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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这段时间以来非人案件越来越多了,这边不比内地,这里的臭嗨总是搞神神怪怪的事情,以前都还是偶尔出点事,这几个月以来也不知道那些臭嗨邪神恶鬼是怎么回事,他妈的有求必应。”

小张哥听到这噗的一声乐了出来,嘴里的饮料都差点喷了出来。

“它们应了,可是请神的傻批又还不起愿,整了一圈就成了我们手头的案子,这是你们来了,你们要是不来的话,我过几天可能也要去内地找龙哥帮忙了。”沈云靠在那自嘲的一笑:“我真的是没办法了,那些个鬼东西越来越邪门还越来越厉害,以前一个掌心雷它们就能跪下喊爹,现在我都快圣火焚躯了,它们都还能跟我犟几个回合。”

沈云说完话,有些无奈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瘫软在椅子上停了半天,接着回头看向了一直没有说话的无根水:“这位是?”

“你好,梅俊生。”

“你好你好,久仰久仰。”沈云赔笑道:“刚才在留询室里就是你……对吧?”

“嗯。”

“高手啊。”沈云大为赞叹:“我就看到有个残影一晃而过,我旳人就全趴下了。”

无根水轻笑一声:“我可算不得高手。”

“大哥你这可就有点太谦虚了,你这样的都不算高手,那天底下还有几个高手?”沈云摸着下巴打量着无根水,然后说道:“大哥,你要是碰到个僵尸能赢不?”

这不是侮辱人么,无根水再菜那也是能进三十二尸解仙的人,他的不善战斗是跟十二灵比是跟其他尸解仙比,再菜再菜那也是天下第一梯队的术士。

僵尸?那种用简单法术养起来的跳尸在他的眼里就跟蚱蜢没有本质区别,只要没到旱魃之境,那对无根水这个中国版死灵术士来说都是送人头的。

在尸解仙之内,亡魂之术清灵子第一无可争议,第二和第三反正要么就是蜂聚要么就是无根水了。

蜂聚擅控尸、无根水擅控魂,两人大抵是不分高下的,但不管怎么样这也不是区区一个僵尸能比的嘛。

“你看不起谁呢。”小马嗤笑起来:“我水哥好歹也是天下甲等的术士,虽然擅长的领域不是战斗,但也绝对不是阿猫阿狗都敢招惹的。”

无根水只是腼腆的笑,他没有否认,但也没说什么大话,毕竟他不擅战斗是真的,天下甲等的术士也是真的。

“好好……是我有眼无珠了。”沈云举起酒杯:“自罚一杯。”

一顿饭的时间沈云又是讨好又是拍马屁,反正是费尽心机的在这讨小张哥他们的欢心。

等吃完饭结了账,他立刻就像憋了尿似的扭扭捏捏了起来。

“知道了知道了,没忘记的事。”小马撩起袖子:“不过我得先把头儿送回去休息。”

“啊?张哥回去啊?”

“怎么?是看不起我?”小马一把捏住沈云的后脖颈:“小兔崽子长能耐了。”

“不是不是……马哥马哥,松……松……疼……”

小马冷哼一声松开了手,然后他说道:“你这的破事还轮不到头儿出马好吧,要他跟着去那不就是用高射炮打蚊子么。”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说这不张哥来了么,带他领略一下独特的香港市井文化嘛,其实也挺有意思的。虽然现在九龙寨没了,可还是有劏房、笼房这种地方,就很有这边的特色,值得去感受一下的。”

“用人家的痛苦体现自己的优越呗?”小马笑道:“你这人在这个鬼地方时间长了,心也坏了。”

“这可真没有,唉……说起来也是有意思,就是这种地方的人喜欢病急乱投医,然后又没办法还愿,越穷的地方越容易出事。”

“富人区没有?”

