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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连禽兽都不如的父亲!1987年尚志市“5·16”杀人烹尸案

1987年5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亚布力林区公安局闯进一个小姑娘,气喘吁吁地,到40多岁的治安科长桌前说,她要告她父亲,她父亲把她干爷杀了,还把干爷的肉煮着吃了。

这位治安科长的眼睛瞪得比这位还处于惊恐之中的小姑娘眼睛还大。他让小姑娘坐下,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问她从哪里来,姓什么等几个问题,想看看这小姑娘精神有没有什么毛病。

她回答得很干脆:她今年16岁,今天早晨趁她父亲帮邻居家去干活时,偷偷跑下山来,自己在大山里步行10多里,半路搭一辆运木材汽车来到林区公安局。

窗外的夕阳已渐渐西沉,她走了差不多一天。

屋里的公安人员已收拾办公桌上的东西准备下班,他们听这小姑娘告她父亲杀人吃肉都围过来。她父亲为什么杀她干爷和当时杀她干爷的情景她叙述的都很具体,不像编造的。

治安科长问她:“你父亲去年杀你干爷,你为什么今天才来告他?”

她趴在桌上呜呜哭起来。半晌,她才抬起头:“他要强奸我,他打我!”她又伏在桌上呜呜哭。

治安科长让一个年轻的公安员到食堂买三份饭菜,让这位报案的小姑娘吃一份。他俩吃完后,连夜到山上将她父亲抓到公安局。

他叫庞连喜,50多岁,满脸胡子,身材魁梧。

若往前追溯20年,从他这个人的生活中,也实在找不出什么美好的东西来,除了干活吃饭、庸庸碌碌之外,便是那些丑陋的生活习惯:喝酒、打老婆。

他居住的地区是一个农林混居的林场。如果他勤劳持家,日子也会过得不错。但他40多岁时,便把老婆打跑了,跑回关里娘家,直到庞连喜被抓起来枪毙也未回来。老婆一狠心自己逃出了他粗鲁残暴的折磨,把四个姑娘扔给了他,这个家庭从此便成了缺欠的畸形组合。

大姑娘不到20岁。每天起早给家里人做饭,操持家务,她的几个妹妹还在中学、小学读书。每天晚饭后,姐妹几个便猫似的蜷缩在里屋的小炕上,天刚黑便铺被睡觉。他常常发脾气,骂她们,不分脑袋屁股地打她们。

一天晚上,他喝完了酒,很高兴。对二姑娘、三姑娘、老姑娘说:“今天晚上你们上老张家看看电视去吧,演他妈什么歌舞。”

三个姑娘都乐了,以为这是爹对她们好了。可是,她们刚走,他就让大姑娘把酒桌收拾了给他铺被,他把门插好。大姑娘正在炕上给他铺被,他站在地上淫邪地望着自己已成熟的姑娘,扑上去,把她捺倒在炕上。姑娘拚命挣扎着,从炕上滚到地下,她爬起来跪在地上:“爹,我可是你的亲女儿呀!爹,我可是你的亲女儿呀!”

她披散着头发,衬衫扣已被扯掉,泪流满面,表情痛苦可怜。

“爹不能白养活你们呀,你不答应,我把你们都撵出这个家。”

她自己倒不怕,好歹找个婆家可以安身,妹妹们还小,没有这个家怎么能行呢。她跪在地上垂头呜鸣地哭。

“爹,那你以后再不要打妹妹了,行不行?”

“不打了,爹不打就是了,你们都是爹的亲生女儿,爹疼还疼不过来呢。”他伸手拉灭了灯。

她的三个妹妹兴致勃勃地回来时,她正仰躺在里屋炕上无声地流泪。她们几个以为姐姐因没看成电视歌舞而哭,劝她说,明天晚上她们侍候爹喝酒,让她去看电视。她一下搂住妹妹呜呜哭了起来。

这以后一段时间,他再没打几个女儿。他利用晚上、白天其他几个女儿上学时间在自己的大女儿身上发泄兽欲。

他也知道大女儿想尽一切办法躲着他,白天整天到山上采木耳、蘑菇。一斤晒干的木耳能卖十几元。她想多为几个妹妹挣点钱,她不会在这个家呆久的。

她在山里认识一个浙江来养蜂子的年轻人,他朴实,能干。在这座大山里养蜂,是十分辛苦的。整个夏天见不着几个人,吃的也十分简单,煮大米饭,有时只有咸菜,夜里蚊子成群成群的,下大雨时他们的小草棚还漏水。她进山时给他捎点青菜。他对她很好,告诉她,他们家的农村也很艰苦,没有山,没有水。她也犹豫,拿不定主意是否和他走。几个妹妹还小,爹又是这么个人;这山里的日子也比较好过,一个夏天只要不怕辛苦,采木耳、蘑菇也能卖几百元钱。和这年轻人一起养蜂子的还有一个老头,每次她来他都微笑着,不多言语,找理由躲出去。

