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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恶霸 > 第264章 留下买路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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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舟的枪法,让对面树林子里的盗猎者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些人完全被压制在树木后面连头都不敢露出来,一旦有人露头的话就会被干净利落的爆掉。

强子和曹怜的速度奇快,当金小舟击毙了两个盗猎者再也没有人敢开枪还击的时候,他们已经绕过了小湖。

盗猎者的首领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彪悍男人,这个男人穿着一身草绿色的作战服。虽然并不高大魁梧,但是脸上透出一股精悍。这个人叫刘乱,退役特种兵。这个人虽然年纪不是很大,但是人生到现在为止的经历算得上惊心动魄。

他从部队退役之后先是进了一家工厂,因为没有技术为人也比较木讷不会溜须拍马所以并不受重视。他虽然低调,但是心里却坚信着自己的人生不会如此平凡无奇。后来他辞职自己筹钱做起了生意,但是根本就没有这个头脑的他连番吃亏最终血本无归。

被人逼债逼急了刘乱一生气连杀了四个人债主,从此浪迹天涯。他先后去过云南,广东,四川,一路逃亡,最后跑去了西藏辗转到了内蒙。在这里他加入了一个盗猎者的队伍,因为身手不俗而被盗猎者的首领九爷所赏识。

后来,经过了几年,年迈的九爷不但将自己的势力全部传给了刘乱,更是将自己的独生女儿也嫁给了他。而生性木讷的刘乱经过近十年的逃亡之后也变得狡猾而狠辣,他的一双手上早已经沾满了鲜血。

当初在云南的时候,他走投无路之下就敢单枪匹马的黑吃黑干掉了一个五个人的贩毒团伙,抢了些钱和两支手枪之后再次逃亡。后来在广东他打劫了一家珠宝店,不过因为不熟悉环境而被警察围追最后一分钱也没有落着。但是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之后,他的心肠越来越冷。

在内蒙的这几年,接手整支盗猎者队伍之后他更是不可一世。前些年因为卓青战在内蒙不断打击盗猎者,他带着手下人跑到西藏讨生活。因为西藏对盗猎者的防范和打击越来越严密,所以他不得不又带着队伍回到了内蒙。

在西藏可可西里,盗猎者的圈子里只要一提乱爷,几乎是无人不知。

刘乱伏倒在一块石头后面,眼神冰冷地看着小湖对面。他知道今天算是遇到劲敌了,以自己手下王三奇的枪法都被人一枪爆了脑袋,自己手下的这些人里面已经没有一个能和对方比肩的人物。

而刘乱坚信,能有这样枪法的人绝对都是当兵出身,甚至还有可能是现役军人。如果是前者还好说,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只能认倒霉了。和盗猎者交手,甚至和护猎队的人交手,他都有信心能不输。但是和正规军交手,尤其是和成建制的正规军交手他没有一点把握。

虽然自己手下这些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但是真正称得上素质一流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已经被爆了头的王三奇,另一个就是他自己了。

虽然这些年他养成了不吃亏的霸道习惯,但是也还不至于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在作出了判断之后,刘乱咬了咬牙对手下人喊道:“点子太硬,先退回去!”

一个独眼的盗猎者不服气的说道:“大哥,咱们折了三个兄弟,就这么算了?”

刘乱狠狠地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回头好好查查是谁不带眼得罪咱们。到时候让他们挨着个的血债血偿,咱们兄弟的命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拿的!”

其实独眼的盗猎者也知道,对方有狙击手在,如果王三奇没死的话他们这边还有的拼,可是现在王三奇已经先跑去阎王那报道去了,自己这边一点胜算都没有。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是想表个态而已。

“老五老六老七,你们三个带好了东西千万别丢了。咱们这次进山这么久好不容易捞着一次大的,要是东西没了我拿你们三个开刀!”

一个刀疤脸的男人说道:“放心吧大哥,就算是丢了命我也不会把货给丢了,这东西可比我的命金贵多了。”

对于自己同伴的死,其实这些人没有多少的难过。在只有金钱利益的盗猎者眼里,多死一个同伴其实也意味着自己能多分到一份钱。这次进山可谓是收获颇丰,光是上好的皮子就收了上百张,卖到境外的话那就是大把大把的真金白银,更何况这次居然能在贺兰山里遇到一只白虎,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

一张完整的虎皮,在国外已经炒到了骇人的地步。像这样野生的白虎更是珍稀,那些有钱人只怕会砸出来大把大把的钞票。

刘乱吼了一声,他亲自断后让手下人先撤。这倒不是他有什么道义,而是在自己这个队伍里让别人断后他还真不放心。论枪法王三奇算得上第一,但是论综合素质他在这个盗猎队是当之无愧的老大。

他将枪口探出去,朝着金小舟的方向一阵扫射。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而是阻止对方继续射击。

一阵扫射之后,金小舟那边果然停止了射击。刘乱回身喊了一句:“走!”

