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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番外四,归乡咯

人流中傅渊之若有所感,他回头看上去,摇曳灯火中,两个人的视线对上,傅渊之和武安侯相视一笑,随后,傅渊之便被宋欢和温言给拉扯走了。

武安侯视线收回,问道:“他人呢?”

寒诚有些心虚道:“还没回来。”

武安侯摇摇头。

花灯节过后十天,宋欢等人到了江州城码头。

江州城经过十年前的那件事,即便间隔了十年,对比永安城的繁荣差距还是很大的。

傅渊之带着温言和宋欢去到了城西那片地。

那片地一直没有处理,只是砌墙围住而已,周边的乌鸦没了身影,旁边的大树经过十年的时间也已经成为参天大树。

蛋蛋看了看旁边的香烛,抬头说道:“爹娘,温言可以去上柱香吗?”

宋欢点头,“当然可以。”

宋欢和傅渊之也一起上了香后,宋欢感叹:“单这么看就很震撼了,可以想见,当时是有多惨烈。”

听说笔砚生回去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只吃素,据说那时候因为天气热,再加上他们不处理,一味的只想抓紧挖矿,导致整座江州城都能闻到若有似无的死尸味。

傅渊之说道:“听说下个月来巴郡上任的郡守是申屠子陵,想必江州城在他的治理下很快就会不一样了。”

这时,蛋蛋也上完香了,他直接牵上自己爹娘的手,道:“爹娘,温言好了。”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啊?”蛋蛋问道。

宋欢看向傅渊之,傅渊之说道:“江州城有一家百年店铺,听说手艺很好,现在也快午时了,不如我们去那家尝尝?”

温言听了眼睛一亮,兴奋地拉着两人边走边道:“那爹娘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去吧。”

接着宋欢一家三口又去了蜀郡、建宁郡、云南郡,半年后,他们回到了阳江府。

他们经过郁林郡的时候特地没有进阳江府,为的就是把它留作最后一站。

阳江府,哦不,可以说是郁林郡现在可以同越城齐名为番麦之乡。

而郁林郡一带的气候以及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在三年前,阳江府种植的一批番麦中居然出现了新的品种,口感清香软糯,皮薄弹牙。后来又将此品种送进京,由大司农司专门设计的研发部进行研究,为此还特地在阳江府城里辟出一间院子,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来研究,听阳江府的百姓说那些大人已经有了头绪,只待普及了。

宋欢接过傅渊之买过来的玉米,她看了看外形,说道:“这就是新品种?”

傅渊之点头。

宋欢也不问他哪里来的,反正他有他的办法。

温言直接啃了一口,眼睛一亮,说道:“虽然没有之前的甜,但是口感软糯弹牙,好吃。”

温言对吃食的种类虽然不高,但是他对食物的口味挑。

所以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还是很喜欢这个玉米的。

宋欢问了傅渊之说道:“它有名字吗?”

傅渊之说道:“听说它的口感像糯米,民间直接叫它糯番麦。”

宋欢咬了一口,扬眉点头,记忆中的味道。

接着,马车便慢慢悠悠地向着大榕树村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宋欢看着沿途的风景,十多年的变化,再加上这些年阳江府的经济迅速发展,早已经物是人非。

曾经的小商铺,小摊贩,都已经成了鳞次栉比的酒楼茶肆了,那些写着某记茶肆的旗子在风中成波浪形不断重复延展。

温言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这就是我们的故乡吗?”

宋欢点头,感叹一声,“是啊。”

温言道:“跟爹娘说的很不一样呢。”

宋欢拍了拍温言的小脑袋瓜子,说道:“十多年了,能不一样吗?”

温言嘿嘿一笑,扬起下巴,得意道:“那也是爹爹和舅舅的功劳。”

宋欢佯装不开心,补充道:“还有先帝和当今圣上的英明。”

虽然周璟对她很……,说实话,宋欢要不是无能为力,真想一刀弄死他,只是这样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人,确确实实在在位的那几年里为百姓做了很多,可以说他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不能说他不是一个对百姓好的明君。

没有先帝的支持,番麦也不可能这么顺利推广。

人,太复杂了。

回到镇上,镇里已经大变样,宋欢只能模糊的将现在的场景对应上记忆中的场景。

“太阳快落山了,今天我们就在镇里住一宿,明天再启程回去吧。”傅渊之说道。

宋欢和温言都举双手赞同。

外面的马夫将车赶到一家客栈门口,宋欢和温言前后下了车,这时,几年的跑堂连忙出来,说道:“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温言道:“住店。”

跑堂恭敬地带着宋欢三人进来,掌柜的在柜台,刚想问住什么样的房间,看着宋欢的脸就怔愣住了。

宋欢被盯着有些尴尬,正想开口,一旁的傅渊之便插在了中间,把宋欢结结实实挡在了身后,眼底划过一丝不悦,声音低沉:“一间上房。”

掌柜的被傅渊之的威压一震,连忙心神收拢,意识到这样不合规矩后十分诚心的说了句失礼,然后连忙开了房间递给傅渊之。

等傅渊之带着宋欢和温言一起上楼上后,跑堂不怀好意地打趣道:“鱼掌柜,这一家人看气度就知不凡,你怎么能这么失礼地盯着人家夫人看呢?”

掌柜的一巴掌拍到跑堂脑袋上,“你懂个屁,我是见那位夫人很眼熟而已,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掌柜的挠了挠耳朵。

他真的见过那位夫人。

跑堂撇了撇嘴,嘀咕“你见哪个富贵人家都这么说。”

掌柜的,“……”

这次是真的!!!

没看他脑门上顶着三个感叹号吗!

真的真的真的!!!

宋欢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下楼吃朝食的时候,那个失礼的鱼掌柜又出现了,他兴奋道:“夫人,你不认识我了?”

“我是鱼小二,你从前叫我小二哥啊!”

“当时我还是陆掌柜的跑堂,你当时不是一直打猎送到我们食肆?还有当时的厨子老郑头,就是经常给你留剩饭剩菜给你带回去的那个……”

鱼掌柜这么一说,宋欢那几年的记忆瞬间如潮水般袭来,惊喜道:“小二哥!”

“你现在都做掌柜了!”宋欢恭喜道。

鱼掌柜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有今日还得多亏了你,若不是你教我一些简单的字还有算数,我哪里有今天,哪里有机会管理一间客栈,这可是我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

宋欢客气道:“小二哥可别这么说,老天爷都是公平的,小二哥也是自己努力才当上的,可不能这么轻易抹掉了自己的努力。对了,陆掌柜和老郑叔呢?”

鱼掌柜道:“他们前两天才离开,现在陆掌柜的生意已经做到阳江府去了,多亏了番麦的那阵风,陆掌柜看准时机,发了一笔大财,现在也是个小地主了。”

“老郑头就是靠手艺吃饭,做厨师,现在年纪大了,就在家里享受儿子儿媳的孝敬,日子不知多自在。”

“哦对了,老郑头的儿子也在阳江府做大厨呢,下次有机会你去尝尝,味道一绝。”

鱼掌柜比了个大拇指。

宋欢哈哈一笑,表示自己一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