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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真没想重生,奈何御姐那脚太猛 > 第126章 连带着焦俊明一起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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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连带着焦俊明一起恨上了……

曹玉安笑道:“既然不是,那你是不是水平不够,感觉打不赢他们?”

梁映梦一声冷笑:“哈?我打不赢?你知道我早前最佳的战绩是什么?”

“是什么?”

“一次外界评判只有10%胜率的官司,被我打赢了,可你这个要求,压根就不现实,胜率是零,你懂不懂,谁来都不行,你还不如收他们的一百万。”

“都说,我不差这点钱。”

见曹玉安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梁映梦也不再继续劝他:“那随便你,反正打到最后,肯定是对方登报道歉,精神损失费,呵呵……最多也就万儿八千,到时你别后悔。”

“梁映梦,我感觉你有点敷衍我?”

“有吗?我什么时候敷衍过你?”

梁映梦心底一惊,忙打起精神来。

她可不想再焦知韵面前留下坏印象,自己帮曹玉安打官司,是焦知韵亲自介绍的,要是落了她的面子,下次她有什么事,不叫自己办,那就有意思了。

当然。

曹玉安说的也没错,梁映梦现在是真没精力帮曹玉安玩这个过家家的官司。

她忙着焦知韵的那个收购融资大单。

酬劳上千万的那种。

刚才在焦知韵家的沙发上睡着,也是昨天晚上看资料熬了个通宵,在等焦知韵几人回来时太累,这里的环境让自己太过放松,这才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当然她也是想过来,和焦知韵商量曹玉安这官司的事。

想让曹玉安见好就收,赚一百万,捞上一笔好处。

她也能了结这事,全力弄焦知韵那笔上千万的大单。

曹玉安见梁映梦心虚,连忙乘胜追击:“梁映梦你还说没敷衍我?就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现在严重怀疑你水平不行?被京师那边的律师怼的毫无招架之力,所以怂了?”

“哈哈,笑话,我会没招架之力?我没招架之力,对方能主动提出赔偿一百万?你去问问,其他人打这官司,他们最后能得到多少钱赔偿!”

梁映梦狠狠的咬了咬牙。

这该死的曹玉安,你可以骂自己懒,自己贪财,可绝对不能骂自己水平差!

“玉安,映梦的水平,在业内可是有名的,你别乱说。”

焦知韵轻拍了拍曹玉安的肩膀,跳了出来做和事佬。

一见焦知韵做和事佬,焦俊明肯定就要做煽风点火的那个:“老曹和我,两人可都没看见,也不知道,焦知韵你说业内有名就有名?”

“焦俊明你什么意思?是不是想死!”

“哈,说不过就想动手,焦知韵你也就这点出息,老曹没事,她不愿意干,咱们另外去找个律师,再把这事宣扬出去,让大家知道内情!”

好吧。

看梁映梦那要杀人的视线。

这一世和上一世一样。

她连带着焦俊明一起恨上了。

“行我继续帮你们打官司。”

现在可不是一起简单的打官司,这可是关乎脸面问题,那一千万的生意,和自己的脸面一比,特别还是在焦知韵心中的脸面一比,貌似……嗯,焦知韵的生意同样重要……

这么一考虑,梁映梦开始在脑海中飞速的思考,该让律所中的谁来跟进曹玉安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官司。

“哼,你说打就打,老曹你考考她,看她合不合格!”

“焦俊明你真的想死?”焦知韵是真怒了。

梁映梦却冷笑一声,伸手拦住了焦知韵:“知韵让他来,不过我们丑话说在前面,要是你难不住我怎么办?”

曹玉安扯了扯嘴角,也是一脸的肝疼:“要是能难住怎么样?”

梁映梦又抛出了早前斗地主时的条件:“要是能难住,我答应你三个要求,要是难不住我,你答应我三个要求,怎么样?敢不敢来!”

梁映梦这么一说,曹玉安就来了兴趣:“有什么不敢的,那我开始问了?”

“等等,这个问题,必须是案件和打官司有关,要是你问我天上有几个星星之类的这种乱七八糟的问题,你让我怎么回答?”

梁映梦还是聪明的,为自己加了一道保险。

“放心,绝对是案件,绝对不是乱七八糟的问题,也绝对和打官司有关,我可没那么没品。”

“那来吧……”

“嗯……”曹玉安一阵沉吟过后:“你也别怪我出的题太难,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胜率百分之五十。”

“曹玉安,你别看不起我,胜率百分之五十的官司……哼哼!”梁映梦不屑的冷哼一声。

后面的话不用说,也能知道,对她梁映梦来说,就是手拿把掐,瓮中捉鳖的事。

曹玉安没有和她在那些无用的水话上纠缠,直接进入了正题:“梁大律师应该知道早前,我们互联网的发展还没有普及时的一些情况吧?”

梁映梦皱眉,虽说她嘴上说的轻巧,可曹玉安毕竟有天夏高考四十年来第一个满分获得者的光环在,她心底并没有像她表面看上去的那般轻描淡写和轻敌。

忙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脑思绪飞速运转,想着早前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案件。

以及一些典型案件和争议很大的案件。

早前互联网没有普及时,最主要的情况,那就是一个身份统一问题。

当时貌似有好些人办过好几张身份证,也有用不同身份证结婚的,涉嫌重婚的。

当然,也有犯罪的。

那么如果打官司方有两张身份证,结了两次婚。

他的两任妻子一告。

的确,是百分之五十的胜率,可这也不是无解的,男方进去。

后面那人吃亏,这也不是没有过案例。

曹玉安应该不会问这么简单的问题吧?

那是两个身份的其中一个犯罪?

现场遗留了其中一个身份证?

嗯,应该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