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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文学发展到现在,早就已经摆脱了下里巴人的标签,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上到官员商人,下到贩夫走卒,基本上人手小说,苦闷的时候就拿出来读一读,幻想自己也可以高来高去,行侠仗义的。

尤其是这些富二代、官二代们。

别看以他们一个个左拥右抱,喝花酒,泡姐妹。

可。

这种事情多了,也无聊啊。

空虚。

因此格外痴迷小说。

而这个俱乐部的成员们,就是港城最有钱、最无聊,同时也最痴迷小说的那一批人。

他们一听说有还没刊行的版本,眼睛顿时亮了。

有人接过丁平侯递过来的册子,翻看了几眼,说道。

“是真的,行文风格一样,故事内容也能衔接的上。”

马俊凯也肯定道。

“应该没毛病。”

他捧着单行册,爱不释手,看向丁平侯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诶,你是不知道,我们追书实在太累了,曹大师的诛仙一周才出一本,老子还没看爽呢就没了,你们说气人不?”

“丁老哥,以后你再有这种内部刊物,就给我们带过来,你放心,钱不是问题。”

“只要能提前一天让我们看到周刊,我给你一千块钱,怎么样?”

只要提前一天就给一千块钱,这出手算是相当阔绰了。

丁平侯神秘一笑。

“马老弟,你是想提前一天看到周刊,还是想一口气看完?”

“废话,我当然想一口气看完了......”

马俊凯突然顿住,目光直直看向丁平侯。

“丁老哥,莫非你有路子?”

“你是朋友介绍进来的,咱们都是自己人,有事情你就直说吧。”

丁平侯嘿嘿笑道。

“我确实有个好办法,不过需要大家一起帮忙......”

丁平侯卖了个关子。

顿时让这些人更感兴趣了。

难道真的有办法一口气看完全部的诛仙?

这也太让人期待了。

马俊凯催促道。

“有什么想法就快说吧。”

丁平侯嘿嘿笑道。

“我是华港报内部员工,有机会接触曹先生,在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中,我很意外的得知,曹先生竟然已经完成了诛仙这部作品的创作。”

“之所以用单行册的方式发行,是因为他还在对诛仙后续的内容进行校对。”

“对.......校对工作应该已经接近尾声了。”

“听说曹先生已经开始着手创作新的作品了。”

马俊凯频频点头,心里浮想联翩。

曹卫东真乃业界良心。

老作品写完了,就马不停蹄的开始新作品的创作。

自己作为读者,实在是有福了。

丁平侯继续忽悠道。

“诛仙是委托书社印刷的,都是有协议的,但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让曹先生把后续的稿件全部拿出来刊印发行。”

“那就是我们设一个打赏活动,吸引曹先生爆更!”

在前世的网文圈,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平台搞一个有吸引力的活动,通过粉丝打赏、曝光、推荐位等方式,吸引感兴趣的作者爆更。

每当这个时候,作者们就会把自己的肝拿出来,用力锤爆.......

丁平侯说完,这些土豪粉丝们顿时来了兴趣。

钱他们有啊。

只要曹先生肯更新,他们也愿意打赏。

马俊凯沉思着说道。

“我觉得丁老哥说的方法很好,不过具体要求怎么做,这事总要有个章程才好.......”

他们有钱,但不是傻,必要的警惕意识还是有的。

丁平侯说道。

“这事简单,我们可以给报社写信,就以挑战的形式公布出去,我举个例子,曹先生如果能在三个月内刊发完整本的诛仙,就可以获得一万元的对赌金,如果能在一个月内刊发完整本的诛仙,就可以获得十万的对赌金,以此类推......”

“活动的代号就叫做:诛仙爆更计划!”

“这些对赌金可以由大家一起凑,每个人出一两万,这笔钱就有了。”

马俊凯一拍大腿。

“好办法!”

一两万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而已。

用这点小钱,能尽快看到诛仙。

他们觉得太值了。

于是一众富二代们开始讨论起来具体的实施计划。

丁平侯在旁边眯着眼睛听着,心里偷乐,同时更加佩服曹卫东了。

这帮富二代可都是有头面的人物。

他们联合起来搞这个诛仙爆更计划,本身就是对《诛仙》这本书的一次曝光与推广。

价值数十万的催更打赏啊,哪个人看到了会不感到好奇?

只要好奇,自然而然的就会找来看。

《诛仙》的销量和口碑自然就上来了。

更何况还有一大笔不菲的收入。

这简直就是一石二鸟。

不。

还有金先生给做的序。

妥妥的就是一石三鸟啊。

曹卫东真乃鬼才也......

而另一边,这些富二代们也商量好了活动细节,并且凑了一百万港币。

这些钱其实没多少。

每个人出三万,也就有了。

马俊凯兴奋的宣布。

“我宣布,诛仙爆更计划正式启动!”

.......

万事俱备。

在丁平侯的“好心”帮助下,拟好了通知,发给各大报社,同时参与爆更计划的各路土豪纷纷通过自己的渠道,将爆更计划宣布了出去。

顿时,整个港城沸腾了。

很久没有看到价值百万的消息了。

更何况还是连载小说。

很快,这条新闻成了港城人民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

看过诛仙的读者趁机向周围的朋友安利。

而没有看过诛仙的人们,也开始好奇起来。

究竟是怎样的作品,竟然让港城的富二代们,宁愿掏出百万港币,也要恳求作者催更。

简直太梦幻了。

于是他们纷纷找来《诛仙》看。

结果这一眼,就沉沦了进去,成为《诛仙》的忠实粉丝。

当然。

也有不喜欢这种类型的读者们。

但。

杯水车薪。

沧海一粟。

他们批评的声音很快就掩没在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更多的人成了《诛仙》狂热粉丝。

书社见有利可图,于是跟着投入了大量的宣发,一时间,《诛仙》几乎成了港城时下最璀璨的文化符号。

.......

与此同时。

就在所有人都在热议《诛仙》的时候,曹卫东带着丁平侯,很低调的拜访了金先生。

金先生笑呵呵的说道:“我也注意到报纸上的催更挑战书了,真是难以置信啊。”

说实话,他有些酸了。

这么大的阵仗,金先生也是第一次见呢。

曹卫东笑了笑,客气的说道。

“金先生,我这次来是想请您写序的。”

金先生慨然应允。

“这次你打算刊行多少本单行册?”

曹卫东从随身的背包中取出一摞厚厚的稿纸。

“全部。”

金先生一时没反应过来。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