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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再造大宋之怪我不小心 > 第11章 血战青山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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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子占了虎头城之后,也并不是马上就要能这里打造成大军的粮草转运地,修葺仓库、建兵营、筑了望塔、修复水营等,都需要时间,在陆路粮道被断但虎头城还没有建成这段时间,万五人马的粮草,只能靠舟船每日运送至元军的控制水域内,然后找地方停泊运粮上岸,颇浪费时间,还要对宋军的神出鬼没的水军进行警戒,因此,实际能上岸的粮草已经大打折扣。

塔海帖木儿的心情自进入富顺以来就没有好过,朱雀军要么就是牢牢就守在城里,要么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这里砍一刀,那里射一箭,这种打战的方式,不是蒙古人所擅长的。

出征以来,先是石抹安童被擒,后是口儿吉受重伤,何其金完败,再是哈斯乌拉与蔑儿干横尸荒野,生生折了他两员大将,四千正兵万六辅兵杂役中,如今皆失却三成,战马骡驴也丢去三四千匹,更要命的是,在这山区里,两万大军已经转悠了十来天,却仍没有逮到敌军的主力,这么窝囊憋屈的仗,他一辈子都没打过,没想到在这山沟沟里,竟然一次可以吃个饱。

若不是海都拉图十万火急的遣人禀告虎头城已夺下,给了他些许安慰外,塔海帖木儿真要砍几颗人头来泄愤了。这时,前方探马传来密报:“大帅,宋军弃富顺而去。”

塔海帖木儿一诧,脸上是一百个不相信:“甚么?此话当真?!”

“大帅,宋军两千人马,今日晌午离开富顺,朝南井城方向而去,未带青壮与辎重。”

塔海帖木儿紧锁眉头,一时之间他还没有分析出宋军突然放弃富顺的原因,若有两千人马,凭富顺高大的城池,守上一守还是可能的。为何要弃城而去呢?难道南井城的价值比富顺更大?

显然不合常理,塔海帖木儿想成汉人的一句话:事出异常必有妖!便顺着思路推断,南人向来阴险,特别出征川南以来,这李芗泉更是各种下三滥手段层出不穷。如果说是宋军望风而遁,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这其中,必然有诈!

以不变应万变,我近万大军在此,凭你东南西北风,莫非你还能一口吃掉我不行?塔海帖木儿眉间舒展,哈哈,李芗泉啊李芗泉,既然你要送这么一件大功劳给本帅,又岂有不收之理?!

前面便是双溪了,这是五日内,他第四次渡过此河。看着身后疲惫不堪的千八正兵六千余杂役。塔海帖木儿一笑:“儿郎们,如何这等神色,等收复富顺,大军可离营三天。”

塔海帖木儿说得委婉,离营三天的意思不言自明,那就是可任意烧杀抢掠,要知富顺那可是川地首屈一指的富饶之地。他这话一出,方才还萎靡不振的八千人马,突然之间有了精气神。

塔海帖木儿又道:“前方十五里便是青山岭,岭下有一片平地,便在此处安营扎寨,传令下去,今晚我要擢升千户、副千户、百户,杀羊宰牛,好生欢庆一晚,明日上午攻打富顺城。”

先是离营三天,又要擢升统兵营,士气为此大为提振。随便几句话,便将一支看起来随时溃散的大军拧成了一股绳,不可否认,塔海帖木儿虽然年迈,但当世名将,对如何拿捏士气,是很有经验的。

。。。。。。

谭如晓是最为郁闷的一个,与敌周旋、鏖战的这十余天来,他的陷阵营啥事也没有,尤其前几天鞑子大军经过此地前往双溪时,他也只能干瞪眼,一直猫在青山岭的一个溶洞里,虽说这里凉爽,但再这样等下去,不光是他,就是这五百多号人,都得憋出毛病来。

正百无聊赖间,洞口人影一闪,来人,竟然是朱雀军统领- -李芗泉。

统领不可能有闲情雅致来此一游避避暑,谭如晓说话都有些结巴了:“统。。。。。。统领,有活了?”

李芗泉打开水袋,一口气灌完才道:“鞑子大军已从大坝返回,无论前往富顺还是南井,青山岭皆是其必经之地,这些天辎重营可是打出了名堂,七娘山、双溪河的事,你都听说了罢。你们陷阵营养精蓄锐这么久,不要告诉我结果刀子纯了、没力气了,打不了战了!”

