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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穿着肚兜当妖王 > 第68章 白庆年的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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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庆年一拍脑门,失笑道:“咱们光顾着喝酒了,把他们俩给忘了,我现在就收了法宝。”随着白庆年口中念诀,随手一挥。帷帐重新变成了一块红布,收入到了他的手上。但眼前的场景,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下巴。只见一条大青蛇,和一条巨型带鱼缠绕在一起,就像麻花一样。蛇信子都塞到带鱼的嘴里了。

白庆年反应也是迅速,手中一挥,红布重新化成了帷帐,罩在了二人的周围。随即,若无其事的对着钱满山说道:“今天天气不错呀,咱们继续喝酒吧。”然后,又对着身边的500精锐命令道:“你们回去待命吧!”

500精锐自然都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也没做犹豫,直接化作500道白光,又没入了大海中。

帷帐中的白冰倩疑惑的说道:“刘青哥哥,刚才周围好像一下子亮了?”

此时,刘青的蛇身正在皇带鱼的身上蹭呢。想也不想的说道:“什么亮了?做事情的时候不要分心!外面那么多人替咱们守卫呢,谁也打搅不了咱们的好事!”

刚才的一幕,不少人都看到了,这里面也包括了齐小胜。至少现在齐小胜还是个人

,他可接受不了刚才的一幕。接着又偷偷看了一眼岳思雅,总算长出了一口气。一想到自己老婆居然是位山神,齐小胜的心中就难免有一些激动。于是,悄悄跑到了岳思雅的旁边。

此时,海鲜也收拾的差不多了,岳思雅和白大姐正在弄着烧烤。这里的鱿鱼确实很大,要两根签子并排穿起来,才能保证烤得均匀。

齐小胜偷偷的在岳思雅耳边说道:“小雅啊!你看刘哥,刚见面就把人家公主拿下了!咱们俩都认识好几年了,你看…能不能找个时间…咱们也…”妖族的听力是相当的好啊,白大姐手拿着一只鱿鱼,对着齐小胜说:“小胜,你看这只鱿鱼。”

齐小胜闻声望去,只见白大姐,两只手分别拿着两根签子,然后用力一扯,鱿鱼就变成两半了。齐小胜只觉得,脊梁骨冒出了阵阵的凉气。

白大姐说道:“你现在也就相当于,一个会用法宝的凡人而已,还想和山神发生点什么?你吃不消的!结果比这只鱿鱼还惨呢!”

齐小胜听闻,赶紧熄灭的心中,那一团蠢蠢欲动的小火苗。为了缓解尴尬,齐小胜问道:“白大姐,你说修仙到底修的是什么呀?你们修仙吃的东西和普通的一样吗?以前在公司吃饭的时候,我也没看出来你们有什么不同啊?”

白大姐笑道:“你想问修仙,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仙,什么是人。简单点说,就像前阵子那个皇极道人,他的身体没了,只剩下灵魂。那你说,他还是不是皇极道人呢?如果是的话,那身体又算什么呢?”

齐小胜挠了挠头,说道:“这些基础的东西也没人教我呀!你们所告诉我的,都是修仙的道理,以及一些感悟。如果真让我自己想的话,等到七老八十,我都成老头了,修仙还有啥意思了?”

白大姐叹道:“在人类的世界里,只认这副身体,哪怕灵魂被夺舍了,都不重要。因为他们没有检测灵魂的手段。但是修仙,修的就是灵魂,我用科学一点的解释,其实很多神话故事都是真的。所谓的神仙,只是生活在多维空间的,一种高级生命体。那个时候空间壁垒不完善,经常有高位面的生命体,下到低位面的空间游玩。就像你每天下班了去看蚂蚁一样。在低位面空间的人眼里,那些高位面的生命体就是神仙。只不过现在,由于天上的神仙实在太多了,为了避免有些神仙下界,搞点什么裙带关系,再带几个人上来,所以就把空间连接的通道给关闭了。你听说过修仙要渡雷劫吧?那就像考试一样,目的是要筛选出一些合格的人,毕竟天庭不要废物。”

齐小胜似乎明白了一点,又接着问:“那普通人怎么成神仙啊?”

