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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贼道 > 第689章 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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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大猛和田二壮去了保安室,我问值班女孩儿,“陈总是哪间房?”

她哆哆嗦嗦说:“5、508”

我安慰她说:“别害怕,我们是警察,又不是歹徒,你们酒店还有房吗?”

“生、生意不好,没几个客人,就五楼陈总开了九套房……”

这么多?

看来没少拉后援嘛!

我问:“有没有离他房间近一点的?”

“他对门511空着呢!”

“好!”

房卡刚做出来,崔大猛他俩就回来了,做了个“oK”的手势。

我看了一眼刘老四,他点了下头。

不是让他杀人,而是让他留在酒店大堂,避免保安室或者这个女孩打电话给领导,或者联系公安局。

我和赵红兵上了电梯。

崔大猛、田二壮、三胖子和江武四个人走步行梯。

五楼到了。

出了电梯,两个人探出头往走廊东侧看。

508号房间门口,两个小子靠着墙蔫头耷脑,估计困毁了。

看来陈天把人都用在了伏击赵红兵和公司那边了,保镖没什么人了。

步行梯距离他们近,防火铁门悄声无息地开了,田二壮和三胖子端着手枪,幽灵一样飘了过去,两个保镖还在瞌睡中,就被砸晕了过去。

崔大猛和江武出来了。

开始搜身,一把小口径,还有一把很旧的六四手枪,都扔在了地上。

我和赵红兵快步走了过去。

两个保镖的手被背到了后面,绑猪一样绑了个结结实实。

把对面511的房卡给了三胖子,人被拖了进去。

我把耳朵贴在了508房门上,没有声音,抽出龙牙,眨眼就推开了门。

房间雪亮。

陈天坐在客厅布艺沙发上,正对着我们。

他翘着二郎腿,手里还捧着本书,今天穿了套崭新笔挺的蓝色西装,皮鞋很亮。

我暗自点头,不错,装老衣服都提前穿好了!

他脸上的惊愕稍纵即逝,马上挂起了微笑。

不得不说,这精神病的风度不错!

我和赵红兵大步走了进去,崔大猛他们分开左右,端着枪对准了他。

这时,郑大牙从卫生间出来了,嘴里还说着:“领导,去休息一会儿吧,我等着就行,到了我叫您……”

话没说完,呆在了那里。

赵红兵咬着牙说:“陈总,晚上好!”

崔大猛和田二壮猛虎一般,过去就把郑大牙按在了地上。

我说:“好好审审!”

“是!”

郑大牙鼻涕眼泪来的真快,“红兵大哥,红兵大哥,不赖我,真不赖我,我是被陈天逼的,被他逼的……”

田二壮扬起手枪就砸在了他头上,“逼你妈呀!”

“红兵大哥——!红兵大哥——?”郑大牙哭天抹泪,扯着脖子朝赵红兵使劲。

赵红兵说:“大猛兄弟,帮个忙!”

“您说!”

“帮小申把他另一颗大牙也敲掉!”

“好嘞!”

郑大牙被拖去了对面房间。

赵红兵和陈天对视着,从始至终,两个人的眼神就没有分开过,更没看一眼郑大牙。

从这一刻起,这里就是赵红兵的主场,他是主角!

我施施然坐在了一侧的单人沙发上。

三胖子和江武来到了陈天沙发后面,两把枪对着他的脑袋。

陈天不慌不忙,把书扣在了宽大的茶几上,我瞥了一眼,是史铁生的散文集《我与地坛》。

1997年的夏天,我在宁夏的贺兰县图书馆买过一本。

史铁生的文字平静如水,细致入微,却蕴含着充沛饱满的激情。

他用一种内敛到近乎压抑的语调,在文中讲述了母亲看似平常的几件小事,还有其母过早离世带给他的痛苦。

在坐往灵武的长途客车上,看到母亲去公园找他,他却躲在绿植后不肯出来,我泪流满面。

一晃儿过了七年,又看到了这本书,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陈总是想母亲了吗?”

