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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果窖里的罪恶,1995年万荣县程家庄“3·9”焚烧女尸案

1995年3月9日早上7时,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电话骤然响起:在王显乡程家庄村村民赵某的果窖里,发现一具不明身份的被焚女尸……

接报后,县局刑侦队指导员张国栋、副队长张玉伟带领刑侦队及王显派出所6名民警迅速赶赴程家庄村。

果窖位于程家庄村东侧150米处,南北走向,长约10米,宽4米,死者仰卧于果窖内,距南墙3.5米,头北脚南,两手、两足分开,全身衣服大部分被焚,胸部、腹部肌肤大面积碳化,面目全非。惟有脚上穿的一双红色尼龙袜、小腿以下深蓝色脚蹬裤管底依稀可辨。其情其景,惨不忍睹,给这漆黑的果窖增添了一丝凄惨和阴森。

为了尽快查明死者的身份、死因,上案民警提取了死者身上仅有的少量遗留物,在程家庄村逐户逐人进行了访问、调查。

很快,他们就初步查明:死者名叫王爱珍,34岁,系程家庄村村民,于2月17日夜晚失踪。同时,民警们又根据现场周围的种种迹象,认定这是一起罕见的杀人焚尸案。

然而,死者王某为什么被害,杀死她的凶手又是谁呢?

3月10日凌晨,寒风凛冽。程家庄村外却是人头攒动,果窖周围被围得水泄不通。地处刑技科科长魏文章,县局副局长解吉周、刑侦队队长畅仲正等正在指挥民警对现场、尸体进行着全面勘查和检验。

1、死者头顶有一3公分长的血口,头部大面积血肿,左手食指部位有明显搏斗痕,眼脸有许多出血点,胃内溶物较多,子宫内无遗留物。

2、果窖洞口一侧墙壁有血擦痕,距窖内尸体两米处有两处血迹和一块半截砖头,砖上存留有已暗淡的血斑,地上并有明显的拖拉痕迹。

3、在果窖上面的东南方向,发现两个风雪衣上的白色帽球和一双女式布鞋。

根据现场情况,上案民警被分为三个调查组,由张玉伟副队长、程普军副所长和民警郑宝田三人带队,立足程家庄村,展开了走访调查。

很短时间,他们就掌握了死者王爱珍失踪的确切时间为2月17日傍晚8时左右,当时电视里正播出的节目是《三国演义》。她在送走一个邻居后,对其女儿说:妈妈出去办点事,一会儿就回来。

这一重要情况,与现场勘验吻合,说明死者被害时间,很可能是2月17日晚8时至9时之间,并且,死者是被一非常熟识的人叫走后遇害。

死者王爱珍自小在程家庄村长大,后嫁给本村青年李某,生有一儿一女,丈夫在邻县一家工厂干临时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但在村里为人很好,无任何仇人。

王爱珍性格开朗,泼辣大方,婚前曾先后在王显中学、乡医院做过护士,并在一家私人剧团干过临时工,平素结交人员复杂,近段时间,与街上一些男青年来往甚密,生活作风不良。

结婚成家之后,王爱珍还不思悔过,与本村及外村一些男人来往甚密,群众反映很大。她在本村关系最为密切的男人有8人,被群众称为“八大金刚”。并且,王某还经常被一些不相识的男人用摩托车带着,在村里肆无忌惮地招摇过市。

据一群众反映,平时,王爱珍不论在什么场合,只要一听到摩托车声音,就坐卧不宁,心神不定……

3月12日,在程家庄村一间简陋的民房里,烟雾缭绕,万荣县委副书记周当龙亲临现场听取案情汇报。县公安局赵铁栓局长、解吉周副局长、畅仲正队长经过简短分析,果断地指示参战民警,要以情杀为主攻方向展开调查,既要立足程家庄,但也决不能忽视外村一些嫌疑人。

