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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的朱雀街上,一位鲜衣怒马的少女,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引人注目。她一身红衣,艳丽无双,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在人群中策马奔腾。

她的面容清秀,眉眼如画,鼻梁高挺,唇红齿白。她的长发如瀑,随风飘扬,闪烁着黑亮的光泽。她的皮肤白皙无瑕,如同凝脂一般,散发出自然的美感。

她的气质潇洒肆意,不受拘束。她的眼神坚定而明亮,充满着对未来的向往和憧憬。

她的笑容灿烂而温暖,仿佛能够融化冰雪。

只是,不知道从哪里射来一支暗箭,把人射下马去。

朱雀街上乱了,有人喊着:“快去找乐掌柜的,她家的大女郎摔下马了!”

阿狸只听见耳边吵吵闹闹的声音,然后感觉胳膊处一阵剧痛,还是湿嗒嗒的。

她中箭了?

阿狸能感觉到有人把她抬了起来,然后她被人背着跑了起来。

一路上,阿狸胳膊上的血就没有人止过,落在路面上,然后被人一脚踩过,就没了踪迹。

原主的记忆也在这时候冒了出来。

原主,朱雀街一家当铺的大女郎。

这个国家,是个女尊国。

女子主外,男子主内。

女子可以抛头露面,男子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当然,也没有强制规定男子一定不能出门。

只要身旁有小厮,和其他人,都是可以结伴出门。

而原主就是个二世祖,一个游手好闲,只会吃喝玩乐。每天骑着一匹马,到处游玩。有时候还会跟些猪朋狗友一起逛花楼,还会时不时地去挑逗清纯小少男。

在朱雀城中,原主的名声是相当的不好。

只是,这样的人却也有人喜欢,那人就是朱雀城内一家布庄的二公子,魏钦。

魏钦那人,恰如古语所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简直是再贴切不过了。

可惜,这人就是傻乎乎喜欢原主那个二世祖。

不知道多少人劝他,他都不曾回心转意。

阿狸也想不明白了,那这个世界是谁黑化了?

原主自己黑化了?

还是那个魏钦黑化了?

阿狸任由这个身体昏睡过去,她回了自己的系统空间。

系统空间里面,攻略组的通道已经关闭,多了一条黑化组的。

同样,系统邮箱在闪烁着,里面是黑化组的组员信息,其他的任务要求其实也都一样。

阿狸也简单地翻了翻,就开始想这个女尊世界。

在这个世界,谁才是那个黑化的,她目前还真没看出来。

阿狸从系统空间出来,就悠悠转醒。

这时候也没人守着她,原主她娘太忙了,她爹早死了。

几个侧夫和夫侍巴不得她在外面惹事,被人打死。

可惜,祸害遗千年,原主就是活得好好的。

阿狸捂着自己被人包扎好的胳膊,坐在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门外不远处就在这时传来一阵交谈声,有人说着:“魏公子又过来看我那大姐?”

“嗯,我听闻她受伤了,特来看看她。”

“魏公子,还是别进去了,等下她醒了又会骂你。”

“可是,如果没看见她安好,我放心不下。”

“魏公子,你放心好了,我大姐命硬得很,就是不知道是哪个人放的冷箭,也不放准点,就擦破了一点皮。”

“就破了一点皮?”

“是啊,就跟被指甲划伤的一样。所以,魏公子你还是先回去吧,我保证,过两天她又能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朱雀大街上。”

“那好吧。”

阿狸站在窗边往外看去,只见到一个穿着一身青衣和一个穿着一身蓝衣的两个少年。

那位青衣的就是魏钦。

蓝衣的是原主的三弟乐游,和魏钦一直交好。也是因为因为乐游,魏钦才会和原主有了交集。

阿狸摸了摸胳膊上的伤处,倒吸了一口气,这可不像是指甲划伤的,而是伤可见骨呀。

不过,她没有出去。

因为原主的记忆中,她有跟魏钦好过一阵。可是,后面听多了外面的风言风语,就单方面的和魏钦不再往来。

因为魏钦家里是开布庄的,每天来来往往买布料,买成衣的人很多。

魏钦家人对魏钦不像别人家那样,把男孩子锁在家里不让出门,有时候还会让他来布庄帮忙。

有时候有客人要试成衣,还是要量布料,因为人手不够,魏钦也会上去帮忙。

当然,来往的客人有男有女,量身高,试穿成衣时,或是收银钱的时候,难免会有碰触。

有些人心里见不得别人好的,也难免有人见色起意,想要占魏钦便宜的,就故意败坏魏钦名声。

起先原主对魏钦是真的好,还会到成衣店里,为魏钦撑腰,把那些胡说八道的人打一顿。

要么就是守在魏钦旁边,哪个不长眼的想欺负人,她就一拳头挥过去,把人死死地护在自己的身后。

只是,时间久了,原主的做法让很多人都不来魏家布庄买布料,买成衣什么的。

魏钦的家人也有意见,还让魏钦去劝原主不要来了,因为他们要开门做生意,每天这样得罪人,他们家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魏钦就委婉地和原主说,让原主先不要出现。

可是原主那时候身边的猪朋狗友太多了,都在说魏钦和她在一起,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魏钦其实根本就没把原主当回事。

那段时间,原主也很难过,她是真的想和魏钦好的。

可是,那时候原主不能时时见到魏钦,有时候两人还没说两句话,魏钦就被魏家人拉走了。

后来,原主还时常看见魏钦和店里的客人有说有笑的,而面对她时,总是朝她挥手,让她离开,她就觉得魏钦可能根本不爱她。

后面,原主被人拉去逛花楼后,就没再去找过魏钦。

可是,魏钦却时不时地出现在原主的面前,问着:“为什么?”

原主那时候说:“哪有为什么,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我现在在温柔乡里乐呵着呢。”

不过,原主在花楼里边只喝酒听曲,有谁敢靠近她,她就一脚踹过去,让人滚。

可是,因为她花钱大方,又好说话,其他啥也不干,还是让很多清官对她很有好感。

久而久之,就传出了原主在花楼夜夜笙歌,还多了好几个蓝颜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