白大姐说道:“飞升上天是不需要身体的,对于神仙来说,凡人的身体就是累赘。你知道咒语吧!那些咒语就是神仙的语言,你也可以认为是大自然的语言。那些呼风唤雨的神仙,都是掌握了风雨的语言。这样风雨才能任其驱使,咒语,只不过是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你可以理解成外语,去了哪一国,就要讲哪一国的语言。如果你不会讲,也不懂其中的意思,几乎就是寸步难行。简单的说,你要学习高位面的生活方式以及语言。学好了就能成仙,如果学不好的话,下辈子继续努力吧!”

齐小胜试探的说道:“那些凡间的修仙功法,就是高位面的生活准则吗?”

白大姐说道:“凡间的修仙功法,只是一些初窥门境的修仙者,自己猜想的。有一些是对的,有一些是错的,良莠不齐。比如,拿着一本小学课本,学了50年,你也达不到中学的水平!但好歹也比一般人强点。”

齐小胜又问道:“封神榜里,二郎神不就是肉身成圣吗?还有托塔天王那一家子!他们的身体不是累赘吗?”

岳思雅这时候有点看不过去了,自己的男朋友真是傻的可爱。于是插嘴说道:“二郎神是玉帝的外甥,你确定他那是肉身?那是正正经经的仙体。哪吒是灵珠子,身体是太乙真人用莲藕做的,那也不是肉身。至于李天王的一家子,都是托了哪吒的福啊!哪吒是女娲娘娘钦点的先锋官,多少也得给点恩泽呀!”

齐小胜说道:“小雅,那我和你结婚了,我能成神仙吗?”

岳思雅白了齐小胜一眼,说道:“我级别太低,家属进不了编制。”

齐小胜并没有多少失望,反而笑着说:“幸好你级别低,你要是级别高了,估计也看不上我!”

岳思雅心中一颤,仿佛想到了什么。随手拿起一个半生不熟的螃蟹腿,直接塞到了齐小胜嘴里。一边塞,还一边说道:“我们修行界,吃的都是有灵气的东西,就像你们小时候要吃奶,长大了要吃饭一样。因为奶的营养,已经供不上成人的需求了。”齐小胜赶忙推开了岳思雅的手,嫌弃的说道:“小雅,这螃蟹腿还生着呢,不能吃啊!”

岳思雅沉着脸说:“生的才新鲜的,有些人,就是喜新厌旧,活该他吃生肉!”

齐小胜总觉着岳思雅的话里有话,但是又想不明白为什么?索性就不想了,以前有一首歌不是唱过嘛,〈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面对一个神仙女友,他一个普通人又能怎么办呢?

为了掩饰尴尬,齐小胜抱着求知若渴的心态,接着问道:“白大姐,我怎么听你的意思科学和修仙差不多呢?”

白大姐无奈的笑了笑,说道:“确实差不多呀!比如说你拿了一把冲锋枪,穿越到战国时期。那你就是神仙啊!你的冲锋枪就是法宝,子弹用光了,就是法力耗尽了。枪械出故障了,就是法宝破损了。其实神仙的法宝,也不过就是他们手中的工具而已。”

齐小胜说道:“可是为什么现在的科学家,都不承认有鬼神的存在呢?”

白大姐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不相信有鬼神,但却相信有外星人,请问谁又见过外星人呢?他们所说的外星人,又是不是鬼神呢?我记得前些日子新闻还报道了,有科学家怀疑,外星人是以气体的状态存在。那不就是灵魂吗?若是科学家都承认了,有鬼、有神、有仙、有佛的话,那他们的位置就应该让给那些和尚老道了。如果真是都去修仙了,谁种地呀?没有粮食怎么活呀?都去找天才地宝?天才地宝也不是大白菜呀!就算是大白菜,还得有人种呢!真正的好东西,从来不是老百姓能享用的。”

齐小胜点点头,说道:“我在青丘山的时候,听那些狐族说的什么末法时代,灵气枯竭?真有这回事吗?”

白大姐答道:“确有其事,不是有一个能量守恒定律吗?这世间的东西都有一个总量,灵气也是一样。每一种有生命的东西都需要灵气,只是需要的多少不一样。以前那些修行者想要飞升,就要吸取大量的灵气,给自己修炼。若是生死道消,灵气自然会回归地球。若是他们成仙了,那就相当于带走了大量的灵气。”

齐小胜抢答道:“是不是,就像鲸落一样。鲸鱼需要吃掉很多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他死后,身体又会成为各种海底生物的养料,这也属于一种自然界的反哺吧!”