谭如晓一急:“统领,陷阵营都快憋成疯癫了,就等着使刀子割鞑子头颅,标下敢保证,五百人虽不多,穿鞑子大军而过的能力还是有的。”

李芗泉拍了拍谭如晓臂膀:“如此甚好!鞑子黄昏便可抵达青山岭,这里,必将是成为敌我真正血战的地段,陷阵营是骡子是马,咱拉出来溜溜!不过,本统领丑话说在前面,此战,由陷阵营主攻,败,则从此再无朱雀军再无陷阵营,若胜,我把富顺划给陷阵营管辖。”

富顺一地,富饶之极,钱粮人丁,川地之最,能驻兵此处,往后扩军只是等闲,非亲信大将不能充任,此话一出,可见李芗泉对谭如晓是何等的信任。谭如晓满脸感激道:“标下愿赴汤蹈火,不破敌阵誓死不还!”

。。。。。。

夜色深深,李芗泉蹲在距鞑子大营三里之外的青山岭山腰,了望着灯头通明的大营,这些鞑子,追了自己超过一旬,这十二天以来,数次的教训告诉朱雀军,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呆上超过一个时辰,否则就被会鞑子死死缠上,因此,自己不得不东躲西藏,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没睡过一个像样的觉,一切皆是囫囵着过来的。

但今夜,朱雀军要让他们尝尝,就算是一支残兵,也要崩掉他们几颗牙。

惨淡的月光刚被一块乌云遮住,黄麻便举起了长刀:“儿郎们,此番出击,有进无退!不求生还,但求死烈!”

甘锦程、余新等麾下皆沉声道:“不求生还,但求死烈!”

“好,本将能与各位弟兄共生死,真乃人生快意,走,随某杀敌!”说完,他纵身一跃,当先冲向敌营。

塔海帖木儿将大营成梅花状排布,前营为探马赤军营,后营大部为辅兵杂役,也有除探马赤军外的大部分骑军,同时马匹牲畜也圈养此处,左右二营则是新附军,主营则在中央,既可居中调度又可随时侧应各营。

上半夜,鞑子尽情欢呼,尽情吃喝,下半夜,大部分士卒皆进帐歇息,只有主营还有少数将佐仍在举杯相庆。

前营死气沉沉,探马赤军是塔海帖木儿大军中最为辛苦的一支,他们要四下不断奔跑刺探军情、袭击敌军、还要随时增援,前半夜他们开怀相庆,这个时候却睡得不能再死。

最先听到异响的,不是帐篷中的鞑子,反而是圈在外面的马匹,这不难怪,牲畜往往比人的耳力要好。当帐外的马匹躁动时,有些反应敏捷的探马赤军已经惊醒了,他们皆是下意识的操起兵器跳将起来,并疾呼:“敌军来袭!”

已经晚了,左臂束着白布的二百骑,及下马列阵而奔的二百步卒,还有六百辅兵,以相对的人数优势,带着坚守南井城带来的锐气,当然还有那些倒在鞑子刀下的弟兄们的遗憾与恨意,呈包围之势,直冲向鞑子前帐所在。

宋自来踏马入营,也不管其余鞑子,直朝前帐中最大的一顶帐篷而驰,刚杀到跟前,此帐内突然飞出一人,宋自来铁枪一扫,那人滴溜溜的“哎呀”一声猝然而倒,竟是个半裸的女子,被宋自来扫得不剩半口气,不及细看,营帐内杀出一员浑身上下精赤的鞑子将,握着一把铁骨朵、披散着头发,半个照面间,那铁骨朵已经砸到宋自来眼前,吓得宋自来猛闪。

“嘶~~”铁骨朵砸在马头之上,坐骑当即便瘫痪在地- -好大的力气!宋自来眼疾手快,就在战马倒地之际,手中铁枪一甩,堪堪挡住那鞑子将的第二记夺命之袭,然后拔出配刀,不退反进,砍向那人。

铁骨朵重量不轻,但要论到便捷,自不如配刀好用,宋自来久在军中,知道其中要害,在那鞑子将正欲第三砸而未砸之时,他的配刀已经不偏不倚的砍在其颈上,一道血箭,溅落于土砾之间。

待宋自来再回头时,黄麻的步兵之阵,已经强推过来。朱雀军自成军起,素以阵势之强,威震大坝泸州两地。那看起来窄薄的枪阵,似乎永远也无法刺破。那一支支森森的长枪,只顾朝人身五处猛戳,再无其它招式,但就是这么简单到了极点的招式,却令无数蒙元骑兵头痛不已。

尤其对上混成一团的乱兵,简直就是单方面的屠杀。而那些在营帐之间穿梭的骑兵,则将落单或企图逃窜的鞑子歼击干净。如丛林瘟神的他们,个个挥刀相向、人人挺枪直刺,直取营帐中鞑子项上人头,或是将一个个正欲窜出营帐的探马赤军撂翻在地。。。。。。

前营不过七百来人,杀戮并没有持续多久,也许是因为双方积攒下了太多的怨气,个个皆是拚了命的搏战,不得不说,这些处于劣势的探马赤军,哪怕是处在仓皇被袭之中,仍然有一战之力,竟使黄麻损失了数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