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后,天炎。
深夜,某栋废弃的厂房内。枪声大作!
『站住!』
为首的女警看上去英姿飒爽,脑后,两条黑色的马尾辫用发圈绑着,她手里是一把平常巡警使用的手枪。
虽说穿着高跟鞋,步伐却丝毫不慢,边跑边往前面开枪射击。
子弹打中的地方火花飞溅,弹孔接连向前延伸。
女警再度吼道:『如果你再不停下来,我真的会把你就地击毙,单凭你持有手枪已经构成犯罪!拘捕只会让你变成情形更加恶劣的凶犯!到那时,我有权将你击毙。』
走廊尽头十几米远,一个黑影在那儿急窜着,没一会儿,闪身躲进一个车间。
女警急忙刹住脚步,抵在墙边,前面陷入了死寂。
身后,那些男警察们十几秒后才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
『你,到那边去看看情况!』
女警对着其中一个警察命令道,而那警察就如同倒了大霉一样脸色发苦。
『宋队啊,为什么偏偏是咱……』
『废什么话?窝窝囊囊的饭桶!快去!再不去,那女杀手就要跑了。』
那警察只得硬着头皮冲上去侦查,其余几个也跟着他走。
他们来到车间的门口,到头来一脚飞踹了上去。
『轰!!!』
然而,下一秒,便是一阵激烈的爆炸声,空气极具的抖动着,热量磅礴冲击而来。
那下命令的女警神色也顿时变了,自言自语道:『在大门上放了黏弹??可是这样下去,她也不可能再活着从门里面冲出来……这儿可是三楼……』
事后,对方不见了踪影。
女警悻悻收队,至于结果么?
被对方安放在门上的黏弹威力并不算强,第一个人被爆炸的气流震飞,但侥幸只是轻微的烧伤擦伤。其余人则并没有什么大碍。
可惜的是,后来因为爆炸,烧毁了那栋废弃的厂房,消防队半夜跑前跑后,好不麻烦。
众人回去以后,时任局长的戴旅茂一听这结果,脸都黑了。
女警到头来可是被骂的狗血淋头了。
『宋冷涵,你看看你,这个月才几天哪??你又给我惹出这么多乱子!上个星期吧??闹市飙车,为了抓住人我还可以理解,但是,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一路撞坏了七个路灯杆子,还有十余个商铺的门面!你是开着坦克上街的吗?你知不知道,那天那些记者们啊,个个堵在我家门口,弄得我头都大了。』
『然后是前几天吧?在抓捕绑架犯的过程中胡乱开枪,打中了别人家里的液化气,引发了剧烈的爆炸!庆幸的是,事后只是烧毁了一栋出租屋。赔点钱也就算了。』
『但是,又是今天!!!!』
『你!!』
戴旅茂身着警服,气的脸红脖子粗。说话间唾液横飞。
『今天你又惹出了这么大乱子,不仅如此,让大家白折腾又受罪!!!』
『局长……』
宋冷涵队长终于是一副委屈的模样,抬起头解释道:『他不也没事么……再说,我不就担心那个持枪犯逃跑了吗……我……我没犯错啊,这要换了谁都会继续追击……』
戴旅茂打断她,大骂道:『你觉得同僚要是出了事你会怎么样啊??他有事你还能站在这儿啊??他有事的话,你这会早就被彻底停职!他有事,你这辈子都别想当警察了。而且你把人家抓住啦??没有啊,人家照样是大摇大摆的走了,你连影子都没找着。』
『……』
『你,你给我出去。宋冷涵,从今天开始,你别当这个总队长了。我真的是怕你,走到哪儿你就事惹到哪。去,不用你检讨,我求你行行好。』
至于宋冷涵后来的解释么,戴旅茂一概不听。
(二)半小时后。
九龙市,总局门口。
『切,什么总队长,老娘还不愿意当呢!』
快到深更半夜,一帮警察们都下班走出。
宋冷涵走在最前面,边走,边把总队长的牌子撕了,丢在地上。
众人自是无语,毕竟她的眼圈这会儿都红了。
宋队也是个倒霉蛋,这会大家都是看在眼里。
就好比前几天,那个什么撞坏路灯的事吧。
一帮人正开车追击呢,经过一个路口。一个老头子,突然从路口边步伐虚弱的走出来。
大家就都急了,因为他在车前边呢,不拐弯,那就得撞上去。
拐了弯,那就撞路灯杆子上了。结果死追对方,眼看着到下一个路口了,又有小孩子跑出来!
于是又撞一个。
还有其他车子横穿马路,又撞一个。
跑到商业街去,人太多,一下躲不开,又撞人家商铺里去了。
最后,车子直接撞报废了,车前盖都瘪了。
不得不说,宋队是个狠茬子,办案的能力,其实也比普通的民警要强太多。
但是,只是因为她是个女的,而且又是队长,所以有时候,人们注意力太集中。加上她似乎有时候真的运气烂到极点,所以事情弄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于是,众人自是都说请她吃一顿好的,再发泄一下不满也就算了。明天早上大家先顶着,队长你好好休息。戴局那就是说气话,没多久还会让你官复原职的。
宋冷涵摇摇头,说:『我有事,你们自己去吧。』
众人懵逼。这女队长向来直爽,脾气直来直去的,为何今天表现的这么反常?
大家伙不懂,深夜,一帮人散了。
半个小时以后……
一个地摊上。
宋冷涵吃了牛杂串,几串烤肉下肚,一大杯啤酒猛灌进肚子里,把杯子往桌上一摔。
『达令,我的日子啊……真是好苦好苦好苦啊!!!』
大老娘们酒精一上头,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边哭边冲我抱怨自己的遭遇。
我额头上流下一滴冷汗,夹着菜的手还有些发抖。只能强行用右手扶住,咳嗽说:『别光喝酒,来,吃菜……』
为什么我会发抖??
因为我是个佣兵,一看见差佬我就心虚。这是天性,改不了。
刚到九龙市没几天,但第一天,我就认识了这个女警。
那天她也带着几个手下,在我隔壁桌抱怨,先是说如果那天路上没有那么多行人,自己就不会屡屡撞车,后来又是说,枪走火了,打中液化气那也不怪自己。
这苦逼说着呢,后来又跟隔壁桌的黑社会吵起来了。
我看不过眼,出去管了管事,手段略施一二。
至于为什么黑社会不怕她?我在这儿首先解释一下。
天炎的黑社会势力太强,连很多小帮派都有枪,所以他们基本上都看不起条子,惹急了,甚至有时候当街拔枪。
我那天,就是展示了一下徒手把手枪的枪口捏成铁粉,结果这女人立马就看痴上了。
反正听她说,我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强的人了,即便自己的爷爷,宋家的老家主,七八十年的功力,都不能随手就做到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