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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怪她太乖 > 第115章 两个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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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热闹的重逢在绚烂的烟火下画上了句点。

之后,每个人又将奔赴更广阔的天空。

……

时光荏苒。

在樱之瑶二十二岁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享誉世界的大提琴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专辑cd一旦发售,几乎瞬间就会销售一空。

演奏会座无虚席,甚至一票难求。

蒂斯交响乐团在樱之瑶的带领下,身价更是水涨船高,一次次刷新记录。

季时初一直陪在樱之瑶身边,亲眼见证了女孩的蜕变。

他的女孩,成为了天空中最闪耀的那颗星星。

所有喜爱樱之瑶的人都知道,只要有樱之瑶的地方,就一定会看到一个男孩。

男孩五官分明,英俊不凡,身材颀长,举手投足间尽显矜贵。

只是无论他们如何去扒男孩的身份,都一无所获。

他们只知道:男孩是樱之瑶的男朋友,他和她,是彼此的初恋。从一开始,两人就从未隐藏过恋情,是那种一看就会让人忍不住露出姨母笑的纯爱。

就,真的超磕的。

尽管如此,也给他们传达了一个信息:男孩的身份必定是人上人,只有这样的人,信息才会被格外保密。

这样一来,那一拨又一拨樱之瑶的追求者只能悻悻地打退堂鼓了。

长相不如人家,身世也不如人家,还比什么?

c国。

樱之瑶和蒂斯交响乐团刚结束演出,一行人入住樱之瑶名下的一座庄园。

这座庄园,就是当初时屹第一次见樱之瑶送的天价见面礼中的某一件。

当时的时屹又送房,又送地,世界各地的都有。

总之,天上的,地上的,水里的,能想到的,时屹通通都送了。

所以在樱之瑶和交响乐团天南海北的演出时,是真的帮上了大忙,不用住酒店,而是回家。

对樱之瑶来说,这些都是家。

而樱之瑶除了专心演出,什么都不用去想去做,所有的一切季时初都会事无巨细的准备好。

有时候连樱庭光都有些看不下去了,说季时初不是他妹的男朋友,是保姆还差不多。

对此,季时初甘之如饴。

他的宝宝只能由他来照顾,谁来他都不放心。

季时初真的说到做到。

从A大毕业后,他真的寸步不离的陪在樱之瑶身边。

樱之瑶去哪儿,他便去哪儿。

细心妥帖的照顾着樱之瑶的衣食住行。

书房里。

季时初正在跟时景电脑视频。

“你发来的文件我都确认清楚了,没问题,可以正常执行。”

此时的季时初穿着淡粉色的居家服,坐姿略显慵懒。

都说男生穿粉色一个不小心就是雷点,可偏偏穿在季时初身上毫无违和感,反而衬得他棱角分明的五官都柔和了许多,整个人都透着温柔。

当然,正常的季时初是不会穿这种颜色的衣服,他更偏向暗色深色系,再不然就是白,就是所谓的直男审美。

但只因为这是樱之瑶选的,跟樱之瑶的是情侣装。

只要小姑娘喜欢,季时初真的可以妥协任何事。

“行,知道了。”说完工作的事,时景也表情轻松起来,“弟弟,我真的服你,恋爱工作两不误,而且都做的极好。”

“多谢夸奖。”季时初笑着道。

在时景眼里,季时初真的是天才。

学习能力真的超强,因为这个弟弟当时就只跟着他学了三天,就将时家所有的事务都记在脑子里了。

就连打扫卫生的清洁阿姨每月的工资是多少都记得一清二楚。

某种程度上,这真的有些可怕了。

怎么说来着?

对,大杀器。

而且还是两个大杀器。

瑶瑶宝贝儿是大提琴界的大杀器。

这两小只,就,绝。

各种意义上的绝。

时景记得当初书棠在知道这所谓的“三天”后,就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时家和书家实力相当,可她书棠却在大爷爷的斯巴达爱的教育下,愣是花了好久才将书家所有东西塞进脑子里。

可季时初做了什么?

三天!

只用了三天!

而且人家还是正常的吃喝睡,还一边将樱之瑶照顾的极好。

也就是说,季时初实际用下的时间,根本就没有三天!

啊啊啊!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书棠那个气啊恨啊!

更重要的是,季时初相当有经商头脑,但凡有需要决策的事,只要让他看上一眼,他就能精准做出判断,且绝对会加倍盈利。

时屹一副理所当然却又一脸傲娇的模样:嗯,我时屹的儿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脑子,毕竟我这个父亲摆在这儿呢。

嗯,夸儿子是次要,夸你自己才是主要的吧。

时景默默吐槽,但他心里是高兴的啊。

弟弟太出色了,原以为重获自由任重道远,没想到近在眼前呐。

结果,他最爱的弟弟还是一如既往的戳他肺窝子。

因为季时初依然不选择公布身份,时景依旧是时家的门面。

季时初所想所做的,全都是以樱之瑶为中心。

季时初想啊,小姑娘本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若是他再公开身份,到时候大概也无法安安静静的陪在小姑娘身边,不必要的麻烦也一定会有。

所以就再等等吧。

至于什么时候公布身份,需要一个最合适的契机。

对时景来说,在季时初这个开挂弟弟的带领下,时家的金库越来越充盈,那么也就意味着他这个门面就会越来越忙。

但好在弟弟虽然选择继续做个“普通人”,但却几乎将时家的事务都包揽了。

还贴心的对他说:总要给你点追女朋友的时间。

时景瞬间就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就知道弟弟是爱他的!

“所以呢,还没把人追到?”季时初端起咖啡,优雅的喝了一口。

“……几乎是毫无进展。”时景瞬间像被霜打的茄子,蔫吧吧的。

“哼。”季时初摇了摇头,不再多话。

“唉……”时景也忍不住叹气。

没错,所有人都在前进,所有人的感情都越发的蜜里调油,唯独他,不但止步不前,甚至好像还遭人厌了。

他明明都按照大伯说的死缠烂打了,为什么还是行不通?

从出生后几乎都顺风顺水的时景,被无数女孩子表白的时景,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在追女孩子这件事上栽跟头。

时景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他拒绝的女孩子太多了,所以遭报应了?

可那些跟他告白的女孩子他真的不喜欢,而且就算拒绝,他也是绅士礼貌的。

脑壳疼。

继续努力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他一定会让他的初恋开花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