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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身为首富千金,咋能没亿点公主病?(17)

宋晓云走进暗巷,一通左拐右绕,进了一个简漏破败的院子。

老旧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沉重的塑料袋被提进厨房,宋晓云甩了甩已然发麻的胳膊,

这时听到动静的楚晟推门走了过来,这些日子发生的事,让他整个人显得很憔悴。

他站在简陋的厨房门口,见识多了大城市的繁华,这样的屋子,他嫌弃到一步都不愿踏进去。

只冲着厨房里弯腰整理食材的女孩温柔一笑,“回来了。”

宋晓云应了声,举着一个袋子,“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那家烤鸭。”

楚晟的眼神愈发温柔,“嗯,晓云你还和以前一样,贤惠又懂事,现在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不多了!”

听到这话,宋晓云像是得到了莫大的肯定,所有的疲惫感顿消,脸颊通红,漂亮的眼眸盈满欢喜,却习惯性的低头,不敢看他,口中嗫嚅道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也只有这么一点拿得出手,饿了吧!我现在就做饭,马上就好!”

她费力的提着一大桶水往缸里倒,她人长得本就显瘦,又因为水太沉,险些摔倒。

楚晟一个大男人却只这么干看着,或者说他只会嘴上说些漂亮话。

宋晓云显然是做惯了家务,很快,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便被端上了桌。

楚晟坐到餐桌前,他拿起了筷子,目光往最近的一道红烧鱼一扫,宋晓云便眼疾手快的给他加了块鱼肉,细心剔好鱼刺放在他的碗里。

类似的画面重复上演,楚晟只要多看一眼哪道菜,宋晓云就会下意识的去给他夹。

一顿饭下来,她几乎光顾着伺候楚晟了。等楚晟慢条斯理的吃完,桌上的饭菜都已经冷透了。

她却并不在意,快速吃完饭。便开始麻利的收拾桌子。

这在旁人看来仿佛丫鬟般的行为,对宋晓云却早已习惯。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她高考失力后,两人第一次同住,楚晟夸她虾剥的好,说有了家的味道,她欢喜感动之余,每次吃虾便都会主动帮他剥,之后,便从剥虾慢慢延伸到了给他布菜,直至成为下意识的习惯……

里屋,楚晟点开一封邮件,看完,气的摔了鼠标。

虽然他被公司开除,可他手里有不少存款,他打算回老家做民宿,或者是找人合作开游乐城。月城虽然穷,却有着古老悠久的民族文化,再加上年前一个和月城有关的视频爆火,导致五一时,有不少人专程来月城旅游。

就算从前百般厌恶自己的家乡,但楚晟也不得不承认,比起大城市的各种污染雾霾,这个贫穷落后的小城市真的很美。

当地文旅也抓住了这个机会,各种宣传。

总之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市场,在这之前,楚晟已经看好了一块地,和地皮主人谈好了价格,就等不日去有关部门办手续。

可是和楚晶晶的事一闹,整座小城的人都知道了,他名声臭成这样,那处地皮的主人不想惹麻烦,便发邮件委婉拒绝了他。

另外看好的几处房东同样拒绝了他。

且不管是做民宿还是找人和开游乐城,都少不了和官方的人打交道,而既然要吸引游客过来,那一切所需肯定都是要正能量的,所以他之前设想好的那些点子等于全都作废。

阿嘉走了,计划好的事业线也断了,这让他如何不窝火?

于是他把气全都撒在最好拿捏的宋晓云身上。

临睡觉前,楚晟正手拿着平板看着涉及旅游业的资料。

而宋晓云则熟练的端来洗脚水,弯腰跪坐在地,像小丫鬟一样低头帮他洗脚。

楚晟心安理得的享受着。

这时邮件提示音响起,点开,通篇污言秽语,又是来骂他的网友,准确来说是曾被那个群里的人伤害过的女生

接连不断的受挫,楚晟的情绪彻底爆发,啪地一下合上电脑,抬起滴答着水珠的一只脚,用脚将宋晓云的头按进洗脚盆里,发泄似的来回辗动着。

“唔……”

楚晟突然来这一出,宋晓云吓了一跳,楚晟的力道太大,弄得她头骨剧痛,很快窒息感传来,她本能的挣扎。

听着女孩痛苦的呜咽声,楚晟心里没由来升起一股扭曲的快意,像他这样表面总装着谦和有理,内心却阴暗自私的人,总会有些扭曲的变态欲!

而宋晓云无疑是他可以肆意羞辱折磨的人。

“啊…痛…”

楚晟当对待一件玩意儿一样,把女孩的头踩在水盆里又到地上来回碾动着,直至宋晓云的体力精神力到达了极限,他才如恩赐般地收回了脚。

宋晓云倒在地上急促喘息,发泄过后,楚晟心底的语气总算散了些。

低头对上女孩那双恐惧的眼,想到宋晓云还有大用处,他扔下不耐烦,蹲下身,盯着女孩的眼睛,满眼的仓皇自责:

“对不起…我,我被人污蔑,被网暴……心理医生说我出现了精神问题,刚才我一时没忍住……对不起…”

说完见女孩那双漂亮眼眸里依然残留着恐惧,他竟扑通一声跪下,扬起手,开始对着自己的脸狂扇耳光。

“对不起……对不起……”

在他这番苦肉计之下,宋晓云眼底的恐惧渐渐褪去,终是原谅了他。

这是楚晟第一次对她动手,以往从来没有过。以往他顶多是喜欢玩一些角色扮演游戏,他是高高在上的主人,而自己是他养的一条狗。

让她匍匐在地上,学着狗的样子摇尾乞怜。一开始她好像也是抗拒的,可他说,这是大都市上层圈子里的玩法,再加上每次过后,他都会对她很温柔,久而久之,这便成了一种心理暗示。她从起初的抗拒到慢慢变成期待。

就像现在,宋晓云原谅他后,两人在榻上一番温存,

宋晓云浑身不着寸缕的跪在他脚边,仰头卑微的看着他。

他们都生在荷花村,可她父亲坐牢,母亲是发廊女,从小便被人指摘议论,反观他却是整个村镇最优秀的孩子。

可那样优秀的楚晟,却愿意和她玩,总是耐心温柔安慰她,所以小学6年,初中三年,楚晟所有的值日都是她帮着做的。

到了知慕少艾的年纪,为了能配得上他,她拼命的学习,后面成绩升甚至超过了他,却在高考时,意外吃坏了肚子错过考试。

家里根本没有余力供她复读,楚晟却向她告白了,还说要带她去他上大学的城市。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遇到了童话中的王子。带着对未来的满腹憧憬去了他念大学的城市,

楚晟上了大学后,总说他在学校里被有钱的同学排挤,她心疼之余,开始拼命干活。

最累的时候,每天打三份工,差点累到猝死,赚来的钱除了寄去给家里奶奶的部分,其余都给了楚晟。

楚晟说过等他工作稳定下来就娶她,所以他们是有未来的。

这时静楚坐着的晟犹如高高在上的神明,用脚抬起女孩的下巴,垂眸,蛊惑般的轻声问:

“告诉我,你是什么?”

宋晓云仰起头,熟练而虔诚的开口:

“是主人您的狗。”

脸颊蹭了蹭男人伸过来的手,仿佛自己真的成了一只宠物狗。

楚晟抬起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像给动物顺毛,嘴角扯起满意的笑:

“嗯,这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