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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才将白月光追到手,青梅竹马急了 > 第三十七章 所以陈婉, 我喜欢你,可是我不要再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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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所以陈婉, 我喜欢你,可是我不要再喜欢你了

“为什么?”

听见陈婉的咆哮,林奕笑着了,笑着笑着,鼻子有些发酸,他开口:“陈婉,我给你说个故事吧,曾经有一个人养了一条狗,这条狗每天都会对着这个人摇尾巴,

可是这个人并不喜欢他,即使这个人的家人都很喜欢他,他们将这条狗抱养的目的就是喜欢这条狗能够护卫这个人的安全,就像一个骑士护卫公主一样!

可是,这个人却不喜欢这条狗,甚至是讨厌他,她觉得这条狗每天都粘着自己,太烦了,她觉得没有这条狗,她会过得更好,

可是当有一天这条狗不再对着她摇尾巴了,这条狗去对着别人摇尾巴,朝着别人吐舌头,这个人瞬间感觉心中空落落的,她在想,他是我家养的一条狗啊,他凭什么能对着别人摇尾巴?”

周围了解这件事的音乐学院的男生听见林奕的话,顿时都沉默了。

他们想说什么,可是这一刻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们只是感觉有些莫名的悲哀和难受。

“初听我们以为林奕句句不离狗,再听我们认为他实际上句句说的都是人!最后,我们才发现,他句句嘲讽的还是狗!tm的舔狗!”

“公主只是因为骑士的离开而感到不安,骑士不再保护公主,就好像最喜欢的玩具丢了一样,陈婉不就是好像弄丢了心爱文具的公主吗?”

“tm的,林奕你拒绝就拒绝,你为什么要点名道姓骂我啊!!呜呜呜,奶奶滴,伤我不要用舔狗刀啊!”

“是啊,林奕明明说得是狗,可是我却感觉就是我自己在照镜子!”

“tm的,小丑都出来集合!”

“其实,我觉得陈婉还是喜欢林奕的,只是习惯了,自己的骄傲,心中还有莫名的矜持............说到底,喜欢,但是不够喜欢!”

“蛤蟆本是痴情种,敢为红颜惹恶人。此去瑶池求灵药,愿用蛙命换鹅生。

奈何天鹅伤好时,终究还是念旧人。从此蛤蟆变金蟾,只认钱来不认人。”

“草,你们为什么都这么emo啊!这世界上tm的那里来的深情啊,深情只不过是为了睡觉日痞而已!”

“对,而且舔一个是舔狗,tm的我舔一堆我就是海狗!”

“woc,你好狠,居然乱我道心,来人,拉下去爆橘!”

“亚麻跌~~”

“.............”

不少男生有人在感叹,有人在深沉,有人在故意搞怪,只是他们都不约而同的红了眼睛,每一个男生,曾经都有那么一个舔狗梦啊!

“不,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听见林奕的话,陈婉拼了命的摇头,眼泪顺着眼角被甩飞出去,她想要辩解,可是她却又感觉到所有的语言都那么多苍白无力。

她只是感觉自己的心好痛,

只是感觉自己好难受,

宛如窒息一般.............

她想告诉林奕,不是的,她从来没有将他当成摇尾巴的狗,也从来没有将他当成心爱的玩具,他在她的心中,是一个人,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是她却无能为力,因为她做的一切不正是像林奕说的那样吗?

林奕喜欢她的时候,她对林奕只有讨厌和厌烦,她说:林奕,好烦唉,你能不能离我远点,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过得更好!

可是当林奕离开之后,她却又哭着,哀求着让林奕回来。

谁会相信她啊,谁会相信她是真的爱他啊!

没有,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可是她就是爱啊!

“林奕..........”

陈婉抓住林奕的手不愿意放开,饱含深泪的眼睛看着林奕的双眼,林奕也看去,这一刻,他终于在陈婉的眼中发现了自己,

一身白衣,

呵!

好一个英俊的王子啊!

可是,林奕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抓起陈婉抓住自己的手,陈婉很用力,所以林奕只能一点点,一点点的掰开。

甚至都将陈婉弄疼了,都已经红了,可是他还在用力。

可是陈婉却是仿佛感受不到,只是眼泪啊,拼命的流啊流。

林奕依然无动于衷,因为他知道,陈婉喜欢的是现在的王子林奕,并不是以前的骑士林奕啊。

他一点点掰开陈婉的手,曾经和陈婉所经历的点点滴滴在脑海中宛如走马观花一般闪过,从儿时初见,到少年的懵懂,青年的喜欢,成年的热烈。

他做过很多很多,半夜三更因为陈婉的一个游戏而拼了命赶到女生楼下,大冬天骑着车跑几公里外买一份早餐,

因为陈婉的一句话,他可以亲自跑十几公里外买一杯奶茶,用几万个陈婉的名字勾勒出陈婉的画像,在陈婉莫名不高兴的时候,他会自责得吃不下饭,他会站在雨水中任由冰冷的雨水冲刷。

他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要让陈婉看见,感动。

可是现在细细想来,都不是这样的!

有时候,我们总是希望用一种毫无保留的付出和近乎自虐的方法来制造出一种痴情,然后让自己去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

在我们骑行十几公里给她买一杯奶茶的时候,一整个冬天冒着风雪给她买早餐的时候,站在雨水中用冰凉的雨水甚至是不吃饭来惩罚自己的时候,

我们总是在脑海中幻想着,觉得自己宛如乔峰大战聚贤庄,关羽千里走单骑一样让人激动,情到深处甚至能够将自己感动哭,

可是,对于还在乎你的人来说,一杯奶茶就是奶茶,一顿早餐就是早餐,根本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那种山崩地裂的爱和纯粹。

少年时,我们总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将我们心中对爱和喜欢表达出来,可是她会觉得我们稚嫩,

青年时我们终于有了勇气啊,像她表白,颤颤巍巍说出那三个字,可是她会觉得我们无知,

成年后,已经踏入社会,我们更是被现实压垮了脊梁,有时候为了一日三餐连尊严都可以丢掉,哪里还有勇气去表达心中的感受。

一身清贫怎敢入繁华,两袖清风怎敢误佳人!

林奕所经历的一切所谓的刻苦铭心,陈婉从来没有感觉,甚至是茫然不知,

成长的标志并不是年龄和见识的增长,而是学会克制自己。

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感情!

而现在,林奕要克制自己对陈婉的喜欢和心软。

所以陈婉,

我还喜欢你,可是我不要再喜欢你了,这世上很多事情,在明白的时候已经太迟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