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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太子回成都,络腮胡黑张飞!

刘禅在汉中待的时间,也就半个月。

在等来鄢陵侯曹彰之后,刘禅便在三日后启程出发。

又是一个月行军。

时间,已经是来到了十月中旬了。

呼呼呼~

风雪肆虐,大雪纷飞,寒风呼啸,远处的巨城在茫茫白雪中若隐若现。

车队缓缓地行军,踏雪前行。

车队的汉中王太子旗帜在狂风中飘扬,飘动的旗帜上印着鲜艳的红色,为这个冰封的世界带来一丝生机。

雪花在车队前进的方向中划过,仿佛是上天洒落的银白的细盐,闪烁着寒冷的光芒。

车队的士兵身着厚重的皮袄,披着毛皮披风,戴着皮帽,脸庞被冻得通红。每一步伴随着咯吱咯吱的踏雪声,仿佛是对大地的一种呼唤。

士兵们用坚定的眼神凝望前方,目标就是那座若隐若现的巨城。

从成都离开,到现在回来,已经有一年多,接近两年的时间了,他们的家眷都在成都城中,此刻心中自然想家了。

马匹忍受着风雪的洗礼,嘶鸣着向前奔驰。它们的鬃毛被白雪覆盖,仿佛是披上了银色的战袍。

车队的车辆在积雪中留下深深的车辙,一辆辆车厢载满了粮食、武器和军需物资。

在风雪中,士兵们交流的声音似乎在风中消失,他们用手势和眼神传达着信息,保持着队伍的紧密。

风雪之中,成都的城墙如同巨龙般屹立在白雪覆盖的大地上。城墙高大而坚固,白雪为其增添了一层银装。

近了。

更近了。

城墙高耸入云,被积雪覆盖,城墙上的烽火台不时冒出白色的烟雾,在空中划出幽幽的曲线。城墙上的守卫,穿着厚重的皮袄,手持火把,在风雪中巡逻,目光警惕地环顾四周。

越来越近。

离城门还有数百米的时候,便能看到,在风雪之中,城门处有身着厚实衣物正等候其间。

看人数,绝对不少。

尤其是是在众人身后,那显眼的汉中王车辇,格外的引人注目。

“吁~”

刘禅从战马上跃下来,弹了弹身上的积雪。

这天气说变就变,而在大雪中行军,无疑是一种折磨。

刘禅缓步前行,走近,刘禅才发现,身穿王袍的刘备,居然在城门口中等候许久了。

这身上的积雪,都有半指的厚度了。

刘禅赶忙上前行礼。

“儿臣,拜见父王。”

见到刘禅上前行礼,刘备老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上前将刘禅搀扶起来,用力的拍了拍刘禅的肩膀,眼睛看向刘禅,就像是在看宝贝疙瘩一般。

“好,好,好啊!”

“太子出外征战,着实是打出了我汉军的威风,这些事情,便是父王,都不一定能做得好,做得出来。”

似荆州,当年他就是在北面破不开局势,才想着入蜀的。

像汝南,当年他也占据过,但最后还是被曹操派兵打得跟丧家之犬一般。

而这原本是他刘备的伤心地,自己的儿子一出马,全部给拿下来了。

这让他如何不开心,如何不高兴,如何不骄傲呢?

“都是靠着父王的名声,才能有这些成果的。”

刘禅靠着汉中王太子的名头,笼络了不少人心。

刘备仁义的金字招牌,在你有一定武力之后,确实是很好使。

刘备虽然不在前线征战,但他也有三分之一的功劳。

“阿斗过谦了。”

刘备摇了摇头,说道:“实在是我刘玄德之幸,我大汉之幸,天下黎庶之幸,让天下出了你刘公嗣。”

“父王如此说儿臣,倒叫儿臣有些无地自容了。”

“殿下何至于如此谦逊?收复荆襄九郡,拿下汝南全郡,又使魏国内乱,挑拨曹丕曹彰兄弟感情,使曹彰能为我大汉所用,如此功绩,如殿下这般年纪者,臣下未曾听闻有之。”

满身白雪的法正上前,对着刘禅微微行了一礼。

“不错,殿下年纪虽轻,然而名声已经是响彻天下了,海内百姓,无一没有听过殿下名声的,甚至这成都城中,也有不少说书人,专门说殿下的故事。”

吴懿亦是上前,对着刘禅行礼。

“哈哈哈,俺家大侄子,那自然是天下无敌的,快,给三叔抱抱,都好些年没抱过你了,你可知当年我还给你换过尿布的?”

