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看,这个十一岁的女孩名叫小香。
此时她正在陆辰家的工地上忙个不停。
她就像是一只蝴蝶,从左跑到右,从前跑到后,片刻也不停歇。
搬砖,拉土,运沙……
她一个人干的活,能顶四五个壮劳力。
“小香姑娘,你忙了老半天,快歇歇吧!”
“小香姑娘,别累着了,歇一会儿吧!”
“小香姑娘,这些脏活累活让俺们大男人干就行了,你快别干了!”
干活的村民们见小香小小的一个人儿,干的全都是累活,心中不忍,便喊她停下歇息片刻。
小香却根本不听,依旧忙个不停。
在五姐妹中,她年纪最小,个头最矮,她忙碌的身影看在众村民眼中,都怜惜不已。
不过,村民们却并没有责怪陆辰虐待她。
因为她根本就不听劝。
就算是陆辰让她歇会儿,她也不怎么听话。
“我只有多干活,才能报答陆大哥的大恩。”
在五姐妹中,小香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
小梅姐和小菊身材好。
小兰个头高挑,也会说话。
小莲长得水灵,惹人爱。
只有她,一无是处。
若她再不多干点活儿,她真怕有一天陆大哥会赶走她。
陆大哥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好的人。
长得好,心也好,对她们还很大方。
每天她们都能吃得饱饱的,每天都有肉吃,另外还有许多她从没见过的好吃食。
小香觉得一定是自己上辈子做了天大的好事,才会让她这辈子过上了神仙般的好日子。
小梅小菊她们几个,还有赵大丫,楚云,甚至连主母谢乔,也都天天来工地上帮忙。
她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干活儿呢?
而且,她现在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就算忙碌一整天,都不觉得累。
“陆大哥家里盖的新宅好大啊,大大小小的房间足有四五十间!我早先还以为陆大哥家里很穷呢……”
陆辰现在当然不穷了。
这次端了黑风岗所得到的银子,全部加起来,足有六千多两银子。
加上上次在凤栖镇上挖宝得来的金银,现在他手头上,折合有一万七千两银子。
有钱了,陆辰每天晚上都会到系统商店里血拼一番。
他用五千两银子,在系统商店里兑换了五百万系统货币。
这些钱足够他花一阵子了。
他找到了刀具分类下的长刀子分类。
陆辰决定再买几把质量更好的长刀。
上次土匪来袭,谢乔三个手里的长刀,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残缺。
毕竟她们三个没有学习过人体结构,刀刃总会砍到骨头上,砍得多了,刀刃总会有破损。
“这把刀居然要三万!”
陆辰忽然看到了一把长刀,形状类似唐刀,比唐刀略长,刀全长一米二五,刃长一米。
这把刀比上次买的稍微短了点,但用起来也更加灵活。
这是一把合金刀,远比上次买的钢刀要好得多。
当然,价格也更好。
上次买的刀,一把才300块,而他现在看到的这把,却要块钱一把,足足贵了100倍。
陆辰仔细看着商品说明书。
采用多种合金经长时间锻打,具有硬度高,韧性强,削铁如泥,杀人不沾血……等等多种优点。
看得陆辰直流口水。
“虽然有点贵,不能大量装备,但我队伍里的前期核心成员,怎么也得人手一把不是?”
陆辰一狠心一咬牙,下单购买了十把。
一下子就没了三十万。
这还远远没完。
陆辰又买了本大师级枪法。
此枪法非彼枪法。
这个枪法,是热武器的射击技能书。
陆辰意念一动,枪法瞬间掌握。
下一刻,陆辰脑海中多出了许多从来没有过的记忆。
手枪步枪狙击步枪,所有枪械的熟练度,一秒升到大师水准。
一下子十万又没了。
枪法有了,接下来当然得购买枪支。
陆辰在系统商店里挑挑拣拣又是好半天,最后选中了三把武器。
一把弹容量12发的手枪,3500块。
一把弹容量35发的突击步枪,8800块。
一把弹容量5发的狙击步枪,块。
手枪和步枪的种类高达好几百种,陆辰精挑细选,仔细斟酌,从射程,威力,到弹容量,到后座力,再到精准度,耐用性,还有手感舒适度等诸多方面考虑,最终才选了这三把枪。
等谢乔她们熟练掌握了刀法以后,他再教她们学习箭术和枪法。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技能也要一个一个地学。
“也该给妹子们买几身衣服了。”
陆辰实在穿不惯古代这种衣服。
料子粗糙不说,样式也很别扭。
现在他家里的成员多了,买几套样式一样的服装很有必要。
他在系统商店里又找了许久,最终选定了两套。
倒不是他不想多买两套,实在是他家里的这十来口人,全都不是真正的成年人,都还在长个,若一下子买太多,等穿的时候已经嫌小了。
一套是常服,一套是作战服。
这两套衣服,其实就是军装。
它的样式既不是古代的,也不是他前世所在的现代军装。
它介于古代与现代之间的服装样式,是古装与现代服装的完美结合。
“既要美观漂亮,又要方便战斗,而且穿上它在这个时代还不显得太过突兀,这两套可真是合适了!”
选定了样式后,陆辰便做了个标记。
第二天,陆辰第一件事,便是找到了谢乔。
“娘子,你把你们几个的身高和三围……哦,那个啥,就是……”
毕竟陆辰跟谢乔并没有夫妻之实,跟人家一个小姑娘说这话,实在让陆辰有点张不开口。
陆辰只能用手比划着自己的前胸,腰部,还有臀部,道:“这就是三围。”
见谢乔脸色微红,陆辰又道:“这样做出来的衣服才好看。”
谢乔含羞低头,只连连点头,声音悄不可闻:“嗯,嗯,我知道了,相公。”
陆辰又道:“还有,你再量一下她们的脚,我也好选鞋子。”
幸好这个时空的女人不缠足,陆辰觉得缠小脚丑死了。
“好的相公。”
说完,谢乔低头便走。
两天后……
当陆辰一家九口人,全都穿着天蓝色的军服,出现在陆家寨村民视线中的时候,整个陆家寨的人全都疯了。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四百口人的村子,足足来了三百九十个。
除了躺在床上的老人和病人,和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之外,全村的人都出动了。
他们围在陆辰一家人身边,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一样,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啥衣裳?我咋从没见过?”
“这也太好看了!”
“太美了!”
“你看陆辰媳妇身上的衣裳,哎哟……这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哪像咱们这衣裳,就跟水桶一样!”
“你再瞅瞅她们脚上穿的鞋子,咋还明晃晃的,啧啧……”
“我的天!你看陆辰那后生,穿上这身衣裳,可真俊哪!我以前咋没发现他这么俊哪……”
“好看!这衣裳好看,这鞋子更好看……”
乡下人没文化,也说不出来多好的词儿,只能用最朴素的语言赞美陆辰一家子。
那可不是?
就陆辰选的这两套衣服,就算是很普通的人穿上它,也凭空帅气好几倍。
更何况陆辰本来就有点小帅,谢乔她们几个本来长得也足够好看,身材也好,在这挺括的军服,和长筒军靴的衬托下,更显得英姿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