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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 第269章 千年人参,驱逐狼群,猎杀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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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千年人参,驱逐狼群,猎杀狼王

哇,突然,张汉水震惊到了!

“千年人参,这既然是一株千年人参,目标终于达成,找到一株千年人参。”张汉水喜出望外,继续挖。

这株野人参,有千年的参龄,必须小心翼翼的挖出来,不让它缺根少须,好不容易找到一株,必须完完整整的。

虽然费时费力,却非常值得小心对待。

张汉水静心下来,什么也不想,专心致志的挖呀挖。

千年野人参,要想完好无损的挖出来不是那么容易。

这就需要耐力,时间,注意力,细心都是少不了的。

一不小心,三心二意,都有可能挖断人参的根须,就不完美。

不完美,那价格就要大打折扣。

所以要细心、细心、再细心。

张汉水挖呀挖,从下午,当然,晚上休息,只挖白天。

翌日。

早餐过后,张汉水又开始挖。

一直到中午,肚子饥肠辘辘,弄了点午餐吃,休息个把小时又开始挖。

下午三点,张汉水挖的正专心时,一阵“嗷呜”从四面八方传来。

狼,又有狼来了!

张汉水听的出来,是狼群的叫声,且数量还不少,一场人狼大战再所难免。

而且自己好像是被狼群包围了!

利王也起身,露出凶狠之色,准备战斗。

张汉水三下五除二,爬上一棵大树,就看到四面八方有狼向自己这边圈拢过来。

微微一笑,想吃我的肉,那我就让你们有来无回。

反正狼不会爬树,自己又有猎枪,就在树上打它们,来的越多越好。

一把猎枪从空间里面取出,填弹,瞄准射击。

嗷呜,狼群冲到树下,向上跳跃、咆哮着,看上去到是够吓人,却是爬不上树,也是拿他没有办法。

狼群上不了树,却不肯善罢甘休,围坐在树下守株待兔,不肯离去,等着树上的人自己弹尽粮绝己下来。

但它们不知道的是,树上这个男人有个空间,可以无限补充食物与水,还能穿越,就算它们等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都不可能让他弹尽粮绝,只能把它们自己耗死玩完。

利王爬到另一棵大树上,对着树下的狼群呲牙咧嘴,狼群们也反唇相讥。

他虽然不知道兽语,但利王和狼群们一定是在互相对骂吧?

数一数,这个狼群可不少,有一百条狼。

扫了一眼狼群,狼王并不在其中,张汉水虽然不认识这个狼群的狼王是哪一只,但觉得狼王不在里面。

他有预感,狼王是躲在附近还未露面。

有句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而狼王躲起来不在里面,想对付它必须把它激岀来才行。

砰,终于,随着张汉水扣动扳机,一枪下去,直接把一头狼爆头,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也许是因为传承了『医经』里面的那门气门功法,他的视力越来越好,这一枪才会打的这么稳。

砰、砰、砰,张汉水暂时没有让利王下去冒险,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在树上打耙子,感觉挺不错。

一百头狼,用来练手他是非常乐意的。

一声声枪声响起,一头头狼倒在地上,全都爆头,一击致命,凡是中枪的狼没有一头再爬起来过。

砰砰砰,随着张汉水的枪声越来越频繁,倒下的狼也越来越多。

从一头,到二十头,再到三十头,五十头倒在他的猎枪之下。

狼群不傻,见到这么多同伴倒在树上,已经不淡定想要逃跑。

出乎意料它们并没有,目光同时都扫向另一个方向,好像那里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它们,让它们不敢就此逃跑。

张汉水立在树上,目光顺着狼群们的目光望去,终于是看到十点钟方向的树丛后面隐藏着一头灰色毛发的大狼的脑门。

不用怀疑,这头隐藏起来的大灰狼,应该就是这百头狼的狼王。

擒贼先擒王,终于是派上用场,只要把狼王击杀,剩下的狼群就是无头苍蝇,不堪一击。

他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猎枪偷偷转移方向,瞄准着树丛后面的狼王头顶,扣动扳机……

砰,一声枪响之后,树丛后面便伴随着一声“嗷”的惨叫,直接爆头,狼王已经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嗷呜~

果然,狼王死了,剩下的狼群就是些小卡拉米,一下子就土崩瓦解,一哄而散丢下倒地的同伴们逃之夭夭,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之中不见踪影。

下一刻,才从很远处传来一阵狼啸,应该是狼群惨败后又无法对付这个男人而不甘心的悲鸣之声。

张汉水莞尔一笑,收获不少,数了数,这一次猎杀五十头狼,加那一只狼王,一共猎杀五十一头狼。

如果有外人在,一定会吓得半死,面对一百头狼的围攻,即使爬到树上也吓得够呛,更何况还有一头更强大的狼王躲在暗处,随时可能露出它锋利的獠牙,给人致命一击,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今天这一把猎枪,可是帮了他的大忙。

狼群跑了,利王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追击上去。

下一刻,张汉水就看到一头狼被利王刁回来放到他的脚下,“嗷呜”,蹭着他的小腿叫着向他邀功。

利王就是利王,名不虚传,“屠狼机器”的称号非它莫属。

“干的漂亮!”张汉水夸赞它道。

它似乎听懂了男人的话,倒在地上打起滚来。

如果利王会笑,这会儿应该笑出声音来了吧?

五十一头狼,这都是肉,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有肉吃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一一收入空间里面,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所以这些狼肉存放在里面永远不会变质。

笑了笑,张汉水最后扫向狼王的尸体那边,并向它走去,利王已经站在它的尸体边,望着它。

看了看,这头灰色的狼王比别的狼各方面都要强壮,毛发也非常油光发亮,用它的毛做一件毛衣冬天穿来御寒还是不错。

把它提起掂量掂量,还真不轻,少说也有百斤左右,也收入空间里面,静声听向四面八方,并没有别的大型动物靠近,也就蹲下来继续挖那株千年人参。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吃喝拉撒,就是挖人参。

一个礼拜后。

终于,张汉水完成最后一挖,这株千年野人参终于挖出来。

拿着它放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白白胖胖的越看越喜欢。

又想起了自己那天晚上做的那一场梦,梦中也有一株千年人参,这算不算是梦想成真?

没有人可以告诉他,把它收入空间里面坐下来休息。

算算时间,已经出来一个半月没回去,也该收工回去。

回去的路,那就快的多,不用找寻人参,也不采药材和野生水果与浆果,速度就快的多。

加上他传承了『医经』里面的那门气门功法,已经领悟到五十一层,行走更是快的多,不用怀疑,只要他走快点,一、两天就能赶回去。

路上,张汉水遇到一些野鸡、野兔啥的,也就打了一些。

“小枣,水哥赶山已经去了一个半月,为啥还没回来?”上官招弟向一边的少女问道。

引弟姐妹几个也一起望向她,也担心起来水哥是不是出事,为啥去这么久还未归来?

小枣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不只是十姐妹担心,她自己心里也没有数:“那个,我也不知道!”

听了她的话,十姐妹陷入沉思,更加担心起他是否能平安回来。

找,也不知道去哪里找,长白山那么大,去哪里找,森林里面也很危险,加上可能进入里面会迷路,一时之间,十一个女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天空阴沉沉,北风呼啸,寒风刺骨,突然一片雪花从空中缓慢飘落。

张汉水张开手掌,接住这一小片雪花,不久,它就在手心化为一点点水雾。

长白山60年的第一场雪,终于降临。

张汉水打了一个激灵,忙从空间里面取出一件有帽子厚厚的羽绒服穿上,戴上帽子,身体就非常暖和起来,继续赶路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