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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心动热恋,撩她入怀 > 第125章 六年·其四(林明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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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六年·其四(林明月视角)

第五年

冯晓晓要结婚了。

婚期就定在这个月的月底,她发了大红色的喜帖过来,邀请我去重庆参加她和周婧的婚礼。

我没有犹豫,立马给了对方回复。

大学的时候,我们406宿舍的人约好了,等到冯晓晓结婚的那天,都要过去给她当伴娘,还答应给她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只是我也没想到,履行承诺的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我请了几天假,把糯米托付给同事照顾几天,坐着高铁去到重庆。

冯晓晓抽空亲自到车站接我,旁边跟着宋琦和徐静,一看到我,就激动的上前把我抱了个满怀。

“月月,可算见到了你。”

“你知道吗,这些年,我一直好想你。”

和以前一样,徐静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宋琦朝我无奈的一笑,一边吐槽一边嫌弃的拉开了冯晓晓,然后两个人开始斗嘴。

这一刻,时光的沙漏好像被打翻了。

我微微失神,怀念起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时光。

这场婚礼,将我们几个曾经的大学室友再次聚到一起。只不过我们都已不是当初稚嫩的模样,变得成熟,有了各自的方向。

我笑了下,对她们说:“好久不见。”

那天婚礼现场到了很多人。

我看到以前的大学同学,辅导员,还有班主任,很多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庞从眼前晃过……

宋琦坐在旁边,在我耳边小声的说:“放心吧,沈照溪没来。”

我松了口气,心里却莫名泛起一阵失落。

所有宾客的目光都移到了台上。

那个曾经机灵古怪的女孩,变得明媚动人,换上了一身洁白的婚纱,和心上人并肩而立,许下携手共度一生,永不背弃的诺言。

周婧单膝下跪,给冯晓晓戴上了婚戒。

女孩听见父母的祝福,双眼通红,捂着嘴巴,哭的稀里哗啦。

扔捧花的时候,冯晓晓回头看我,满眼坚定的开口:“月月,待会儿我把捧花扔给你,一定要接住啊。”

说完,又背过身去,准备扔捧花。

我有些意外,抿着唇轻轻笑。

听了这话,不想结婚的宋琦赶紧远离了这边。

冯晓晓信念感十足的把手里的捧花一扔,完美的垂直弧度,正好砸到自己的头上,惹的下面的人哈哈大笑,连声鼓掌。

周婧捡起捧花重新递给她,安慰几句。

女孩不服气的又抛了一次,最后精准无误的砸到了曾经的好室友宋琦的头上。

婚礼结束后,冯晓晓想让我多留几天。

我摇了摇头,谢谢她的好意,告诉她我只请了这几天假,车票都买好了,明天还得赶回去给学生们上课。

第二天一早,我坐车离开了这里。

……

铃铃铃——

放学了。

我放下手中的粉笔,转过身去合上课本,对着讲台上的学生们说了一句下课。

孩子们欢快的背上书包,赶着回家吃晚饭。

只剩下两个值日生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

我没立刻回去,拿着黑板刷把粉笔字擦干净,抱着画本坐在旁边位子上画画。

两个小女孩打扫完教室,离开的时候和我告别。

其中一个叫萱萱的女孩子停在课桌边,两只如同黑葡萄般眼睛睁得大大的,微微张着嘴,好奇的看我画画。

“老师,老师,我想看看你的画。”

“好啊。”我笑了笑,把手里的画本给小女孩。

小女孩仰着头看,眼睛亮晶晶的,夸赞说:“画里的人长得好像仙女姐姐,好漂亮,老师你认识的她吗?”

我的目光蓦地暗了些,回:“认识。”

在小女孩想追问的时候,我拿回了我的画本,随便翻了下,发现这个本子已经快用完了。

我把画本放回包里,摸了摸女孩的发顶,“走吧,老师送你回去。”

女孩高兴极了,双手抓住着书包带子,“好。”

流云肆意,天边侵染着暮色,几只飞鸟结伴而过,夕阳的余晖温柔的洒在路上,洒在金黄的田野,洒在远处的山头。

我提着一袋苹果,带着小女孩走在路上。

这不是我第一次送她回家了。

从接手这个班级起,我就很关注这个叫“萱萱”的女孩。

女孩家里很穷,是村子里的贫困户之一。

女孩妈妈去世的早,爸爸在工地上干活很少回来,家里的奶奶八十多岁了,手脚不利索,还需要这个小女孩来照顾。

女孩家住的远,房子建在在半山腰上,每天都要走一个多小时山路来上学。

第一次去这个女孩家家访,我就被她的家庭情况惊到了。

此后,我很关照这个小女孩,鼓励她好好学习,太晚了就亲自送她回家,顺便给这一老一小捎点水果。

山路难走,我把人送到门口才安心。

“老师拜拜,谢谢你送我回来。”

“老师,你回去的路上要注意安全。”

小女孩乖巧的和我告别,我把手里提着的苹果给她,看着她跑进了屋子里,沿着原路返回。

返程的路走了一半,天色就彻底暗了下来。

好在剩下的路全是平整的水泥路,走起来并不麻烦。

我打着手电筒,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街上,之后去了书店。

老板娘见我进来,熟络的跟我打招呼,“林老师,晚上吃饭了没有。”

“对喽,你前几天让我给你带的东西,我今天给你带回来了,你看看怎么样。 ”

她拿出一个精美的画本给我。

我看了几眼,满意的付了钱。

回到宿舍里,我的猫“糯米”正缩成一团,窝在墙边搭好的猫窝里睡懒觉,碗里的猫粮被它吃的一干二净。

我又往里面满满的倒了一碗。

这家伙闻到食物的香味,立马就醒来了。

它高兴的吃着晚饭,而我坐到书桌边,摁亮台灯,拆开了今天新买的画本,顺便把包里那本旧的也拿了出来。

我有两本画本,一本画景物,一本画人。

打开其中一本画本,纸张哗哗的自动翻动起来,一页一页到最后,整本画本三百二十页,画的全是同一张清丽面庞。

那个名叫“沈照溪”的女生,我画了足足五年。

这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事实:

我其实很爱她,也很想她。

我只是不敢承认,因为这让我很难过。

不合时宜的感情,没有结果,满是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