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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6章 凶手除了她还有谁?

此刻万分安静的法庭上就只能听到蒲雪的哭声,法官也是人性化的,让她哭了大概一分钟后才说道:“请被害者家属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对不起,法官大人。”

蒲雪起身,很抱歉的掩面鞠躬。

“现在庭审继续。”

随着一声落槌,庭审继续。

“我要再次反驳原告诉讼人的观点。”这时赵程素起身,对刚才李律师说的话一一反驳,“刚才原告诉讼人说我的当事人找同事一起去是障眼法,冲进包间也是为了行凶,但这一切都是你主观的猜测,你可有什么证据?”

“在凶器上提取到了萧天若的指纹,这还不能算证据,那我请问,在没监控的情况下还有什么算是证据?”

听到这里,赵程素又将一幅图展示在屏幕上,解释道:“这是通过多方口供,利用3d技术还原出来当时包间内酒瓶的放置情况。

茶几上一共放了八瓶酒,我的当事人在冲进包间之后,看到死者和陈茉、徐管家三人的厮打位置就在这个茶几旁边。

情急之下陈茉顺手拿起一个酒瓶还击,那还剩七瓶酒,在混乱的厮打之下,茶几上的七瓶酒不可能依旧原样的被放在原处。

肯定有的跌倒在茶几上,有的滚落在地上,这时候我的当事人去劝架,整个人还被顺势甩出去,这种情况下手恰好摸到了酒瓶,请问原告诉讼人,这个情况是不是有可能发生?”

“是有可能发生。”李律师回答,“但提取出来的萧天若的指纹位置,基本上符合反握酒瓶,将酒瓶作为武器打击的状态。”

“如果是结结实实的反握,不可能只提取到了我当事人的一个指纹,这个对比陈茉被提取到的指纹就能知道。

而且在刑事案件中,定罪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对事实的认定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指纹虽然是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但在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指纹是不能定罪的。

我的当事人在暗中混乱的情况下,极大概率的存在手碰到酒瓶留下指纹的可能,综合我之前说的,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孕妇,当时的难受反应无力完成对被害者的击打。

还有包括陈茉在内的其他人的供词,除了凶器上有指纹这一点,并没有其他任何人证、物证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参与了击打。

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在这次案件中,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我的叙述完毕,谢谢。”

赵程素说完之后,李律师又接着说道:“凶器上留有指纹是不小心留下的还是行凶时留下的,这个的确有待商榷,但刚才被告律师提到了一个细节。

当时包间里一共有八瓶酒,那我想请问一下另一位被告人陈茉,这些酒都是你要的吗?”

“是。”陈茉如实回答。

“你为什么要这么多酒?你和死者的这次见面并不是什么商业上的交谈,也不需要太多长时间才对,为什么要刻意买酒,还要了这么多?”

“我没有刻意要买酒,我是要了一个最贵的套餐,我都到包间里了,我一进去服务生就进来问我需要点些什么?

我有的是钱啊,我钱又花不完,服务生都这么问了,我就直接回给我来一个最贵的套餐,这个你们可以去调查。

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个套餐的有什么?是上了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套餐里包含了八瓶酒,还有一些水果零食,就这样。”

“我当事人的说法警察那边早已经做了证实,的确是如此,对这点原告诉讼人还有什么疑问?”

“并没有。”李律师回答。

“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对被害者家属的心情我特别理解,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换做谁都不能接受。

但在表达个人情感的同时,也一定要基于法律基础,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是被动自卫反击,这种行为绝不符合蓄意杀人,也不符合过失杀人。

是危急时刻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反应,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我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请审判长,还有各位审判员们明鉴。”

“不好意思,我还有问题要问这位被告。”李律师连忙向审判长申请。

“准许。”

“我想问一下陈茉,你当时击打死者一共击打了几次?”

“真的我真记不清了,在那种情况下,我怕被他给打死,我就只能反击,打了几次我不知道。”

“具体击打到了被害者什么位置?”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就是情急之下的一顿乱打,我不知道我到底打到了他哪些地方?”

“那有没有在你的连续击打之下,发现死者有片刻的反应迟钝?”

“我没……”

“别说这个问题你也不知道!”李律师已经走近了陈茉,口吻很强势的问道,“人在求生欲望爆发的时候,人的应激性和生理反应都会反应强烈。

因为你觉得你的生命安全遭到了威胁,在应激反应下,你的力量,包括你的大脑,都会超过往常。

当时你们两个都处于这种应激中,在互相伤害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停下,另一方一定有感知,我现在就在问你,死者是对你连续不间断的殴打吗?是不是没有间断过?”

“我……”

“不要说不知道,明确的回答我这个问题。”

“审判长,原告律师现在是在威胁我的当事人,请问驳回他的问题。”

“被告律师意见驳回,原告诉讼人继续问,但注意你的态度。”审判团商议后,审判长说道。

“谢谢审判长。”李律师又看着陈茉问道,“回答我的问题。”

陈茉便回答道:“没有。”

“被害人没有停顿过?一直在殴打你是吗?”

“是。”

“好,那问题就来了,现场发现了两个击打过死者头部的酒瓶,有一个陈茉已经认了,是她击打的,另一个留有萧天若指纹的酒瓶她不认。

在现有供词中,如果陈茉没有撒谎的前提下,她说她没有换过酒瓶击打,一直拿着一个,那另一个击打被害者的是谁?

孟昶主要的殴打对象就是徐管家和陈茉,陈茉在一直反击,徐管家倒地想逃生,被孟昶拉着都逃不出去。

在孟昶无心顾及其他人时,却被其他人击打后致死,那击打的那个人必然是故意杀人,但现有的证据,还有杀人动机等综合因素上来看,这个嫌疑人除了萧天若还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