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有人叫救命,明曦就过去了,刚把手伸过去,看见落在水里的人是庄母,顿时就要把手抽回来。
这功德不要也罢。
庄母却跟拽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住了明曦的手腕,指甲都要嵌入她的皮肤里,这一刻庄母是真的害怕了。
没有人想死。
哪怕嘴上说着活不下去了,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
死了,才是真真正正地失去一切。
哪怕是蝼蚁也会拼尽全力想要活下去。
求生,是刻在所有生物的dna里的。
庄母死死地抓紧了明曦的手,眼球突起,满心的希冀:“救我!明曦!救我!”
那么多人,只有她伸出手来救她。
看来这个贱丫头到底没有忘记是谁把她养到这么大的。她就说嘛,庄明曦不可能突然就改了性子,她一定是在装。
故意装成冷漠的样子,好让他们不再打她的主意。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儿女和父母本来就是绑在一起,互相吸取对方养料的,父母的财富和地位,能让子女享受到好处。同样的,子女有出息,父母就会趴在子女身上吸血。
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
但不是所有人都配当父母。
明曦看着庄母掐进自己皮肉里的指甲,皱了皱眉,朝旁边的人问道:“不好意思,有没有刀?”
刀?
她想要干什么?
旁边的人迟疑了一下,还是飞快地从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给她。
明曦拿着水果刀,干脆利落地朝着庄母的手腕砍了下去,那只是一把普普通通,削水果皮的刀,但在明曦手里却仿佛什么凶器一样。
轻而易举就连皮肉带着骨头,整整齐齐地看到了庄母抓住她的手腕。
庄母嗓子眼里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
听到这声音的所有人都忍不住头皮发麻,一时间鸦雀无声,都用一种畏惧害怕的眼神看着明曦,眼神里从原本的轻视变成了几分忌惮。
人善被人欺。
越是秩序混乱的时候,越狠的人反倒能够震慑住一些不怀好意的人。
明曦抖了抖,挂在手上的那只手腕便落到了水里,连一点水花都没溅起来。
庄母再也够不到一点支撑身体的东西,眼神绝望又怨毒地死死盯着明曦,嘴巴一张一合的,临死前也不忘了用最恶毒的诅咒,诅咒明曦下地狱。
一辈子活在噩梦里。
脑子瞬间闪过的,依旧是当初怎么没有直接把庄明曦掐死的念头。
后悔,非常后悔。
觉得今天发生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庄明曦活着。
如果她当初,就死了该有多好。
但是庄母的念头戛然而止,很快就渐渐沉没到了水里,那么大的一个人直接融化在水里面了,别说尸体,就连衣服,鲜血,都逐渐消失了,仿佛被什么东西吃干抹净了,彻底消化了一样,连一丝残渣都没剩下。
溪流重新变得清澈见底起来。
周围的人都被吓尿了,纷纷远离了这条清澈见底的溪流。
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和庄母差不多年纪的女人有些看不下去了,比起其他人对明曦的警惕和惧意,女人显然少了几分敏锐,习惯性地指指点点道:“听你们之前的话,她怎么说也算辛苦一场把你养大了,你这样也太狠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