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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万世之黑云压城 > 第五十七章 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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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叫血树,又称灵树。”说完后守义掏出火柴,点燃一根后弹了出去,霎那间火苗就窜起来,隐隐的似乎还能听到惨叫。

“就是这个,控制了这座山?”

“也对,也不对。”见彻底没有危险,守义提高了音量,其他几人虽然还是面朝外,防止野兽攻击,耳朵却都已经竖起来,知道守义要开课了。

“修炼至阴邪术的人,会找一处像这样的阴寒之地,种下一棵小树,然后用自己的一滴精血,成为浇灌它的第一滴水,这叫认主。以后每天用动物或者是人的鲜血浇灌三次,绝大部分的树都会在这个阶段死掉,也有极个别的,比如这一棵,活了下来,还有了灵性。”说完后守义看了一眼血树,火,烧的正旺。

“这种,注定长不成参天大树,什么树种都不行,但是根系会变得特别发达,随着根系不断向下向外扩展,它能影响的范围也越来越大,里面所有的动物都会受它控制,要么替它捕捉食物,要么自动献身成为祭品。”说到这里,守义看向旁边的角落,那里的白骨堆得向小山一样,一旁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几条树根将他死死缠住,看样子,他就是吴家老大了。

“这棵树现在只能影响山顶这一片区域,算是个半成品,还不能说话,也不能控制人类。等到它长到能控制整座山的时候,就算是修炼到家了,不但能控制进入的人类,还能说话,幻化成人形,甚至可以自由移动,算是这座山真正的王。”守义有些感概。

“造这么个玩意儿出来,图什么?”问话的是福安。

“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守杰神秘的笑笑,双手使劲地搓了搓,有些激动。

待最后一丝火星熄灭,守杰趴在地上,慢慢地用手扒拉着灰烬,不一会儿就刨出一个圆球。他从身上撕下一块布,将圆球包好捧在手心里,小心的擦拭起来,待擦拭干净后,一颗台球大小、通体血红的圆球就展露在大家眼前。

“就是为了这个,在旁门左道眼里,这颗血珠价值连城,不但能延年益寿,还可以让他们的修为至少提升一倍。其实除了这个,对体质偏寒的人来说,这也是治病良药。”

“那种下时让它认主,就是为了让它乖乖把这个东西吐出来,免得大费周折。”福安似有所悟。

守义赞许的看他一眼,这里面能举一反三的,就只有福安了,其他的都是棒槌。

小心的将血珠揣进怀里,守义说了句撤,几人又攀着岩石树根向上爬去,值得一提的是,福勇将福平绑在身上,居然还能如履平地,第一个爬出天坑。

回到村子与他俩汇合,一群人就向山下奔去,血树被烧,它的主人第一时间就会知晓,敢种下此树的都不是善茬,几人都带着伤,如果半路被截,凶多吉少,尽早回去才是上策。

取车连夜开走,第二天下午,守义就跪在何畴伍的小楼前,旁边站着的,是他的师父和两个师兄弟。

何畴伍诧异的看着浑身是伤的守义,问阿祥这小王八蛋犯了什么错,让你收拾成这样。守义颤抖着将手伸进怀里掏出血珠,双手捧着高举过头顶,何畴伍见状脸色一变,快步上前将血珠握在手里,顺手给了守义一个耳光。

“这趟出去就为了这个?”何畴伍沉着脸问道。

“愿为老板分忧。”守义说完后把头抵在石板上。何畴伍不喜欢混凝土,小楼前的院坝全用的青石板。

何畴伍看向阿祥,阿祥摸摸脑袋,说给守义提过一次老板担心叶先生的身体,哪知道这小王八蛋悄悄记下了。

“说吧,要什么赏赐?”