说完他换上弹夹,再次将枪口伸出去来回扫射起来。

金小舟蹲在石头后面,一边换子弹一边说道:“坏了,这些家伙要跑。”虽然在部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金小舟熟悉部队的作战方式。从刚才对方的枪击他就能判断出,对方已经要撤离了。

由此金小舟也可以推断出来,对方的领头人必定也是军人出身。

“不知道强子他们赶不赶得上,这些家伙还真狡猾,打不过就跑,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蛤蟆说道。

买买提道:“打不过不跑的是傻逼。”

蛤蟆白了他一眼问道:“现在咱们干吗?”

金小舟道:“你们就留在这里吧,你和大熊都不会用枪,我和买买提追过去,最好能和强子他们两边夹住那帮家伙!”

买买提道:“我日了,就知道你得拉着我。”

金小舟:“我不叫你,你就不去了?”

买买提呵呵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枪械说道:“痛打落水狗这事,我向来比较积极。”说完,他猛的闪身出去连着几个点射,然后身子一矮就追了过去。金小舟对蛤蟆说道:“别乱走,就在这等我们。”

蛤蟆白了他一眼说道:“叔叔你去吧,我和大熊会很乖很乖的。”

金小舟笑了笑,猛地从石头后面冲了出去。

大熊憨憨的问:“蛤蟆叔,咱们就在这里等他们回来吗?”

蛤蟆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大熊说道:“要等你自己等,好不容易遇到一伙儿坏人,老子怎么可能呆在这里,老子的正义感比超人和奥特曼加在一块还要浓厚。”

说完,他拍了拍大熊的肩膀说道:“乖乖在这里等,叔叔一会儿就回来……”

大熊:“蛤蟆叔,等等我!”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朝着强子和曹怜之前冲过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刘乱打完了两个弹夹的子弹,见对方已经不再设计之后抽身就走。虽然他手下的人已经先走一步,但是他完全担心自己会追不上他们。

他端着自己的半自动步枪,快速的朝着山里跑了回去。他的动作十分的矫健,崎岖的山路在他脚下一点阻碍都没有。他在树木中穿梭,在石头上跳跃,灵活的就好像一只山猫。

闪过一块巨大的石头,忽然一个黑影猛的闪了出来。

刘乱下意识的抬起枪就要射击,但是对方的拳头来的更快!特种兵出身让他有着远超常人的反应能力,在意识到对方这一拳足以致命的时候刘乱迅速抬手用枪架了出去。

嘭的一声,对方一拳砸在刘乱的枪身上,巨大的力度让刘乱倒退了好几步才站稳,而他手里的枪也被对方一拳砸的掉在了地上。

刘乱探手从腰带上拔出了军刀,目光阴狠的看着拦住自己的人。

对方是一个魁梧的汉子,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这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在胸口的位置上绣着一团红色的熊熊燃烧的火焰。

拦住刘乱的正是曹怜!

独眼的盗猎者走在最前面,他是这个队伍里的二哥,也就是除了刘乱之外地位最高的那个人。他身后跟着的老五几个人肩膀上都扛着东西,老八九两个人端着枪扶着断后。

杀人,盗猎,在他们眼里平平常常,而撤退同样很轻松。经过刘乱这几年的训练,这支盗猎者队伍的素质显然比一般盗猎者要强很多。他们甚至已经养成了三人一组,探路撤退甚至交战都保持队形的习惯。

没有听见后面有密集的枪声,独眼盗猎者知道老大刘乱也已经撤回来了。虽然他心里很想就这么把刘乱给甩掉,但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先不说自己能不能甩掉刘乱,就是这支队伍的人一个一个都心怀鬼胎谁知道会不会被人从后面捅了刀子。他知道以自己的本事是镇不住这支队伍的,有刘乱在自己这个二哥虽然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但是拿到的钱还是比较多的。

“注意点,前面不远处就是那个鬼见愁的深涧,过了那个地方咱们就算安全了。”

独眼说道。

刀疤脸笑呵呵的说道:“放心吧二哥。”

就在这时,忽然一道带着点戏谑的声音在前面响起。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