一天,她躲在他们的草棚里避雨,很晚雨才停,天黑她已不能回去了。老头在草棚外点燃一堆火赶蚊子,睡在火堆边,她和这年轻人睡在草棚里。她觉得很对不起他。

第二天,她中午回到家,一进屋庞连喜劈头盖脸一顿打。她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说。

秋天,她和那个浙江年轻的养蜂人走了。临走前,她偷偷给二妹二百元钱,嘱咐她照顾好三妹四妹。等庞连喜知道她跟人逃走了时,她已坐上火车了。他把二女儿揍了一顿。

如果说庞连喜这个人只是愚昧、低级,也不全面,他还能吹能骗,他的智力并不低。

大女儿逃走后,他还想女人,再娶一个?谁家能过得下去的女人也不会跟他,酗酒、打人,屋里还有三个赔钱的姑娘。他与邻居闲扯时听说某村有一个30多岁的女人,患有间歌性精神病,犯了病又打又闹,嫁不出去。他主动找上去,对那女人的母亲天南海北胡吹一顿,说他亲戚在省城大医院当教授,能给这姑娘治病;自己老婆又离婚了,手头还有几千元钱,想把她的病治好了再和她结婚。

那母亲听得嘴闭不拢地笑。她一个农家妇女,家里养一个间歌性精神的30岁大姑娘整天快愁死了。她答应如果能给女儿治好病,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一分彩礼不要。

他把这个不犯病还有几分姿色、比他年轻得多的女人领回了家,和他住在外屋一个炕上。他根本没什么亲戚,也不想给她治病。她不犯病时庞连喜对她还不错,一犯病他就揍。也怪,她以前犯病就闹,现在在他家里却不敢了,犯病了就傻呵呵地笑。邻居都说他庞连喜真能,50多岁了捡一个大姑娘当老婆。

半年后,这女人的母亲找上门来,惦念着女儿的病好利索了没有,一看不但没给治好,反而让他折磨得不成样子了,他的家也很穷,根本看不出屋里什么地方像藏了几千多元的样子,大骂他骗子,没人性。他也不吱声。母亲把自己的病女儿又领走了。

过了不久,庞连喜又把二女儿强奸了。

这事不但他的三女儿、四女儿都知道了,连左右邻居都有议论,感到他家有些不正常。但庞连喜的女儿这时没想到寻求政府和法律保护,只是一味忍耐,她们还小,这个爹虽没人性,但她们失去他就没有起码的生活来源。

不知是想平息邻居的舆论还是庞连喜一时高兴,他竟把一个60岁的老头领到家里住。他这个粗鲁、没有正确行为规范的人,和自己老婆、女儿在一起都过不好,净出问题,又把一个多年孤独生活的老头拉到一起,肯定要出问题。

1986年8月的一天,他骑自行车到十几里外的镇上去买粮食,买了200多斤,自行车驮不动。这时他看见一个60岁左右的老头在路边一辆小三轮车把上坐着没事做,就走过去,让他帮助把粮食送回家,车费照付。那老头答应了。十几里山路,两人边走边唠,挺热乎。到家后,庞连喜让二女儿炒两菜,留老头喝酒。这酒一下肚,庞连喜又提出让老头留下来一起生活。

老头是山东人,孤身一人在亚布力,一看庞连喜家有地方住,又有人给做饭,便高兴地答应了。庞连喜让女儿称他干爷,自己称老头为叔。

第二天,老头便把自己的行李和百十斤黄豆等东西拉到庞连喜家。开始倒也没出什么问题。庞连喜上山干活,老头帮助庞连喜侍弄几亩地,干些零活,晚上相互陪着喝点酒。

入冬,老头提出回山东老家看看。老头一去两个月,回来时发现他的百十斤黄豆没了,便问庞连喜,庞连喜说吃了。老头很不高兴。

当天晚上,老头一两酒下肚,越发感到那百十斤黄豆让庞连喜吃了太冤枉,便数叨起来,说在他家几个月没少干活。庞连喜觉得这老头太不讲道理,管吃管住,吃他点黄豆他还数叨起没个完。