只见人群中,硬是挤出了一个大汉。

此人身材高大威猛,体格魁梧,肌肉结实,力大无穷。他的脸庞浓眉大眼,方形的下巴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须,使他显得更加威猛。皮肤黝黑,经常暴露在风雨和战斗中,因此多了几分坚韧和粗犷的气息。

不是张飞张翼德,又是何人?

被黑熊一般人环抱着,刘禅顿时感觉这空气都变得有些沉闷起来了。

他有些诧异的看向张飞,问道:“叔父不是在巴西?怎么有空到成都来?”

“哈哈哈~”

张飞一阵爽朗大笑,说道:“俺原来确实是在巴西,但有赖殿下在荆州打出了名声,那些巴蜀豪酋一时间都偃旗息鼓了,之前跟随过逆贼作乱的,都请求内附投降了,我这才有空过来嘛。”

说着,又很是热情的揽住刘禅的肩膀,打趣道:“这段时间过来,也是要送女儿的。”

送女儿?

“我养的这么好的女儿,你可得好好待她?不然.”

张飞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根筷子出来,直接当着刘禅的面将其折断。

“不然你小子的下场,就跟这筷子一般。”

“叔父.”

刘禅都要被这滚刀肉张飞给逗笑了。

而在刘禅身侧的刘备已经是满脑子黑线了。

“翼德,不得无礼!”

此话一出,张飞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顿时就蔫了。

不过他也是大大咧咧的人,手摸着后脑勺,傻笑两声,当即就当做若无其事了。

实在是被刘备训斥多了,那也就习惯了。

“殿下之智,殿下之勇,在下深佩服之。”

“击败曹贼,兴复我汉室,我等见殿下,仿佛在黑暗中见到了阳光一般。”

“殿下神武,吾不如也!”

无数人的奉承声,比这风雪还大。

或许刘禅的名声,确实已经大到天边去了。

当然

更多的是他们看到了刘禅的未来。

在出兵平定南中,出兵收复荆襄九郡,击败曹魏、击败江东,如此种种事情之后。

刘禅原本在汉中国内稳固的地位,就更加难以撼动了。

而且

能打胜仗的主君,更能让人真心追随。

也让军中的那些大老粗一个个对刘禅敬服佩服。

像是糜竺、许靖这些文臣,恨不得将刘禅拉到身边,狠狠的露面。

武将中,像是黄忠,像是马超,此刻也放弃了矜持,只为上前跟刘禅搭个话。

名声名声。

到此刻,刘禅才知道这名声的威力。

他倒像成了蜀汉明星了,这些文臣武将,一个个都是他的真爱粉,前仆后继的,疯狂得让人有些害怕。

“好了好了。”

对于这些臣子的想法,刘备如何不知?

不过是想要巴结,想要露面而已。

刘备心中并未有不悦。

反而心中更加放心了。

他的这些班底成员,能够如此拥护自己这个儿子,哪怕他现在嗝屁了,想必这成都也生不了什么乱,这天下也动乱不了。

“待到大堂之中,喝酒再聊,阿斗在风雪中行军月余,尔等难道忍心见其被风雪所伤?”

刘备一发话,那些想上来套近乎的人,很是默契的让了一条道。

见此,刘备拉着刘禅的手,说道:“殿中已准备好接风宴了,随阿父去喝碗暖酒。”

被刘备拉着,刘禅快走走到汉中王车辇前面,然后登上车辇。

到了车辇之上,外面的寒气,似乎也被阻隔开来了。

呼~

吐出一口白气,刘禅与自己的便宜老爹相对而坐。

隔得近了,刘禅便发现刘备在这一两年里面,确实是衰老了许多。

他的头发已经布满了华发,满头皑皑白发,显得岁月的沧桑。面庞皱纹纵横,岁月的痕迹深刻地刻在了他的脸上。

那拉着他的手,也是血肉无多,年轻时强健的体魄,撑起的皮,年老衰败之后,便显得有些褶皱了。

感受到刘禅的眼神,刘备自嘲一笑,说道:“老了,不服老不行了,数月之前一场大病,差点去见了泰山府君。”

闻此言,刘禅赶忙说道:“父王身体康健,如何能说出如此之语?”

