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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蓝未未收拾停当,已经是晚上八点了,顾韶元带她一起坐上加长幻影,前往工体。

“你平时喜欢去蹦迪吗?”

车上,蓝未未有点小紧张,双手无意识的攥着裙摆。

顾韶元耸了耸肩,“你看我像是常去那种地方的人吗?”

老实说,顾韶元对夜店一点也不熟悉,在魔都的时候基本没怎么去过,这一点跟那些夜店撒钱的神豪流主角相去甚远。

主要还是喜好的原因,顾韶元不喜欢跟醉酒的女人玩游戏,他喜欢清醒并且主动的,因此从来没想过去夜店跟那些钓凯子的茶妹妹有什么交集。

蓝未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一身浅灰色休闲西装,不由得捂嘴轻笑,“你这一本正经的打扮,的确不像是常去夜店的人。”

顾韶元凑过去搂着她,“所以啊,今天其实是你带我去玩。”

“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带你好好玩一次。”

蓝未未把话说的很满,然而到了地方,却犹犹豫豫的不敢下车。

顾韶元手扶着车门,一脸好笑的看着她,“怎么,都已经到门口了准备退缩?”

蓝未未瞅着装饰豪华的大门,劲爆的音乐透过门窗传入耳朵里,表情变得很迟疑,“韶元,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

“也行。”

顾韶元没有打趣她,重新坐上车,让顾锋继续往前开。

知道蓝未未第一次来夜店,心里很忐忑,顾韶元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清吧上,过了一会,指着窗外一家名叫夜色的酒吧。

“去那家吧,看起来挺安静的。”

蓝未未知道他是在照顾自己的情绪,露出温柔的笑意,点了点头。

顾锋停好车,顾韶元带着蓝未未走进夜色酒吧,地方看起来不是很大,灯光偏暗,来往客人的面容看的不是很真切。

这会儿酒吧里的客人不是很多,顾韶元要了个卡座,再点了几瓶轩尼诗,听着轻柔的音乐,笑着问蓝未未,“是不是有点安静过头了?”

蓝未未摇头,“这种清吧就很好,气氛很放松,来了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并不那么想蹦迪。”

“反正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充当你的护花使者,不管蹦迪还是闲聊,我都无所谓。”

“谢谢你能陪我。”

“来都来了,你就别谢来谢去的,来,喝酒。”两人碰了一杯,蓝未未小抿一口,好奇的问,“你不给桃子打个电话吗?”

“还是不打了,我们两个都冷静几天吧。”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女孩子嘛,就得多哄哄。”

“我哄她,谁哄我啊?我也生气着呢。”

闲聊时,音乐声忽然停了,台上出现了几个人,抱着乐器分别落座,坐在最前面的是个颜值不低的女孩,头发烫成波浪形,对着话筒轻轻唱了起来。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针它不停在转动。”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小雨它拍打着水花。”

“……”

蓝未未被抓耳的旋律跟歌词吸引了注意力,跟着歌曲轻轻打着拍子,嘴里赞叹,“这首歌挺好听的,以前从来没听过。”

“你没听过这首滴答?”

顾韶元很奇怪,这首歌应该是零几年出的吧,流行了至少有十年了,蓝未未竟然没听过。

“这首歌叫滴答么?”蓝未未反问。

顾韶元皱起眉头,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拿出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下,惊奇的发现蓝未未并没有说错,网上真没有这首歌。

“不应该啊!就算北爱用过这首歌当插曲,但早就存在的歌曲,不可能没有啊……”

听到嘀咕,蓝未未好奇的问,“什么北爱,你在说什么?”

“没有,突然想起一些别的事情。”

顾韶元摇头,他已经想起来了,按照北爱里的设定,这首歌是程锋的作品,如今影视世界的故事在平行世界里出现,理所当然,这首零六年就应该出现的歌曲被蝴蝶效应了,变成了程锋的歌。

难怪蓝未未没听过这首歌,应该是程锋没有发行过单曲吧。

前世,顾韶元上学时挺喜欢看这部剧,觉得剧情还不错,几个刚入社会没几年的年轻人在爱情跟金钱中挣扎、迷茫、摇摆不定,里面有些话听起来很有哲理。

等到工作以后再回头看这部剧,心里顿时一万个卧槽,这特么演的是个什么玩意,剧里面有几个正常人?