两人酒喝得越多火越大,几个女儿躲在火炉边不敢吱声。后来老头说庞连喜不赔他黄豆,他明天就到政府告庞连喜去。此时天早已黑下来,山区的夜很静。庞连喜从火炉旁摸起一根铁管子,照老头脑袋就是一下,老头倒下了,接着又一下,将老头打死。

毫无人性的庞连喜将老头打死后,竟当着几个吓得抖成一团的女儿面,将老头尸体大卸八块,把头、躯干等部位扔进火炉,加入柈子烧掉。又将老头屁股上的肉剔下来,用锅煮,他大口嚼了两块,从热气腾腾的锅里捞出一块让女儿们吃,她们吓得惊叫着逃进里屋。

老头岁数太大,肉不烂,他捞出,用一个瓷坛子装上,放进盐腌上,放在小棚子里,后来他忘了,被狗扒碎了坛子,把肉吃了。

第二天早晨,他把几个女儿叫到面前,告诉她们谁也不许出去说,谁说打死谁,邻居问就说老头回关里了。

这老头孤身一人,也没人关心这事。少了一个原就多余的老头,庞连喜又恢复到原来那种愚昧、肮脏的生活方式之中。

这个家只他一个大男人说了算,白天上山干活,晚上时常摧残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大约又过了1年,二女儿终于不堪忍受生身父亲的摧残。

1987年5月3日,她对三妹说:“咱爹不是人,我再不能在家里待不去了,四妹还小,往后家里全靠你了。”

姐妹俩搂在一起哭成泪人。

“那你想到哪里去呢?”三妹问。

“找大姐或到妈那里去。”

就这样,庞连喜的二女儿又逃他而去。

于是,庞连喜又把目标放到三女儿身上。他的三女儿早就知道大姐为什么和养蜂人逃了,早就知道她爹对二姐的事,她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二姐逃走后,她想早点找个对象,但找对象也不能结婚,还得在她父亲这个家里。她时时提防着她爹,庞连喜见老三心眼多,便硬的不行来软的,给她买几件衣服,老三还是躲着她。

5月12日晚上,庞连喜故意慢慢地呷着酒,三女儿等着给他收拾桌子,老姑娘已睡了。他对女儿说:“我往后肯定对你好,家由你管。”他从后腰摸出锁柜的钥匙。

其实那柜里不会有多少钱。她摇摇头,没去接。

庞连喜看着她收拾完桌子,扑上去把她抱上炕。她也不喊,不叫,不求饶。大姐二姐的遭遇早就告诉了她该怎么做,她顽强地抵抗着,眼睛愤怒地睁着,大得吓人。

后来还是他怯手了,他知道老三从小就不愿吱声,脾气倔。他放开了她。他接连几天不让她出门,紧紧地看着她。他认为这老三看不住可能会告他。

第四天,她趁庞连喜被邻居请去干活的机会从一条小路逃下山,急急走了十几里才截住一辆运木材汽车,跑到公安局。

庞连喜被押进公安局,开始他什么也不承认,挺壮实的身躯坐在公安员指定的一只小木凳上,垂着头。后来公安人员在他家里搜出了那老头的衣服和一些用的东西,他才承认那老头是他杀的。

“老头的尸体呢?”

“烧了。”

“老头屁股上的肉呢?”

“我煮了,太老,咬不动,后来放小棚子里让狗扒吃了。”

当公安人员问他为什么强奸自己亲生女儿时,他脖子通红,矢口否认:“谁强奸自己亲生女儿了,我怎能干那种事呢?我没有!”

公安人员多次审问他,强奸女儿的事他就是不承认,指天骂地地否认。

他并非没有鉴别是非的道德观念,已不能用愚昧简单地为他残暴丑陋的罪行做掩盖了,他是一个衣冠兽,甚至禽兽不如!

鲁迅曾说过,“喜剧是把人生丑陋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憧憬着热爱着美好生活的每个人都应感谢法律,法律就是要把社会生活中丑陋的罪恶撕碎给人看,包括那些十恶不赦的生命,从而使社会更美好,使人生更美好,家家幸福安宁。

枪毙庞连喜的污血只能沾染几株青草,大地上春色更绿更浓,芬芳的鲜花也在照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