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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辉和周龙翔睡标准间,爱丽丝睡单人间。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樟树镇的街景。这里虽然是镇级单位,比内地三四线城市还要繁华。

到处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简直就是一座不夜城。

邓辉给丁虹和梁媚各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们已经安全到达。

丁虹的状态还算好,说了几句关心的话,便挂了机。梁媚在电话里就哭出声来。

她说,自己要不是带着豹儿,这次就随邓辉一起来莞城了。

“媚姐,你放心。我会认真对待这件事的。爱丽丝和周龙翔都是我的得力助手,你根本不需要担心我。再说,这世界能杀我的高手不多,我还真的没怕过谁。”

“你自己小心点。豹儿吵着要喝奶了。”

梁媚主动挂掉电话,让邓辉对着话筒发了一会愣。

邓辉掏出一张梁伟宁的黑白照。这是一张证件照,估计是梁伟宁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拍的。

邓辉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多少次看这张照片了。他只需要微闭双眼,就能清晰地想起梁伟宁的轮廓。

周龙翔见状,弱弱地问道:“明天我们准备怎么行动?这样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啊。”

仅凭一张证件照找人,难度的确很大。梁媚也不知道她的弟弟究竟在哪落脚。

可以想象,梁伟宁初次来这种发达地区,内心有多么茫然。

邓辉看了一眼周龙翔,说道:“开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睡个好觉,得到充分休息,明天开始认真干活。”

“嗯。我听老大的。”

一个转身,便听到了周龙翔的呼噜声。他真的累惨了,几秒钟就进入了沉睡状态。

邓辉做了几分钟道家吐纳法,一身疲劳迅速消失,顿感神清气爽,没有一丝睡意。

滴—滴—

手机收到一条信息:睡不着。

爱丽丝发来的。

看到这条信息,邓辉不由暗笑。爱丽丝是不是在发情了?

紧接着,爱丽丝又发来第二条信息:老大,你是不是睡了?我们一起出去喝啤酒?

邓辉犹豫了一下,回了一条信息:oK。

爱丽丝的单人房间在另一条走廊。邓辉在她的门口等了一分多钟,就看见爱丽丝换了一套衣服,一身清爽地走了出来。

“老大,龙哥睡了?”

她微翘红唇,笑起来嘴角浮起两个浅浅的酒窝。

“他太辛苦了。已经睡了。”

“这一路长途,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他在开车。”

“老大,你不会觉得累吧?”

邓辉伸展了一下手臂,笑道:“你看我这样子,会不会憔悴?”

“不会。”

走出爱琴海酒店,向右拐,就是一条偏僻的街道。街道两边种着高大的榕树。那些榕树每一株都比磨盘还要粗,盘根错节,枝繁叶茂,使整条街道像一条幽深无比的隧道。

街道两旁全是大排档。大排档的生意十分火爆。食堂如云,人声鼎沸,有点像早晨菜市场的鸭笼子。

邓辉和爱丽丝找到一家大排档的空位坐下,很快就有服务员给他们端茶倒水,还笑吟吟地问道:“你们想喝什么啤酒?”

“两大壶黑啤,再炒三个菜,辣椒炒黄牛肉,辣椒炒田螺,山坑鱼。”

爱丽丝像个生活秘书,点菜相当娴熟。邓辉不由暗暗赞叹,爱丽丝的中文进步很快,已经融入社会了。

她的模样像欧洲人,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把服务员都给惊呆了。

“你们稍等片刻。我们厨房里人手充足,上菜的速度很快。”

仅仅等了几分钟,酒菜都已上齐。这速度确实很快。

爱丽丝给邓辉斟了一杯啤酒,说道:“老大,我非常感谢你,一直找不到机会。没有你,我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了。”

她的话情真意切,眼神里饱含深情。邓辉微微一笑,故作风轻云淡的样子。

“爱丽丝,能走到一起就是缘分。我们一起把这杯酒干了,就不要敬来敬去了。这种大排档比不上国际大酒店。在这种地方喝酒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直来直去,没那么多客套。”

“是的。那我干了。”

爱丽丝一张嘴,一仰脖,就喝掉一大杯黑啤。

两个人喝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自在、不拘一格。对于爱丽丝来说,这样的机会很少。她现在是郁金香度假村的中层干部,平时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很难抽出时间来陪邓辉喝酒。

“哟呵,洋妞呀。”

从邻桌传来一声调笑声。这笑声里饱含别样的意味,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邓辉抬眼望去,看到隔壁桌坐着六七个年轻人,一个个刺龙画虎,染着红头发,打着耳钉。其中向爱丽丝取笑的是一个身穿短袖、手臂纹着青龙的年轻人,大约三十岁出头,一脸的猥亵相。

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又仗着人多,这几个人的胆子都特别大,一个个都想用淫邪的目光把爱丽丝看穿。

“哥们,你识相点,今晚就把这个洋妞让给我们。我们会伺候得她舒舒服服,绝对让她一辈子也忘不掉。”

噗!