白大姐笑道:“就是这个道理,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科学解释不了中医,但谁也不能否认人参的价值,一颗100年的人参,比100颗10年的人参,药效还要强。按科学的讲,人参的主要成分就是皂苷,那100颗人参,无论是重量、体积,还是成分,都远远超出了一颗百年人参,为什么效果会弱很多?就是因为灵气,那可是百年的灵气呀!人吃的不是人参,而是人参中的灵气。但是灵气却又检测不出来,所以就造成这么一个死循环,只要科学研究不出来的,都是迷信。却从没想过,是不是目前的科学还不够发达?就连混沌三大神兽,龙、凤、麒麟都被否定了。现在人们所接受到的知识,都是为了稳固秩序而灌注的。而人口急剧的膨胀,河流污染,森林减少,一些名山大川也遭到了破坏。简而言之,就是吸收灵气的人多了,制造灵气的福地少了。你看看咱们,找点宝贝还要跑这么远。哎…”

这下齐小胜来了兴趣,卖弄道:“我在青丘秘典里看到过。当年混沌时期,强者多如狗,神兽遍地走。可三族神兽,为了争夺控制权,搞出了个混沌大战,弄的三败俱伤,最后被人族捡了便宜。祖龙血、凤凰羽和麒麟骨,都被灭妖阵封印了。而阵眼用的就是鲲鹏翼。当初的鲲鹏也仅次于三大神兽,幸好没排在前三位,现在还留了一条血脉,龙族归顺人族最早,依然可以在人间逍遥。而凤凰和麒麟就惨了,几乎被灭族了。”说完之后,余光还偷偷看了一下岳思雅,在女神面前装波的感觉真好。

可岳思雅仿佛没什么反应,想来也是,人家一个神仙,知道的肯定比一群妖兽多呀!兴许这些所谓的秘闻,就是神仙圈里的常识呢。

齐小胜感叹道:“密闻虽然重要,但一般的时候也用不到啊!修仙界有没有什么入门之类的书籍呀!我想弄两本看看,省得老问你们,怪麻烦的。”

白大姐很不自然的说道:“都是一家人,你那么客气干啥呀!我们这群人就是行走的百科全书啊!而且是智能的,根本不用去找答案。”其实白大姐心中所想是:“趁你还没成长,我们还能刷点存在感,以后你成妖王了,也能多念点今日的交情啊!”

齐小胜若有所思,试探的问道:“那你们都修行几百上千年了,也吸了不少灵气吧?”

白大姐愣住了,怎么说着说着,把自己绕里了?修仙本身就是灵气的最大消耗者。灵气属于这个世界,但修行者却据为己用。这…

齐小胜看着白大姐发呆的样子,忍不住的喊了两声:“白大姐,白大姐,你怎么了?”

白大姐猛的回过神来,看着齐小胜,却又哑口无言。

这时,旁边睡得迷迷糊糊的傻狍子包智说道:“灵气是天地所造,修行之人,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这么多灵气,普通人也用不了,我们就受累给归拢起来了。”

白大姐一拍大腿说道:“哎呀,包智兄弟说的对呀!就是这么个道理。”

这边的动静也引起了白庆年的注意。白庆年正和钱满山喝酒呢,很多男人喝酒都这样,一边喝酒,一边吹牛波,那真是“酒足饭饱过三巡,两肋插刀气干云。韭菜生蚝配羊宝,回家再战石榴裙。”

白庆年随口说道:“那个叫包智的小伙子,到底醉没醉呀?我怎么感觉他思维异常敏捷呢!”

钱满山瞥了一眼包智,又转过头来,对着白庆年笑道:“那个小伙子啊,修行的才几百年,酒量一般,可以说沾酒就醉吧,所以他喝的也不会太多。”

白庆年哈哈一笑,说道:“你们这个团队还挺有意思啊!若不是白天你介绍时,说他是傻狍子,我都怀疑他是梅花鹿呢。”

说着白庆年的手就要去拍钱满山的肩膀。可是突然,白庆年的脑海里划过了无数道闪电,头上也渗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那只伸出去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他惊恐地看着钱满山。(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章。哈哈哈,书写到这里,我还没发表呢,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有没有一个评论。甭管书写的怎么样,先学老先生留个扣子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