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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咸鱼夫妻在逃荒 > 第三百二十二章 工作汇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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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工作汇报(中)

众人看着这两人讨价还价,暗自发笑。

没想到高怀瑜这个不要脸的,马上把战火引到了他身上:“人家忠勤伯府可是得了一对大食宝马的!”

“陛下,臣府上的小马是费萨尔这个大食商人送臣的礼物,送臣的时候才半岁大呢,臣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才把它们养这么大的!”

这话把其余四人都逗笑了,还当孩子养呢,把屎把尿!

成总管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喜笑颜开的问:

“陛下,两百匹宝马已经全部送进宫了,您是否要去御马菀瞧瞧?老奴瞧得真真的,唉哟,陛下,那些宝马可真俊哟!不愧是大食马!”

“走走走!”夏洪棣哪里还有心思顾得上其他,反正这些宝贝都已经送进宫了,早晚都是看!

呼啦啦带着一群人,又去了御马菀。

可能是刚换了地方,还不太适应,一群黑马挤挤挨挨的站立着。

它们的马头小而清秀,眼大目明,颈直额宽、鬐甲高。

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马毛柔软如丝。

看见了黑娃这个投喂过它们不少次的饲养员前来,挤破了脑袋的往人前探。

“好马!好马!”夏洪棣不但仔细的看了又看,把马头探得最远的那头,摸了又摸。

得了消息的太子,也带了五皇子前来赏马。

没料到父皇比他们来得更早,三人连忙请安。

小胖子夏季恩抱着父皇的大腿:“父皇,恩儿想骑马,恩儿喜欢!”

夏洪棣正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他对夏季炎说:“太子,那你挑一匹,带着恩儿走一圈,你可要牵好了啊!”

太子高兴得抱起小胖子挑马儿去了。

他正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呢,还是小弟好使。

看着五皇子骑得开心,夏洪棣也没忍住,最后还挑了一匹温顺的母马骑了半个时辰,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温顺、聪慧、爆发力上佳!马中王者!”夏洪棣下马后,对大食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选出最合适它们的马场,给朕好好养,用心养!”

“诺!”一旁的御马监,上前躬身领命。

待出了一身薄汗的帝王,换了一身衣裳,喝了一盏茶。

几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大食帝国这段经历。

听到这些珍贵的马儿,居然是忠勤伯用一船的硝石换来的。

夏洪棣都恨不得,立马把众位大食商人唤进宫来。

硝石他们要多少有多少啊,还能不能换多些帝国宝马?

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使得他费力拉回了心神:“上官太医,大食的医术比大夏若何?”

“回禀陛下,就外伤手术而言,大食的医术要高于大夏许多。

从眼睛到体内肿瘤去除的手术,皆很成熟。

且用于辅助手术所用到的器械、麻醉药、消毒酒精、缝合伤口的羊肠线皆很有用。”

“如此了得?”夏洪棣比得了宝马还兴奋,心思急转。

打仗,士兵们最容易受的就是外伤了!

一场战役下来,救治无效身亡,或者耽搁治疗后落下终身残疾的何其多。

如此了得的外科手段,到了战场上,岂不是活命的机会多出了几成?

作为一个颇有野心的君主,大夏朝的疆域图怎能止步于此?!

“回程的两场战役,大食的医生救治了近三千人,除了伤到心肺和头部的,其余重伤轻伤如今都已经痊愈了。”

“换得好!换得好!说起来痘苗的方子还是忠勤伯献上的,此方在海外竟然有如此大用,妙极,妙极!”

黑娃:唉哟,这一茬您就不能忘记吗?

得亏当年防疫手册,用英语折腾成欧罗巴文字(拉丁语),甩锅给了传教士。

他还得想想,万一哪天被大食帝国的医者,问到此事该如何圆过去。

哎!撒一个谎得用无数个谎言去圆呐!

心累得慌!

夏洪棣已经下了口谕:“黄尚书,上官太医,朕将翻译这些医典的重任交予你们二人!如此优秀的大食医者也要好生安排,衣食住行都要用最好的,务必让他们乐不思乡.....”

“微臣遵旨!”上官太医眉头都没皱一下,活到老学到老,他学得带劲儿着呢。

至于要如何吊着那些大食医者,他可琢磨一路了。

听说如今太医院可不像他当值的那些年,有大本事的太医不少......

黄尚书:“老臣领命!陛下,此处臣要为袁文杰、袁文武、秦柯等几位少年请功。

臣愧为理藩院尚书,可无论是印加语还是大食语,几位少年都比臣等学得快,学得好。

几次重大的海贸,他们八人也都为大夏的船商们出了不少力。

大食商人与我等回来的路上,几位年轻人也没有懈怠,不但听说都熟练,读写也通顺。

众多医典的翻译,他们都能帮上大忙!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呀!臣举荐他们日后进理藩院,为我大夏朝做更多的贡献!”

“哈哈哈,哈哈哈!好!朕也给他们记一功!外语学得好的,理藩院可以不拘一格用人才嘛!

爱卿,你们府上兄弟俩能功过相抵了吧?你家夫人不会再追究他们逃跑这事了吧?”

忠勤伯怎么能让陛下,抓着他媳妇儿的小错不放呢,义正言辞的说:

“陛下,臣的夫人还是很懂大义的,听闻他们为朝廷做了些许微薄的小事后,已经高高拿起轻轻放下啦!”

“啧啧啧!谁不知道你们府有只母老虎啊?!罢了罢了。”

说起了老虎,黄尚书就想到了他们带回来的那些活物。

甚至把他们当初,误以为是麒麟的异兽—长颈鹿,也给学了一遍,逗得夏洪棣笑个不停。

“真是可惜了,咱们带的这些珍奇异兽,大多都是喜好在湿热的地方生活。

臣等怕还没带回京城就冻死在路上了,只得把它们大多都留在了安州,安州和崖州应该更适合它们生活。

陛下,那几十只鸵鸟,比羊还大只,一个鸵鸟蛋够炒一大盆,而且它们的肉也很鲜美,比牛羊肉还好吃。

这鸵鸟不但肉好吃,皮子有韧性性又很柔软,而且张力极强,全身都是宝呢!

要是这些鸵鸟能像鸡鸭鹅一般被繁殖出来,咱们大夏的百姓可就有口福了哟!”

吃过鸵鸟肉的,没有不点头的。

夏洪棣都被他们描述的鸵鸟肉给馋到了,寻思着他什么时候才能尝到。

暂时看不到这些活物,可它们的皮子被带回来的不少:从虎皮、鹿皮、斑马皮、鳄鱼皮、鸵鸟皮到蟒蛇皮,几十箱呢!

拿出鸵鸟皮,又摸又扯,夏洪棣对这种素未谋面的鸟,好感马上就上来了。

“张孺人能孵鸵鸟蛋吗?”

“陛下,这些鸵鸟从小鸟到成年,还得两三年呢,现在哪怕有火炕,也没蛋啊!”

“难怪一只能有两百斤肉,这长得也时间也够长的,朕会让人好好把这些鸵鸟养大,争取咱们能早日吃上鸵鸟肉!”

黄尚书的工作汇报还要继续下去:“启禀陛下,黄金宝石也好,宝马玻璃术也罢,这些还不是最珍贵的。

臣接下来给您看的,这些才是咱们这次出行收获的最珍贵的国宝。”

他还把他们准备好的几种粮食,从他们几人随身带着的小筐里拿了出来。

摆在夏洪棣御桌上的。

是几棒金黄的没有脱粒的玉米。

还有几个不起眼,拳头大小的褐色疙瘩

最后还有几个两头小,中间比拳头还大的红皮甘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