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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电影大亨 > 第三十九章 .初见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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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陈笑棠捧一把水泼在脸上,洗去脸上那涂抹发白的粉脂,他就不明白,扮演太监为什么一定要把脸刷白的跟僵尸一样,又不是拍鬼片。

其实不用他清洗,脸上的白色粉脂也早被他脸上的汗水冲干了。

随便洗了几把脸,他又将那早已被汗水沓湿的太监服脱掉,顺便把兜里赚的一些外捞拿出来。

原来今天拍戏的时候,更好来了一批新加坡的旅游团,看见这边在拍戏就很好奇地要求和演员合照。

自己虽是小角色,奈何穿着这身太监服也很是英武,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帅哥太监”,竟然颇得那些女游客的青眯,频频合照下,捞了不少好处。数一数,竟然有三四百之多。

就在陈笑棠数钞票的时候,“阿棠----!”这声招呼把陈笑棠吓了一跳,回身一看,竟然是好友梁朝伟!

梁朝伟身边还有一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帅气,尤其那鹰钩鼻子更是显得格外精神,陈笑棠认得,此人不是别人,却是一直未曾谋面的未来天王----刘德华!

说起刘德华,他不仅仅是一个明星的存在,而是一种香港的代表,代表一种香港精神,“勤奋”“努力”,“永不言败”!

他被成为亚洲娱乐圈的“铁人”,拍戏,出唱片,开演唱会,经营公司,投资电影……他的传奇不仅仅局限在个人演艺上,而是一种永不磨灭的精神!

对于刘德华,陈笑棠只是稍微怔了一下,马上就回过神来,道:“伟仔,你来怎么也不打个招呼,这位是----”

“呵呵,正要给你介绍,我的朋友刘德华!”梁朝伟介绍说,“我们正在一起拍摄《猎鹰》,他是男主角来着!”

“你好,刘德华!”

“你好,陈笑棠!”

两人点头微笑,很礼貌地握了握手。

梁朝伟又对陈笑棠道:“华仔听说今天打败那个武馆高手的人是我的朋友,就非要和我一起来认识你,他也很喜欢交朋友的,你们一定能谈得来!”

刘德华笑道:“是啊,我很喜欢结交朋友,尤其像陈兄这样身手好的!”

“你太客气了,我也听伟仔提到过你,你可是无线当红小生,想不到今日有幸见面……”

“哈哈。客套的话我们也别说了,正所谓一见如故,不介意的话,不如去卡拉ok喝几杯?”

面对刘德华的诚意邀请,陈笑棠道:“荣幸之至----不过我还有一个朋友……”

梁朝伟道:“你是说星仔吧,我已经打电话给他了,他很快就到!”

……………

八十年代出的香港,夜总会,卡拉ok多如牛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不过最有名的地方还是兰桂坊,第一,这里够档次。第二,这里明星最多。第三,这里夜蒲最嗨。因此是很多人选择聚会的最佳地方。

卡拉ok的包间里面,陈笑棠,梁朝伟,还有刘德华三人呆呆地看着周星驰还有他带来的那个“拖油瓶”。

一般来说,男人出来玩,最忌讳带女孩子,说什么,做什么都不方便。可是偏偏周星驰带来了一个,不但不让大家觉得讨厌,反而还让大家有些羡慕,因为那个“拖油瓶”长得很漂亮,正是周星驰的节目搭档曾华倩。

曾华倩被三个男人这样直盯盯看着,感觉很不好意思,道:“那个……对不起,几位师兄,我一个人不敢回家,让阿星送我,他说要来这里……所以我就先跟着来了。”

面对如此娇滴滴楚楚可怜的小妹妹,只要是男人就都会激发出一种强烈的保护**,所以三个男人一同说:“哦,没关系!人多热闹嘛!阿星,做得好,做男人就该这样!”

“倩倩,你坐这里。”

“倩倩,你喝什么?饮料?红酒?还是鸡尾酒?”

“倩倩,你喜欢唱什么歌曲?你先来,我帮你点歌!”

……

面对几位“大哥哥”的热情,曾华倩再次感到脸颊发烫,道:“我……我不会唱歌。”

周星驰没心没肺,直接抢过话筒说:“她不会唱,我替她唱,咳咳,能不能给我来一首谭咏麟的《相识非偶然》?”

伴奏带的音乐响起,只见周星驰拿起话筒,双眼微微闭着,搞得自己很沉醉的样子,似模似样地准备唱了。

梁朝伟提醒大家,“大家注意,等一会儿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最好能捂着耳朵!”

陈笑棠和刘德华等人还没搞明白什么意思,就听见周星驰扯起嗓子,好不着调地唱道:“愿永远,两依恋,愿我与你,永远情不变,情话句句,永讲不厌亦没法完……”那模样就像老公鸡求~欢一样,难听之极。

噗通一声,陈笑棠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怪不得前世的时候周星驰不怎么宣扬自己的歌喉呢,原来他有自知之明啊。

此时的场景让陈笑棠想起了他在《少林足球》中登台唱歌被人用鸡蛋砸,用酒瓶打的镜头。其实想一想周星驰也挺不容易的,想要把一首歌从头到尾唱得都不着调,这也需要一定的功力!

歌曲唱到一半,陈笑棠和刘德华等人已经快要忍不住爆粗口了,周星驰还慢悠悠地陶醉在自己的跑**歌里,晃着脑袋,捧着麦,一副痴情浪子痴心不悔的颓唐模样。

这位时候,包房门被敲开,服务进来摆好酒水。

“来的好及时啊!”大家忙打开酒瓶倒了一杯酒递过去道:“阿星,别唱了,还是来喝酒吧!”

周星驰道:“没关系,等我为大家演唱完这首歌人去再说----做人要有始有终嘛!”

“没关系的,我们不会怪你,这首歌下次再听也可以!”陈笑棠硬生生把周星驰拉到沙发上,四个男人,外带曾华倩一个女孩高举酒杯,饮料,干杯----!

酒过三巡,大家也都放开了。这时候刘德华站起来唱了一首歌,不过说实话,这时候他唱歌功力虽不是很烂,却远没前世那么好。尤其他最经典的男中音还没磨练出来,唱歌有点不圆润,不过比起周星驰来,那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唱完歌曲,刘德华将麦交给梁朝伟,梁朝伟摆手说不会唱,递给曾华倩,曾华倩却也摇了摇头,最后竟然又落到了周星驰的手中。周星驰当然毫不推辞地再次起身,继续演唱自己跑调找不着北的单身情歌。

公鸡嗓子再次吼起来。

比杀人还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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