刘备摇了摇头,说道:“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晓,多年在外征战,身上的创伤有二十多处,骨头断了又长,现在坐着,身体的那些创伤,时不时便要痛上一痛,在回南天的时候,便更是如此了,如今天气酷寒,身子便越发难受了。”

人老了之后,毛病就是一大堆的。

尤其像刘备这样征战一生的,那便更是如此了。

“我身边有名医华佗,有他为父王诊治,调养身体,父王身体必能无忧。”

见刘禅如此关心自己的身体,刘备心中甚慰。

他摆了摆手,说道:“不知太子可听说过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

刘禅点了点头。

“扁鹊一见蔡桓公,言之: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又过十日,又说: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又过十日,再说:病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

刘备长叹一口气,说道:“如今为父这病,便是病在骨髓,药石难医了,纵使是名医华佗来了,怕也是无济于事。”

刘禅面露悲伤之色。

“父王若走了,这兴复汉室的大业,孩儿如何扛的起来?”

“你扛得起来。”

刘备脸上露出释然之色,露出骄傲之色,露出畅快之色。

“为父这一辈子,都是被那曹孟德压着,最后才在汉中,名义上击败了他,但实际上,并未将其完全击败,为父这辈子啊!输他太多了,但有一点,为父赢了他,而且是赢太多了。”

说着,刘备看向刘禅,柔声说道:“父王生了你这个好儿子,便是到了九泉之下,我也能大声说:我刘玄德这辈子,赢了他曹孟德,而且赢得太多了!”

“父王.”

与刘备做了十几年的父子,若说没有一点感情,那肯定是假的。

他刘禅也是人,也是肉做的。

此刻看那兴复汉室的刘玄德,此刻却似枯萎的老人一般,着实是让他有些心酸。

“这几年,父王为你走最后一程,骂名我来担,这汉室,要由你来复兴,这天下百姓,要靠你来拯救,你可有这个信心?”

刘禅重重点头。

“兴复汉室,父王的夙愿,儿臣定为父王实现!”

“好好好。”

刘备重重点头,心中最后的那丝担忧,也随之散去了。

是夜。

汉中王府大摆宴席。

群臣欢宴。

作为主角的刘禅,当真是被酒灌到饱。

若非关兴张苞等人上前为刘禅挡酒,怕是连这王府都出不去了。

至深夜。

月盘高挂天穹。

宴会亦是进入到尾声。

汉中国集团的大老爷们,今天很是高兴。

便是身体不适的刘备,今天都破戒了,喝得那叫一个伶仃大醉。

黑脸张飞那就更不用说了。

别人喝酒是一口一口的喝,他喝酒是一坛一坛的喝。

早早的便倒下了,鼾声如雷。

像是马超、黄忠这些人,一个个也都是醉醺醺的了。

出了王府。

刘禅在太子亲卫的护送下,朝着太子府的方向缓缓而去。

哪怕是这个时代的酒精度数不高,哪怕刘禅他的酒量不错,但今夜也是将他喝翻了。

太子府门口。

早有两人等候其间了。

大一点的身着厚实襦裙,里面应该是有穿绢布棉衣之类的,外面披了一袭蓝白色的披风。

她的脸庞洁白如玉,皮肤上覆盖着淡淡的薄粉,妆容精致。眼睛明亮而清澈,透露着智慧和温柔。红润的双唇微微含笑,显得娴静而柔和。

不是兰娘,又是何人?

在张佩兰旁边,张佩玉,那粉雕玉琢的小萝莉,已经是长大不少了。

她身穿厚实冬装,头上戴着一个虎头帽,连眼睛都遮住了,只露出被冻得红通通的小鼻子。

“张家娘子。”

费祎赶忙上前对张佩兰行了一礼。

“郎君怎喝得如此伶仃大醉?你为幕僚,也不看着些?”

费祎一囧,说道:“都在兴头上,臣下也阻止不了啊!”

那张飞,那马超、那法正

哪一个是他这个费祎小卡了米能够说的。

“也罢。”

兰娘上前,将刘禅搀扶住。

“今晚,便由我来照顾殿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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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