“守义驭下不严,手下出了叛徒,导致上次兄弟们无法参与行动,守义不敢、也不配为自己请赏,求老板能抬举一下弟兄们,一视同仁。”说完后重重的磕了几个头。

“一个称呼而已,有这么重要?”何畴伍问的是阿九。

“称呼老板,那是雇佣关系,称呼少爷,那是自家人,远近亲疏不同。守义的人最近有些眼红。”虽然怪守义阳奉阴违,阿九还是厚道,没落井下石。

“那就准了,守义,还有你的那帮兄弟,以后都叫少爷吧!不过赏罚分明,三天小黑屋,不算委屈你吧?”

“谢少爷赏!”说完后守义肩膀有些抖动,又重重的磕了几个。

何畴伍没再理他,给叶梦楼打了个电话,让他不要乱跑,然后坐上车就直奔听风小筑。和往常一样,一进屋就看到叶梦楼穿戴整齐,坐在沙发上等他,何畴伍郑重的将珠子放在他手上,说了句让我开开眼。

叶梦楼看了一眼,脸色微变,将珠子在手里捏了捏,一股寒气从掌心钻进去,顺着筋脉往全身蔓延。叶梦楼闭上眼睛,等这股寒气消失,才睁眼将珠子递回去,说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见到一颗。

“那一颗?谁给你的?”何畴伍有些好奇。

“师父。”

“难怪,你有一个好师父嘛。”何畴伍说得有些酸溜溜的,然后又问了一句:“送你的,给我干嘛?”

“这东西虽然污秽,但是味好药材,找个老中医给你配一副,调理一下,对你大有裨益。”

“我命都不在乎,还在乎身体好不好,快让我开开眼,怎么炼化的?”何畴伍催促叶梦楼快点动手。

叶梦楼摇摇头,这个朋友,是没办法用常理推断的,好吧,东西虽然珍贵,看成色也算不上太好,有机会自己亲自出手,给他弄个更好的。

叶梦楼轻轻的闭上眼睛,略一催动,就见血珠一点点的软化,然后陷进手掌里,最后消失不见。何畴伍满脸的失望,以为这么简单就结束了,起身就走,走几步不死心,又转过头来,才发现叶梦楼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这才有意思嘛,何畴伍又坐了回去。

霜越结越厚,到最后变成一个雪人坐在沙发上,何畴伍想上去摸一摸,又怕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会让他走火入魔,只好让阿九开瓶红酒,边喝边等。

一瓶酒喝完,正当何畴伍想让阿九再开一瓶的时候,只见叶梦楼突然睁开眼睛,吼了一声“收”所有的霜立刻就不见了,似乎被吸进了体内。何畴伍起身过去摸摸他的衣服,干的。

“这不科学啊!“何畴伍揉了揉鼻子。

叶梦楼从嘴里吐出一个暗红的圆球,只有弹珠大小,递给何畴伍。

“这才是污秽吧?别给我,我有洁癖。”何畴伍才不上当。

叶梦楼看起来容光焕发,手一捏,珠子就化成粉。何畴伍站起身来,说热闹也看了,酒也喝了,回仓库睡觉去。

“你打算在那里住多久?”

“等把地下室那个送走再说吧。”何畴伍说完后挥挥手,潇洒的一塌糊涂。

回到仓库已是深夜,守义带着一群人站在大门口,等何畴伍下车后,齐齐躬身喊了句“少爷”。何畴伍见他们大部分人身上都缠着绷带,便知道此行不易,亲自把他们一个个扶起来,说了句以后都是自家人,把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

“阿九,我有那么大感染力么?”把他们撵去休息后,何畴伍一边向小楼走去,一边问道。

“少爷对自家人,那是没得说。”阿九说了句废话。

“小锐,你说。”

“我现在的感觉,好像还在做梦一样。”小锐张嘴傻乐。

李看、李剑、李连和李营四人跟在后面,离得不远不近,他们就不必问了,从小自己看着长大的,就像自己的兄弟子侄一样。何畴伍边走边想,准备再找谁问问。

突然李看和李营扑了上来,何畴伍一惊,回头一看,李剑和李连已经拔剑站在后场大门口,如临大敌。

“还我血珠!”一个悠长的声音远远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