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看看,第一页,他叫引眠。”
引眠,曾为修仙者,善幻境,后入魔以幻术吸人精气。其幻术出神入化,以天地为棋,难窥其破绽。魔历五千四百九十三年,第三任魔尊于旧别山将其击败,镇压于万魔窟。
侧畔将头凑过去,道:“还亮着。”
她注入一丝魔气进书页,只见一缕丝线从书中钻出,而后头也不回地越拉越远。
宋徒归看不见,可通过侧畔的反应,他大概知晓她眼中所见。
“我们跟着过去,就能找到引眠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可以换一身散修的打扮。”
他领着侧畔进了一家成衣店,此处偏僻,因与魔界接壤,因此小县城并不富裕,店里的衣服也很一般。
但侧畔却觉得有些新奇。
一连买了好几套衣服,宋徒归小声对着掌柜嘀咕了几句什么,掌柜笑着对他挤挤眼睛,没一会儿就给宋徒归挑了几件衣服。
他付过银子后,便拉着侧畔离开。
侧畔挑了一身白衣穿在身上,不知为何,觉得白衣穿在身上有些好看。
宋徒归虽是一愣,可还是换上了白衣,二人走出去,乍一看确是般配。
“你方才,和掌柜说了什么?”过了好一会,侧畔才想起来方才的事,有些好奇。
宋徒归神秘的笑了笑:“这是秘密。”
其实他只是告诉掌柜,他想和自己娘子穿得般配些,掌柜便心中明了,给他挑了几件情侣款的男装。
地图展开,侧畔顺着丝线的方向望过去,强大的神识已经随着丝线不知去到了何处,又在地图上细细比对,而后指尖指向了地图上的一处:“煜城。”
宋徒归:“那我们去煜城,那边的山水风景不错。”
宋徒归打定了主意这次要和侧畔在外面好好游山玩水一番,因此并未着急赶路,而是租了一辆灵兽车,二人慢慢摇过去。
走走停停好几天,终于离煜城不远了,侧畔再也不想和宋徒归待在一个地方了。
主要她真的不是个意志力很强的人,她不仅好色,还特别容易把持不住。而宋徒归这厮,愈发得寸进尺,顶着那张温润如玉的好人脸,天天就往自己身边凑……
“侧畔,真的不能让我做你的魔后吗?那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算什么呢?”
说着,宋徒归离她越来越近。
侧畔急得想扇自己大耳刮子。
“其实我们应该还是有感情的,只是,我有点……”
“咚———”
“嗷嗷嗷——嗷呜——”
随着兽车一阵剧烈晃动,侧畔重重砸到宋徒归身上,甚至自己的嘴还磕到了他下巴处,导致他下巴那里出现一个带血的牙印……
侧畔心虚。完了,这下更说不清了。
“负责。”
侧畔抖了抖,她就知道。
“嗷呜嗷呜嗷呜——嗷嗷——呜呜呜——”
外面响起一阵难听的鬼哭狼嚎,侧畔嘴角一抽,有些好奇是什么动物能发出这种声音。
宋徒归先她一步探出头去,刚刚那个蠢声音,有点像哈士奇——不会那么巧吧。
“怎么了宋徒归?”
“没事,你不要下来,我去同她们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