连日来,民警们走乡串巷,深入农户,摸查线索,很快就确定了5名嫌疑对象。在此基础上,他们又马不停蹄,深入摸排,逐渐将重点集中在两个人身上。

1号嫌疑对象:程国军,男,43岁,王爱珍最要好的情人。程国军前一段时间经常带着王爱珍去自家果园过夜,村里妇孺皆知。王爱珍向其索要钱财甚多。

2号嫌疑对象:李晓强,男,41岁,其妻和孩子长期居住在太原岳父家。李晓强与王爱珍有几年私情来往,常凭借给别人喂鸡的便利条件,偷偷给王爱珍家送鸡和鸡蛋。

二人身上的疑点都在渐渐增多。

案发当晚7时,程国军曾去一村民家借水桶,途经死者家门口,很有可能接触过死者。

李晓强在案发之后,鸡场主反映其手上有被抓破的印痕,并且,当3月9日死者王爱珍尸体被发现后,李晓强突然出走。

在案发后的第5天,民警在果窖通往程、李两家的一处空院落里,发现了三只血手套。

然而,经过技术鉴定,血手套很快就被否定,唯一能够作为证据的实物被排除,侦破工作再次陷入低谷。

时间已过去了十多天,案情仍无大的进展。

专案组指挥部里,畅仲正队长和战友们心急如焚。

“李晓强再次出走!”郑宝田在调查中发现又一重要情况。

“立即传唤程国军,并组织警力跟踪调查李晓强!”畅队长果断指示。

很快,警力被重新拨定。一路由副队长张玉伟带领民警吴占武、董殿基等人,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赶赴运城、永济、太原等地,对李晓强秘密调查;一路由畅仲正队长挂帅立即传唤突审程国军;一路由刑侦虎将郑宝田、冯培森对李晓强家依法进行了全面搜查。

经过大量工作,1号作案嫌疑人程某被彻底否定,2号作案嫌疑人李晓强的疑点急剧上升,逐渐显出了狐狸尾巴。

夜色又一次笼罩着程家庄。

专案组民警不顾劳累,投入了紧张的侦破战斗中。

18日,由副队长张玉伟带领民警郑宝田等人北上追踪。第二天,张副队长等人赶到太原,对李晓强岳父家进行了搜查。李晓强却在几日前已经离去。继而,他们又回到运城、永济,但还是未见到李晓强的踪影。

24日,解吉周副局长、畅仲正队长再次召开会议,分析了案情,对侦破工作作了重新部署。

4月29日下午6时许,李晓强返回程家庄。得报后,畅仲正队长带领数名民警,在程家庄一举将重大嫌疑人李晓强抓获。

经过两天两夜的较量,在强大的攻势面前,罪犯李晓强彻底交待了杀人焚尸的经过。

今年春节刚过,即2月14日中午,李晓强以取瓦刀为由,来到死者王爱珍家,对王爱珍说,他为王偷了一袋鸡饲料,让其在2月17日晚到赵某的果窖旁去取。当晚8时许,李晓强躲在王爱珍门墙后,待王出来送人之际,接上了头。于是,二人便一起来到果窖附近。

当走到一麦秸堆旁时,李晓强提出要和王爱珍发生两性关系。王爱珍说,你将鸡饲料给我后再说。李晓强说,鸡饲料在果窖里,一会儿给你取。二人为此发生争执,便厮打起来。李晓强在慌乱中将王爱珍甩倒在地,遂强行要和王爱珍发生两性关系,王爱珍不从,并声称要对丈夫和娘家人说。李晓强顿生恶念,凶相毕露,用脚猛踩王的腹部、胸部,并用一块半截砖,在王的头部猛砸了几下,致王昏迷。

随后,李晓强将王爱珍拖至果窖边,将其扔进果窖。接着,自己也下到果窖,又用砖头在王的头部猛砸,使其窒息而亡。

次日早,天刚蒙蒙亮,李晓强又窜至果窖内,用白手套和沙纸将遗留的血迹擦净。之后,返回家中,取来一件棉衣,并从麦秸堆抱了许多麦草,在果窖里将王爱珍的尸体裹盖,引火焚烧,企图毁尸灭迹。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久后,李晓强这个惨无人道的刽子手被押赴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