一杯啤酒从爱丽丝的手里泼出去,全都倒进了这家伙的嘴巴。

“呜—啊!”

这家伙忍不住叫出声来,还咂了几下嘴巴,面露凶光:“洋妞,你竟然侮辱老子?今晚我算是记住你了。兄弟们,把她弄回去送给范爷。”

另外几个人也围了上来,把邓辉的桌子围成了一个圆形。

也就是说,邓辉和爱丽丝将会四面受敌。

爱丽丝身经百战,自然不会有丝毫畏惧。

她厉声喝道:“你们想干什么?”

短袖男面色不善地说道:“你敢用啤酒泼我,我看你是活够了。你老老实实地跟我走,我明天早上就放你回家。要不然,你们两个一个也别想活着离开樟树。”

“是吗?那你还磨叽什么?动手啊。”

邓辉猛然一个转身,抓了一把桌上的牙签甩了出去。这些牙签的功效和飞镖是一样的。

“暴雨梨花针!”

仅仅一招,那些年轻人的身体里都嵌着牙签。虽然死不了,但很疼啊。

这些人一个个呲牙裂嘴,痛苦无比。他们看邓辉的神色都变了。

恐惧。害怕。愤怒。

短袖男的手臂上扎进去一枚牙签,鲜血顺着手臂流下来,染红了半条手臂。

“你们别走。等我们范爷来收拾你们。”

短袖男是本地人,普通话里带着浓重的粤语腔。这声音听起来,让邓辉很不舒服。

“滚!”

邓辉如刀子一般凌厉的眼神扫视一圈,让这些街头混混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战。

短袖男心里嘀咕,这小子的眼神很可怕。他肯定杀过人。

六七名汉子,被邓辉的一把牙签打怕了。

牙签这种东西钻进体内,死不了人,绝对不会让人好受。

这些人弄不懂的是,这些毫无灵魂的牙签,到了邓辉手里就充满了灵性。

邓辉说了一声“滚”,又伸手去抓桌子上的牙签,把这些人吓得全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阿升,深更半夜的,打我电话,搞什么鬼?”

一个粗厉的声音由远而近地传来。短袖男,也就是关志升连忙迎了过去,献媚般说道:“范爷,就是那小子,很邪门啊。”

范国太,人称范爷。樟树镇的地头蛇。他大约四十岁出头,身穿褚红色唐装,显得老气横秋,霸气十足。

更引人注目的是,范国太身后跟着十几个黑衣汉子。这些人都是短褂子,西装短裤。一个个显得精干无比。

范国太来到邓辉的桌前,上下打量一番,不阴不阳地问道:“你是外地人?”

邓辉暗忖,这个人称范爷的家伙,应该就是这些人的头目。这老家伙长得还算精干,就是瘦了一些,像一个鸦片鬼。就算他身穿唐装,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仍然逃不过邓辉的法眼。范国太实际上只有一具空空的皮囊,并无实力可言。

“外地人是不是很好欺负?”

邓辉顶了一句,差点没把范国太气得吐血。

范国太在樟树镇已经横行多年,还没有人敢顶撞他。他家里还有酒店、出租屋、溜冰场、麻将馆、电子游戏厅等。更重要的是,他的手里还纠集一大批社会闲杂人员。

今晚跟随他一起来的,都是他认为最贴心、最能打的人。

“你小子一看就是一个愣头青,根本不知道江湖的水有多深。既然给脸不要脸,就不要怪我了。兄弟们,给我往死里揍,等会把这女人带回去让你们好好享乐。”

范国太扔下一句话,便到旁边抽雪茄了。邻桌吃饭的人,全都是来樟树打工的人。有些人认识范国太,不由为邓辉和爱丽丝捏一把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