“也有啊,不过我就这么跟你们说吧。”沈云摇头笑道:“富人区也很猖獗,他们利用那些东西搞了大头,但总有办法还愿,所以大部分人是没什么事的,而穷人也许只是许了一餐饭,但偏偏他们连一餐饭的愿都还不起,你说他们不倒霉谁倒霉。”

小马也是颇为无奈的笑了起来:“难怪耗子总是说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才能拯救世界,这倒是直接的很。”

“哈哈哈……”沈云也跟着笑了起来:“耗子哥说的没错。”

最后小张哥还是跟着他去了,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即便什么都不用干,去看看沈云嘴里说的风土人情也是好的。

之后趁着夜色他们驱车来到了十几公里之外的深水埗,虽然已经是深夜,但周围嘈杂和纷乱却还是让人大吃一惊。

小张哥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他对香港所有的印象都集中在港剧里,但港剧很少会细致的描绘他现在所在位置的那种芜杂。

这个地方大多是老楼,但却跟长安巷那种地方相去甚远,长安巷里处处透着生活的气息,穷人也穷人悠哉的活法,就像一座大都市中的桃花源,进去之后能够感受到一种老派的时光,收音机、老榕树和夕阳能够形成一首歌。

但来到这里,小张哥第一时间就能感觉到一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压抑和绝望,以及淹没在绝望之中不起眼的挣扎。

狭窄暗仄的巷道,污水横流。大半夜却仍然灯火通明的街道和杂乱无章的招牌、鳞次栉比的灯箱还有穿着性感衣服的女人,就在这里汇聚成了让人不自在的繁荣。

因为楼与楼之间非常紧密,所以这里显得非常闷,周围还充斥着各种噪音,仰头朝天空看去,只能在密集的楼宇间看到一小段如同井口的天空。

也许是因为常年见不到阳光的关系,这里即便是有很多人却也一点不会有那种开阔舒适的感觉。

“这地方没什么好看啦。”

沈云停好车之后走了很远才找到小张哥他们,打了声招呼就带着他们钻进了一栋楼里。

进去之后,里头的昏暗和拥挤俨然已经超过了小张哥的想象,他没想到这个号称世界上最繁华地区之一的香港,居然还会存在这样的地方。

闷热、窒息和拥挤共同组成了这里的主旋律,虽然这个时间周围的住户大多已经睡了,但没睡的人却坐在楼道之中以此来躲避房间里的拥挤。

从一扇敞开的门里看过去,那最多也就是五六平方的房间里居然要住下四口甚至更多的人。

沈云重新戴上了他的墨镜,加上他身上穿着的西装,一路上倒是没惹到什么麻烦,毕竟在这个地方穿梭还穿西装打领带戴墨镜的人,不是阿sir就是阿彪,总之都是不好惹的人,住在这地方的人既不想跟阿sir惹上关系也不想跟阿彪惹上关系。

小张哥认真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里的画面深切的给予他一场震撼。

说他没见识也好,说他大惊小怪也好,他至少现在还没有办法理解究竟是什么导致这些人能够愿意蜷缩在这种地方。

“头儿,其实哪有什么炼狱,人间本就是炼狱。”小马哥凑到小张哥身边小声道:“我们所抱怨的生活,可能就是别人梦寐以求的。”

小张哥点了点头,苦笑道:“我刚才脑子里一瞬间过了一遍,就是以我的能力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后来我想了想,觉得不行。因为这个世界可能只有伟大的人才能改变吧。”

“嗯,摧毁它很简单,但要改变它可是太难咯。”小马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他妈都是什么人间疾苦。”

当然,不管是他们一行中的任何人都是有资格去对这里的人产生同情的,因为不管是小张哥还是小马还是无根水,他们不管是在过去、在现在还是在未来,都一定是属于绝大部分人无法企及的存在。

哪怕不算小张哥,像尸解仙、十二灵这样的人,他们基本上会是永恒的士大夫阶级,天生的能力就让他们永远不可能会感受到这种痛苦。

“哎呀,各位,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啦,全世界到处都是这样的人。”沈云倒是看的很开,他笑道:“跟我来。”

他们来到这蜂巢一般的房子的最上一层,通常来说这一层住的人基本就是人下人的存在了,因为香港这地方气候闷热,住在顶层基本上就是住在地狱,空调冷气是别太指望了,因为线路老化只要一超负荷就可能造成整栋楼停电甚至是火灾,所以房东一般会把空调弄坏或者直接拆除。

顶楼可想而知会是怎样一个噩梦之地。

不过现在这个顶楼倒还算干净,已经已经没什么人住在这里了,只有两个值班的第九重案的人守在楼梯间,他们看到沈云来了之后,连忙起身打招呼问好。

“还让人守着?”

小马好奇的问道:“这一层的人都清空了?”

“不是我们清的,是他们自己搬走的。”沈云无奈的叹气道:“你们能相信么,就连住在这种狗房的人都吃不消这里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