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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歆再次回到车厢,发现自己座位的那个区域,周围的旅客在刚才到站的时候换了好多人,新上来的都是年轻人居多。

刚坐下,张梅就急切地问她:

“怎么样?没事吧?乘警突然把你叫走。我有些担心你。”

楚歆心里微暖,这种纯粹的关心真的很打动人。

俯身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张梅瞪大双眼,双手捂住嘴巴,眼睛里迸发出既吃惊又敬佩的光芒。

瞪着亮晶晶的狗狗眼看楚歆。

夸张的表情引得霍诚宋玲玲他们纷纷好奇的看着他俩,不知道楚歆说了什么,让张梅这么激动。

新上来的人里有几个看起来比较开朗话多的,稍稍收拾下自己的行李,就有一个笑容清朗的黑皮青年站起身,作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刘强,是到东北黑省红溪大队下乡的。

大家都是有志青年,要不做个自我介绍吧,看看有没有同路的,以后还能做个伴,有困难也能互相帮一把!”

车厢里的气氛很快被调动起来,大家纷纷响应的做了自我介绍。

轮到楚歆的时候,只有简单的几个字:

“楚歆,红旗大队!”

话落,就有好几道打量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啊,楚歆,你也是去红旗大队的吗?我们也是诶,霍诚,宋玲玲,王小草和我,刘真真,我们六个都是去红旗大队的呢,真是太有缘分了!”

张梅兴奋的趴在楚歆面前说。

楚歆也觉得挺巧的,这么多人都是去同一个地方。

去黑省的路上,要坐三天的火车 众人叽叽喳喳的交谈了一会儿,过了那个兴奋劲儿,到下午的时候就有些蔫头耷脑的了,支撑不住睡过去。

除了上火车的第一顿,后边的时间里楚歆都秉持着少吃少喝水的原则。

车厢里的味道对人来说是一种折磨,上厕所更是一种酷刑。

楚歆不想活受罪,整整三天都是降低身体机能需求,保持能活着就行。

火车到站的时候,众人欢呼,终于能下车了。

刚一下车,就瞧见有个干事手里拿个本子,扯着嗓子大声喊:

“下乡的同志都到这边集合,由你们下乡的大队来人接!”

来到集合之处,只见几辆牛车依次排列在那里,每辆车子前头都立着个牌子,上面分别写着“红星大队”“红旗大队”“朝阳大队”“红溪大队”!

那个干事逐一喊名字,被点到名的就走向属于自己的大队。

很快,楚歆就听到了自己以及张梅、霍诚、宋玲玲几人的名字,他们拎着行李赶忙走向红旗大队所在的牛车。

在牛车旁等候的人看上去五十多岁的,面相很威严。

身着洗得发白的汗衫,挽起的衣袖下露出古铜色的皮肤,手臂上的肌肉紧绷,充满了力量。

楚歆几人走过去时,那人开口自我介绍道:

“我叫王有志,是红旗大队的队长。”

接着他清点了一下人数:

“一共九个人,咱们的人齐了。行李搁牛车上,大队离这儿不远,你们走着就行,要是路上有女娃娃累了,可以轮流坐一坐!”

说完扫几人一眼,在楚歆身上多停留了一秒。

楚歆察觉到,只当是因为外貌引人注意的原因。

对于走路回去楚歆没意见,可宋玲玲和王小草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尤其是宋玲玲,穿着小皮鞋,能走得了远路才怪,王小草是太瘦,体力差,随时能晕倒的样子,大队长见了直皱眉头。

刘真真和张梅把行李安放好,也乖乖地跟着牛车前行。

除了一开始的他们六人,还有三个男知青,分别是李有根、钱志豪、孙浩。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天色擦黑的时候,终于抵达目的地。

知青点宿舍是一排简陋的土坯房,坐落在村子里的一角。

墙皮斑驳脱落,有的地方已经露出了里面的泥土,坑洼不平的泥土地风一吹就尘土飞扬。

有些破碎的窗户用报纸糊着勉强挡风,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旁边的架子上挂着洗好的衣服。

只有两个房间是空着的,而且还低矮潮湿。

看着这个环境,众人都沉默不语,这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这一刻大家才深刻意识到,下乡是一件很艰苦的事。

大队长上前说道:

“你们也看到了,知青点还有两间空房子,每个房子里可以住五人,你们中间要有一人到村里租房子住,一年十块钱!

嗯,不管吃,想让老乡帮忙做饭的话,要自己交粮食!”

听到这话,一开始意动的人纷纷退却。

有能力租房子的霍诚和宋玲玲出于要互相照应的考虑,决定住在知青点。

王小草和张梅人更不用说,一年十块钱太多了。

刘真真思量了一下,也决定住在知青点。

这样看来,要出去租房子住的只有楚歆。

大队长见他们决定好,接着说道:

“你们是新来的知青,明天可以不用上工。需要添置什么东西,可以去公社买。

今天太晚了,你们收拾下抓紧休息。刚来没有粮食,大队里会借给你们,年底再还上。明天上午我会给你们送粮食。”

说完带着楚歆走了,留下几人开始收拾。

王有志的家是一座普通的农家小院。

院墙用石头和泥土堆砌而成,虽不高大,对比村里其他人家的土坯房,还是强上很多。

院子里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枣树,地面打扫的很干净,农具整齐地摆放在墙根下。屋檐下挂着黄澄澄的玉米穗,中间参杂几串辣椒和大蒜。

楚歆正打量着,大队长冲屋里喊:“秀兰,快出来,楚歆来了!”

紧接着一个穿朴素花布衣衫的女人小跑出来。

“呀,是娇娇来了,盼了那么久,你终于来了!!”

大队长媳妇李秀兰激动地抓住楚歆的手。

楚歆一开始还疑惑,在听到“娇娇”两个字后明白过来,大队长就是爸爸托付照顾自己的人。

原主小时候跟爸爸在部队随军,因为长的冰雪可爱,白白嫩嫩的,给她起的小名就叫娇娇。

王有志有些无奈,

“你不要太激动,娇娇这不是来了吗?以后她就跟着咱们过!”

李秀兰听了这话更是泣不成声。

楚歆有些不知所措,怎么了这事?

要安慰吗?

怎么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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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叹口气,“有什么话,进屋再说吧!”

原来楚歆的爸爸当兵前竟然是红旗大队的人。但是却不是这里的人,而是从外面流浪过来的。

当时走到红旗大队,饥寒交迫下晕倒在村口。被同是的孤儿李秀兰捡回家,给他吃了半个红薯馍馍。

后来他就留在队里,认李秀兰做了姐姐,从此两人相依为命,成为一家人。

爸爸去参军后,每年都会给李秀兰寄钱,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楚歆家里出事。

后来,王有志也去参军,并且娶了李秀兰。

李秀兰随军跟着他在部队,一直和楚歆一家生活在一起。

直至王有志因伤退伍,转业回老家,爸爸调任津市,就再也没见过了,一直靠书信联系。

楚歆终于知晓原主爸爸安排她来这里的原因,这哪是下乡,这明明是回家。

这里有人于危难时救了楚父,给他一口饭,给他一个家。

在楚家被迫害无人援手时,他知道这里有人愿意接受自己的女儿,这个在外人眼里的拖油瓶,同样会给女儿一个家。

这份恩情,如同一座巍峨的山峰,沉沉压在心间。

楚歆代替原主承受这份恩情,让她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