陈天瞬间红了眼睛,却抿紧了嘴唇,没说话。

赵红兵说:“听说陈总要让我冷?听说陈总是牧河的天?听说这牧河,他得姓冯?!”

陈天咧嘴一笑:“成王败寇,哪儿那么多废话?”

“痛快!”赵红兵拿出了我的手枪,咔,打开保险,对准了他的眉心。

三胖子和江武各自往两边退了一步。

这俩小子,真奸,这是怕溅一身血!

崔大猛进来了,“武爷,这小子招了,沈丽丽和童小琳都是陈天指使他杀的,埋在哪儿他都能找到……”

赵红兵握枪的手抖了一下,瞳孔都是一缩,脸也涨红了。

陈天呵呵一笑,“生气了?那就开枪!”

看得出来,赵红兵确实怒了,在他的心里,牧河百姓都是他的父老乡亲!

我知道他在犹豫什么,既然死的那两个女孩儿和陈天有关系,那么这个人必死无疑!

如果他现在开了枪,麻烦就甩给了我。

所以,他犹豫了。

我手机震动起来,是一楼的刘老四,“武爷,来了四辆黑色奥迪A6。”

我扭头看向了窗外,果然有光亮。

起身走到窗前往下看,四辆奥迪停在了酒店门前,好多人下了车,有警察,也有穿着深色毛料大衣的,一共十五个人。

我对着电话说:“老四,不要拦他们!”

挂了电话,我想到了一个妙计,于是对崔大猛说:“把郑大牙带过来!”

“是!”

我看向了赵红兵,“红兵大哥,开枪!”

陈天伸手推了下眼镜,随后拿起茶几上的软中华,点燃了一根后淡淡道:“何必呢?既然我杀了人,赵老板的手又何必再染上血?”

我叹了口气,看来再疯的人,也怕死!

赵红兵端着枪,两只眼睛彷佛要喷出火一样,“陈天,牧河不姓陈,也不姓冯,更不会姓赵,她是老百姓的牧河!”

我吼了起来,“赵红兵,再不开枪的话,就来不及了!”

“武爷,”他看向了我,“谢谢!”

“谢个屁!”我骂了起来。

他缓缓放下了手枪,“我报了私仇,却给你惹下天大的麻烦,这种事情,我赵红兵干不出来!”

不等我骂娘。

嗖——

他把手里的92式抛给了我。

我伸手接住的同时,听到了“走好”两个字,随后……

枪响了!

砰砰砰砰砰!

连续五枪,全部打在了陈天的胸口。

子弹是从一把破旧的六四手枪里面打出来的,枪就握在了赵红兵的手上。

我不禁长叹。

自己在刘海柱朋友家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一定要用自己的枪。

可到了紧要关头,他还是选择了自己担着!

这把六四式是门口那两个保镖的,搜出来以后就扔在了地上,估计自己听房间里有没有动静时,他捡了起来。

陈天死了,眼睛瞪得溜圆,脸上满是惊愕。

或许他没想到,赵红兵竟然真敢开枪;或许他后悔了,死之前应该起身走上几步,再朗诵一段诗词……

这是个人物,有风度,有手腕,更有魄力!

可惜,他遇到了我,遇到了赵红兵!

满脸是血的郑大牙被拖了进来,看到陈天死了,嗓子里发出惊恐的声音,听着像只垂死挣扎的小兽。

我把92式枪插进了快拔套里。

赵红兵长舒了一口气,缓缓垂下了手,神情淡然。

我大步走了过去,他瞪向了我,“兄弟,你别过来,一人做事一人……”

没时间解释什么了!

我闪电般抓住了他的右胳膊。

赵红兵转身就要挣脱,我顺势一滑,手就捏在了他肘关节处,再一用力。

六四式手枪掉落下来。

我左脚一勾。

这把破枪飞了起来,稳稳落在了我的手上。

走廊传来乱糟糟的跑步声。

他回身又要来抢,我用衣袖裹着枪,另一只手扯起毛衣衣襟用力擦,压着嗓子吼道:“别动!人是郑大牙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