先说草坪乐队四兄弟,程锋,富二代、音乐才子、浪子,篇幅最多,剧情基本上围绕着他展开,却是个强抢兄弟女朋友的渣渣。

整部剧可以说从程锋遇见沈冰开始,直到最后一集,讲的都是如何把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渣洗白了。

不仅他自己在强行洗白,周围所有人都帮他一起洗。

就挺无语的。

吴狄,年轻时看这个人,觉得他是个道德模范,虽然性格有些理想化,有些偏执,但有他自己的坚持,觉得这人不错,是个能处的朋友。

年长以后再看他,这货完完全全就是个傻帽,用自己的那一套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得出结论,被抢了女朋友的石小猛是个坏蛋,抢了兄弟女朋友的程锋是个好人。

顾韶元犹自记得,当吴狄对程锋说‘这不怪你’的时候,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石小猛,这是整部剧被黑的最严重的,挺可悲的一个人。

想在帝都扎根立足,却只能一次次的向现实妥协,一次次的突破底线,到了最后,竟然连女朋友都给‘卖了’。

要说四兄弟里唯一的正常人,就属肥四了。

本来是林夏的舔狗,后来发现林夏对自己没有任何想法,果断放弃,泡了个歪果妞,后来接手了夜色酒吧,事业爱情双丰收,算是人生赢家了。

不过,肥四是配角中的配角,整个篇幅加起来不到半个小时。

再说几位女主,杨紫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拜金,永远都不满足,没钱的时候想要钱,有了钱又想找回爱情。

林夏,程锋的舔狗,也是一个超级毁三观的女人,尤其是对沈冰说的那句‘我爱疯子是我的事,疯子爱你是他的事,我们还是好朋友’,将顾韶元雷了个外焦里嫩。

妹子你没有穿进琼瑶阿姨的作品里,我顾韶元第一个不服!

林夏从第一次见到沈冰起,就不停地在沈冰面前为程锋说好话,无意识中为程锋创造跟沈冰见面的机会。

可以说程锋最后追到沈冰,林夏的功劳占了一小半。

这位不光是个舔狗,还是舔狗中的皮条狗。

沈冰,这位也是一言难尽,漂亮、贤惠、外表温柔内心坚强,似乎汇集了女性所有美好的一面,也难怪程锋对她一见钟情,但有一个很令人想吐槽的地方。

从开始到结束,这妹子从来没有主动过。

唯一主动的一次是程锋收购大德股票的时候,她跑去找前男友石小猛,要求他把手里的股票卖给程锋。

可以说,在几个男人把沈冰当成战利品相互争斗的时候,沈冰同样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商品,哪个男人更优秀、更主动、更能死缠烂打,她就爱谁。

她永远都在被动的等待,对石小猛最大的承诺是跟他交往期间不会理会其他男人,对程锋最大的承诺是接受他。

如果她把自己当成一个独立的人,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事,说出这种话,她把自己当成了商品,所以没什么好同情的。

顾韶元真的感觉不到沈冰的爱情有任何美好的地方。

石小猛被程锋的父亲逼迫,跟沈冰分手,沈冰二话不说就离开了,搬到了林夏家里,然后这个皮条狗帮助程锋创造死缠烂打的机会。

明知道林夏是程锋的舔狗,爱他爱得都跑去跳楼自杀了,还住到林夏家里,坐等程锋上门来撩骚,玩的真高端。

总而言之,这不是什么爱情故事,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论一个富二代如何在抢了兄弟的女人之后不被道德谴责’。

‘论一个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的人是怎么装圣母,又是怎么接盘的’。

‘论一个被抢了女朋友的男人是如何被排挤孤立直到彻底黑化的’。

‘论一个舔狗如何把心爱的男人推到闺蜜的怀抱,并深深地为他们送上祝福’。

‘论一个把自己当成商品的女人的爱情有多感人’。

‘论一个面包跟爱情都想要的女人找到接盘侠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