异彩,摊主除了骄傲,更多的还是关心。虽然街上总有门生经过,但他最想看见的那位始终不在,心里空荡荡的,早知道他也该带着他的炒饭摊去云中,免得碧落霞远离家乡水土不服。

南初七正在擦拭姜云清面前的桌案,听闻此话含笑挑眉:“都好,都好。”

有八卦阁随时跟进秋猎现场,各家荣光自然早已传遍修真界,落在家家户户的耳朵里,多的是像摊主这样时刻关注结果的人。不过,若论最终赢家,委实是困难,南初七回想碧落霞诸位女弟子的马上英姿,他也感到佩服,还隐隐有点危机感,向摊主打趣自己恐怕要输给她们了。

姜云清便顺着话附和:“若这样说,多亏薛大师姐不在,你能输得更快。”

南初七已经抽出筷子,随口道:“班门弄斧,我不和她比。”

摊主还挺惊讶:“咦?大师姐真没去云中啊?我就说我前几天看见的人怎么这么熟悉呢。”

这次千里迢迢远赴江都不止是顺路,也是为了探望薛本宁,虽有小狗陪伴,但寄回来的书信无法探究真实情况,姜云清和南初七都很关心她的,打算待会就去一趟如梦关。

后面的话姜云清不怎么记得了,唯一记住的是,南初七真的能吃三大碗炒饭。

……还挺可爱。

姜云清微微垂眸,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表情,见多了大风大浪也就习惯了,倒是摊主朝他竖起拇指,表示万般的肯定:“当时道长也看傻眼了,以为你费尽心思敲诈她呢,真不愧是你啊。”

摊主并不知道这二人的关系,他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南初七非常有意思,便给姜云清详细讲述那天的画面,熟稔得像是相识已久的好友。或者说,南初七已经霸占了姜云清的全部,即使从前悉数错过,但在往后,总能让他重新认识南初七这个人。

姜云清借着喝茶的动作掩住了唇边笑意,就和沔阳八卦阁的巧合一样,哪有什么蓄谋已久,无非是他先闯进了南初七的世界而已。

“你朋友挺多。”

一听这话,南初七立马放下筷子,显摆似的摊开双手,用他独特的长调说:“唉,人缘好——没办法!”

南初七就是能把日子过得特别热闹,姜云清又不是第一天才发现,他当然喜欢这样鲜活的南初七,因对方而起,好像人生也可以有另一种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