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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芸汐带着满满的收获,哼着小曲,步伐轻快的离开,走出山谷后不久,林子里突然传来各种动物的叫声,她不禁皱起眉头。

猎人进入山会尽量避免制造出太大的动静,以免惊扰到猎物,突然这么多小动物闹腾,有些反常。

萧芸汐加快脚步,想要尽快下山,没多久,原本嘈杂的林子逐渐变得异常安静,甚至连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山风穿林而过时,树枝沙沙作响,这种死寂让人莫名恐惧,

她不敢再前进,紧紧握住手中的斧头,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一草一木。

突然,

山林里传来一道霸道的吼声,林子里钻出无数的飞禽,萧芸汐的脸色瞬间苍白,一副不可思的神情。

如果没有猜错,吼声是大虫!!

“吼!”

吼声再次响起,似乎距离她很近,

萧芸汐毫不犹豫,撒腿就往山下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观察,林中并没有出现老虎的身影,应该没有朝她这个方向来。

一路火花带闪电,冲到山脚下才敢停下来,大口喘着粗气,再次回头,确认没有老虎的身影,心中稍稍松了口气。

萧芸汐心中充满了疑惑,

野猪岭位于山的外围,按理来说,老虎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

下次进山得小心点,遇到大虫,她可毫无抵抗之力,

把那头断气的野猪从空间里拿出来,雌性野猪只有300斤不到,做个爬犁,拖回去还是没问题的。

正当她准备动手,突然背后传来一阵惊呼。

村里的刘大妈正从另一边山脚过来,手里挎着装满野菜的菜篮子,看到萧芸汐脚下的野猪,惊呼着跑进村,边跑边大声呼喊:

“老六家又又又打到野猪啦!”

“……”

片刻功夫,村子里涌现出一股汹涌的人流,

大爷大妈们得双腿变得轻盈无比,步伐矫健,要是去超市抢鸡蛋,那必然是一抢一个准。

村民平日里没什么娱乐活动,就喜欢从家长里短和看热闹中寻找乐趣,能亲眼看看野猪,自然是兴奋。

冲在最前面的人正是樊春花,她胸前那两颗沉甸甸的果实随着奔跑的节奏晃动,甩出不一样的风采。

萧芸汐低头,

她还是很有特点的,胸无丘壑,平易近人,一片冰心在玉壶,抚膺长叹无外物,无险可守啊!!

“哎呦,弟妹咋又打到野猪啦?”

“我还没看过野猪呢!”

“上次在芸汐家里看到的就是一堆肉,没想到野猪这么凶,还有獠牙呢!”

都不需要萧芸汐开口,村民主动帮忙抬猪,一群人你抓着腿,我抬着臀,浩浩荡荡回到家,把野猪丢在院子中央。

小宝蹦蹦跳跳,拍手叫好:

“娘真厉害,又打到野猪。”

妞妞跟着拍手:

“吃肉肉,肉肉。”

李婶子刚才听说萧芸汐打到野猪,也想去看,不过家里没人,她得看着孩子,没有跟过去,

眼瞅着野猪就在眼前,好奇的摸了摸,嘴角止不住的笑,竖起大拇指:

“哎呦,真好,芸汐真厉害!”

院子内外聚集的村民越来越多,有人问萧芸汐:

“野猪可凶了,你是咋抓的?”

萧芸汐笑着解释:

“这头野猪本来就受伤了,我只是把它捡回来而已。”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称赞萧芸汐运气好,也有人表示质疑:

“我经常进山,怎么捡不到?

“我听说野猪都是一群一群的,你咋能单独碰到?”

“上次捡到,这次又捡到,运气也太好了吧?”

萧芸汐笑了笑:

“运气这种东西谁能说的好呢,我可没本事打野猪,,它是被石头砸伤的,我就是捡回来而已。”

村民明显不信:

“老六家的,你别谦虚,会打猎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都是一个村的,你带我们一起上山,教我们打猎呗?“

好家伙,终于暴露了。

萧芸汐不愿意说实话,就是怕被村民缠上,唐家村有活生生的案例在,她可不想找麻烦。

关键时刻还是靠李婶,她拉着脸,直接赶人:

“说什么胡话呢,芸汐运气好而已,带你们上山,死了人谁负责!都赶紧散了!”

村民不愿意走,

“捡到一次是运气,捡到两次绝对不是运气,我看她就是想吃独食。”

村里辈分高的唐婶子站出来替萧芸汐说话:

“别管是不是运气,都跟你们没关系。芸汐日子刚有起色,别一个个的红眼,村长回来有你们好果子吃!”

提到村长,村民还是忌惮的,

村长也是族长,有权利请家法,他们可不想遭罪。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汉子,手中握着一把硬弓。他拨开人群,蹲下身子仔细查看野猪,确认道:

“是乱石砸死的,致命伤是脖颈的脊椎,老六家的没有撒谎。”

他是朱大勇,曾经的猎户,

半年前带人进山遇到狼群,死的两人,家里每天找他闹,最后赔光家底,从此再也不进山,他就是那个案例,

打猎赚钱村里人眼红,逼着他带人进山,嘴上说出事不要他负责,真出事就来闹,萧芸汐是绝不会傻到给自己找麻烦的。

朱大勇的话有一定的权威性,村民不好再说进山的事,他们不愿意离开,打起野猪肉的主意。

李婶想要赶人,萧芸汐拉住她,开始点名,把刚才帮她说话的,唐奶奶、曹大娘、杨婶子留下来帮忙杀猪。

他们曾经帮助过萧芸汐,直接给钱给肉报答,他们不会拿,让他们帮忙,再给肉,就顺理成章。

李婶回家拿来一张长条矮木凳,准备开始杀猪。

唐奶奶家的那口子七爷,草大娘家的唐二伯,杨婶子家的唐四叔、加上萧芸汐,四个人把野猪抬上长条凳,用麻绳把后腿固定好,

木凳竖起来,猪头朝下,割脖子放血,

猪血用木盆接着,加点盐,等到凝固加点豆腐烧,绝对是道美味,可惜大夏没有豆腐卖!

木箱和十字扁担还没弄好,豆腐暂时做不出来,实在是可惜。

猪血放干净,李婶已经烧好水,边烫边刮猪毛,人多速度快,没多久猪毛就被刮得干干净净,

接下来是分解猪肉的工作。操刀的是七爷,

他以前是伙头兵,类似现代的炊事兵,

很多军迷首先想到的就是跟大熊家的政委、漂亮国的医疗兵并称为世界最强三大兵种的,熊猫家的炊事兵。

熊猫家的炊事兵为啥厉害呢?

刚入伍的新兵觉得炊事兵是后勤兵种,看不上眼,熟悉炊事班的老兵抢着当,能多学一门技能,离开部队能多一门谋生的手段。

还有得连队为保证炊事兵们通过军事考核,喜欢塞老兵进炊事班,

因此炊事兵里面往往全是有着5、6年军龄的老兵,

他们正处在身体机能的巅峰,有数年的军事素养积累,顺理成章得成为各连队的尖兵。

当然,

古代的伙头兵只需要将部队的伙食负责好,是不折不扣的后勤兵种,跟现代的炊事兵不是一个概念。

让七爷爷上阵杀敌他不行,杀猪绝对没问题,手起刀落,猪肉被分解,女人们开始清理猪头、下水、猪蹄。

眼看着猪肉被分割好,终于有人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