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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武侠修真 > 太乙真经 > 第66章 瀑布温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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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洛影和袁梦婷约好了在红珠山森林温泉,而容先伦本来要去灵秀温泉,可他却糊里糊涂地来了红珠山森林温泉

幸得洛影缓缓从泉水中移步而出,轻倚在一块巨石之旁,缓缓坐下。她自顾自地用泉水轻拂过纤细的小腿,水珠在月光下闪烁,宛如点点星辉。两人之间隔着一条飞流直下的瀑布,容先伦背对着那奔腾的水幕,心思暗想:“幸得此时已是黑夜,再加上这瀑布遮挡,否者我这副躯体,怎会让人误以为是女子的模样。只要这婆娘莫再靠近,便可免除一身尴尬。”

洛影凝望天际那一弯新月,眉如远山含黛,幽幽叹息一声。容先伦心中暗道:“这位大小姐衣食无忧,竟亦会烦忧?”

洛影见容先伦久久不语,起身轻步而上,柔声问道:“袁姐姐,你为何无言,是不是也有烦恼缠身?”言毕,她缓缓向瀑布方向移动。容先伦望着月光下她的倒影,心中一紧,觉得她与自己仅隔一帘流水,心中骤然惊恐,面色骤变得惨白。唯独洛影未察觉他的异样神色。无奈之下,容先伦提高嗓音答道:“没……没什么,我只是有些风寒而已。”话音刚落,便后悔不已,心中暗道:“我为什么要回答她,这下遭了,要暴露了。”

洛影疑惑地问道:“袁姐姐,你是否身子不适?为何声音变得如此怪异?”此时,旁边的瀑布水流滔滔,唰唰作响,声势浩大。容先伦屏息抑声,低声细语,声音微弱隐晦,洛影因而未能辨认出他真实的声音。

容先伦缓缓闭上双眼,运转体内真气,丹田之中真气凝聚,周身气息顿时显得悠然自得。他深吸一口气,心音诀的精妙心法在体内流转,犹如清泉涓涓,默默无声地将心声传递出去。低沉而急切的声音在心中回荡:“袁师妹,救我啊,这样下去我会被杀掉的。”

与此同时,袁梦婷亦凝神聚气,心音诀在她心中运转开来。她的声音如同轻风拂柳,悄然传入容先伦的心田:“没办法了,我们好好配合。”

容先伦感受到袁梦婷的回应,心中一阵感激涌上心头。他再次运起心音诀,声音中带着深深的歉意道:“抱歉,我会记住你的恩情,大恩大德,永世难忘。”

所谓“心音诀”,乃是一种音传绝学,修习此诀者能以心传心,将声音以意念之力直接传递至特定对象的心灵深处,而无需任何物理接触。其精妙之处在于融合了深厚的内力运转与精细的意念引导,通过调和自身的真气与心神,形成一道无形的音波,穿越空间的屏障,只在意向所指之人耳中显现,旁人难以察觉半分。

突然,容先伦只觉一双冰冷的手掌轻覆于他肩膀两侧,顿时大惊失色,身形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原来洛影察觉到瀑布后的袁梦婷声音略显怪异,且见她自言感了些风寒,便心生怜意,伸出双手,巧妙地穿透飞泻的水幕,欲以内力为她运功驱寒。

只见洛影稳稳扶搭在容先伦的肩头,目光透过瀑布迷离地望向他的背影,忽然发现端倪,轻声道:“袁姐姐,你的身体为何如此坚硬,和平时简直判若两人。”

容先伦连忙咳嗽一声,略显紧张地抬高嗓音,仓促应道:“哦……是吗?哪有此事,啊……不是……其实,我们门派的内功甚为独特,每隔一段时日,身上的筋骨便会凝聚如铁,肌肉变得坚硬无比。”

洛影听罢,眉头微微一皱,隐隐觉察其中玄机,却又不便多问,只得点头微笑,长叹一声,说道:“此乃一门奇特的武功,袁姐姐,实不相瞒,我倒是颇为佩服你。若是换作我,定不会轻易涉足那种改变容颜的内功。峨眉派的天罡真气,乃是武林中独步一时的绝学,然修炼至深,右侧头发必然斑白,容颜仿佛悄然老去数十岁。正因如此,我等峨眉派的少女弟子本就寥寥无几。即便有,也如我一般,不愿意修炼那种影响形貌的内功。”

容先伦心下暗笑,心想道:“很好,看来这笨女人认不出我来,这样便可勉强撑过去。”他神态自若,尽力掩饰内心的波动。

忽然,袁梦婷的声音如清泉叮咚般传来,打断了容先伦的思绪:“说起来,洛妹妹,你没被容先伦表白过吗?”

容先伦听此,脸色微微一变,心中顿时惊惧,随即又生出一阵羞涩。他急忙运转心音诀,低声向袁梦婷道:“袁师妹,你为何问这些?”话未出口,只见袁梦婷轻轻捂住嘴巴,甜甜一笑,以心音诀轻传:“女孩子嘛,总喜欢谈些八卦的事情,你不必当真。”

洛影听罢,猝不及防,顿时吓了一跳,脸颊染上一抹绯红,结结巴巴道:“你突然问些什么啊,为什么我要被那种笨蛋……”

容先伦低眉顺眼,深吸一口气,运转心音诀,心声悄然传至袁梦婷心中:“我想离开了。”

袁梦婷感受到这份沉重的心意,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丝忧虑。她稳稳地回应道:“忍着。”

接着,袁梦婷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那你怎么想?”

洛影听罢,脸色微变,目光中透露出一丝无奈与挣扎。她低下头,似乎在整理纷乱的思绪,缓缓开口道:“我似乎不得不成亲了,是爹爹安排的。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我们做儿女的,怎么可以擅作主张。”言语间,隐隐有种难以言喻的悲凉,宛如江湖中一叶孤舟,面对风浪却无力回天。

所谓?“父母之命”,指的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儿女的婚姻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能进行。? 男女双方未必有太多自主选择的余地。这一观念源于古代的婚姻习俗,强调父母在子女婚姻中的决定性作用。

而媒人(或称媒妁)则是婚姻撮合的关键人物,负责在两家之间传话、安排见面、促成婚事,这被称为“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孟子·滕文公下》,其中提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句话明确指出了婚姻需要父母的同意和媒人的介绍,否则会被社会视为不合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在古代社会,“父母之命”不仅仅是一个习俗,更是社会伦理和法律的一部分。古人认为,婚姻是家庭和家族的大事,必须由最有权威的人——父母来决定。这不仅关乎家族的延续和繁荣,也是对父母尊重和孝顺的表现。因此,未经父母同意的婚姻是不被社会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