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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宋渊欢之 > 第十六章 中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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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暮冥冥,清风吹拂,树荫摇曳,花木扶疏。

回家的路上阿弟沉不住这压抑的气氛率先先开了口,“大哥哥,今天阿姐给我三文钱买了三根糖葫芦!”

傅渊之背着阿弟在背上调整好姿势后这才开口,“那这次得一天吃一颗,知道吗?”

阿弟嘿嘿一笑,“好,我一定不会犯上次的错了!”

可能是因为阿弟从没吃过,那天晚上吃了后一直闹着肚子疼,宋欢和傅渊之轮流给他揉肚子后,第二天才好的,见他确实是没事儿了,活蹦乱跳的这才安心,否则宋欢就得给他送到镇上看大夫了。

这次虽然还是给他买了,但是得限制数量,吃适宜的量才行。

之所以多买一根也是因为上次傅渊之吃了山楂后觉得头也好了很多,所以她就多买了一根,就当食疗了。

回到家天色也不早了,宋欢进了厨房把买回来的物品一一放好。

因为去镇上的次数不多,得看猎物的多寡,所以宋欢计划之后每次去镇上都得带一些大米,当是提前囤积过冬的粮食了。

其实她还有一个担心,怕冬季的粮食会涨价,趁着现在是收稻的季节多买些,存款并不多的她只能多多计划打算着。

所以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今天她带了二十斤大米,花了八十文,买了三串糖葫芦花了三文。

明天中秋佳节,她咬咬牙,买了三个三仁月饼,每个三文钱。

还有红糖,她买了二十文,原本计划是中秋做面包的,想想还是算了,这种稀奇吃食,她一个深山村姑,怎么可能会?若是只有阿弟也还好,忽悠忽悠就行了,可是有一个明摆着还算见识过世面的傅渊之在,她不敢,红糖就当先备着之后再用了。

如此她还买了肥肉一斤,筒骨两根,花了二十文,那老板人不错,又多送了两根筒骨。

还有她打算拓宽菜园,准备种萝卜白菜。

到时候下雪,屋里烧火煮着筒骨汤,放进萝卜或者是白菜,再做一碗辣椒碟,筒骨汤炖萝卜泡饭,烫白菜沾辣椒,也很好吃的。

她目前居住的这个村在是南方,这两种菜是可以在菜地里留着过冬吃的。

所以她请教了一下店家后就直接买了萝卜籽和菜籽回来,一文一包,用油纸包起来的。

哦,忘了说了,这边的萝卜叫莱菔,萝卜籽叫莱菔子。

如此这般算下来,她今日收入二百一十四文,支出一百四十文,结余七十四文,再加上次的结余,存款有九百一十三文。

其实,今天路过一个皮毛摊位的时候她就萌生了个小小的想法。

她记忆中原身是有帮忙宋爹鞣质毛皮的,家里也有几张,不过多数还是被宋爹拿去镇上卖了。

那么她也可以自己试着硝制毛皮,猎到野兔用来自己吃的时候,皮毛就可以留下,到时候硝制好了后拼接在一起不就可以做成毛毯了?

这样她就不用执着于被子了。

不过,这也得看数量,她不想放弃食肆的生意,可是这样她就没有皮毛做毯子。

还是得好好算算。

在宋欢还在拾掇东西的时候,傅渊之放好书籍后又来到厨房烧火洗锅了。

“今晚吃什么?”傅渊之冷不丁的问一句让宋欢的思绪被打断。

宋欢把前面的筒骨推过去,“炖上它,肥肉炼油,好了后盛一勺放进灯里,明天要用。剩下的放进油罐就好了,然后今晚吃油渣炒青菜,粥还有吗?”

傅渊之嗯了一声,“有。”

白天他煮好了粥才下山的。

傅渊之拿过筒骨就去外边清洗了。

阿弟则在一旁把宋欢给他的糖葫芦,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的拔下来放进碗里,天气热,外面的糖容易融化,放在碗里就不用怕了,融化了也可以倒水进去喝甜水。再有一个就是方便保存,吃剩下的可以用一个碗把碗口盖住,这样就不怕蟑螂趁机而入。

宋欢给锅加水,方便傅渊之把筒骨放进去,然后就去把肥肉拿出来准备冲洗一下就切成片状用来炼油。

一斤肥肉不多,不多会儿就切好了,宋欢直接将它下锅炼油。

此时的傅渊之已经又给灶火添柴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菜了。

天气热,宋欢想着省着点用灯油就直接让把菜摆在院子里了,三人就着仅剩余晖吃着夕食。

阿弟一左一右给阿姐和大哥哥夹肉,奶声奶气的说道,“阿姐,大哥哥今天很辛苦,要多吃肉才能长身体。”

宋欢也夹了油渣和青菜放进阿弟的碗里,“阿弟也辛苦啦,待会儿早些休息,明天中秋,我们早些起来去给爹娘的墓打理一下,好不好呀?”

阿弟皱眉想了想,语重心长道,“阿姐,家里起的最晚的就是你了。”

宋欢吃菜的动作一僵,心虚一笑,“明天你早点叫阿姐起来不就行了,快快快,吃饭,有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宋欢又趁着说话的功夫给阿弟夹青菜,“多吃点,补身体。”

阿弟扒拉一下碗里的青菜深深叹气,阿姐的惯用伎俩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恼羞成怒嘛!

阿爹说阿娘也经常这样对他的,所以他就每次都让阿娘,装作不知道阿娘的羞意,所以阿弟也要体贴阿姐,装作不知道。

可是他真的不是很喜欢吃青菜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碗里的青菜依然被阿弟吃的干干净净。

月挂枝头,圆润皎洁如水,撒下轻柔的月光,穿过树阴,留下一地碎玉。

沐浴出来就见如此美景之下那个单薄的背影,他面朝月光山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欢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情,一只脚已经踏进堂屋的时候,院子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停下脚步,看了过去,那个背朝着自己的人不知道何时已经转过身来。

清冷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愈发的显得他身形修长,整个人仿若镀上了一层银晖,淡淡光晕围绕周身。

宋欢用手梳了梳还有些湿的头发,走了过去,“还不睡?”

傅渊之摇头笑了笑,“你好像一点也不好奇。”

宋欢明知故问,“好奇什么?”

“好奇我是谁?家里有什么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陷阱里?为什么又赖在这不走?”傅渊之很疑惑,按常理来说一般人不会收留陌生人这么久,而且还是家里没了长辈,姐弟俩年龄也不大的前提。

宋欢沉默了片刻,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她还以为他要跟她倾诉诉苦呢。

好吧,是自己想太多,八卦了。

“首先,你问题我一个都不好奇,至于救你,我觉得是人遇见这种情况也不会见死不救。至于你赖在这就赖呗,家里也没有家产万贯给你惦记,而且你还交住宿费,一天十文呢,还能帮干活,这不挺好的?”

傅渊之,“……”

他竟然被她说的有一瞬间觉得还挺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