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三呷了口茶,却是对着江伊佳和莎莎,讲起了一件从前的往事来。
“自我出家后,便鲜少走出院门,我这毛病,你们也是知晓的,只是万事,却总有个机缘。”
“那是个严寒的冬季,鹅毛般的大雪连下了几日,将佛寺前山门的来路给封了个严实。寺中的人手本就不多,这样的日子,他们只能等在原处,静等着天时。那时候,寺中的炭火预备的虽齐全,可这菜蔬吃食却是有些不够了。为此,那寺中的方丈师傅便寻到了我这儿,想让我想想办法,从山下采买些菜蔬面食,送上山去,已解这寺中的饥荒。”
“大雪封山的路不好走,我也只能仗着自己的这身轻功,勉强下了山去,凭着手里不多的钱银,采买了些便宜的,便准备回去。雪色,本是这世间最纯真的颜色,可一旦与那血色相抵,却是格外引人的注目,我便是在那时注意到了那条狗。”
“它那时瘫在地上,周围全是些晦暗不明的血点子,要不是它起伏的肚子,我哪里能想到它竟还活着。”
“街市口的菜贩有些是知晓它来历的,见它这副模样,也是颇为感慨,我那时身披袈裟,见到这样的人间惨事,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便想尽些人事,给它寻个医家。”
“听那菜贩所说,这狗,还不是路边普通的野犬,乃是从那斗狗场中出逃的一条斗犬。它刚逃出来时,已是伤痕累累,可它那性子,却是凶狠异常,常人别说逗弄它,就是给它些吃食,它也是那副龇牙咧嘴的嘴脸,不肯同人亲近。久而久之,它的日子便越发的不好过了。”
“它身上的伤口,新旧交替,烂的是一塌糊涂,那身子,也是骨瘦嶙峋。它自小便被训练成了极凶悍的样子,别说看人不亲近,就是同集市中的同类,也没法混不到一块去,可即便如此,它却不知为何,仍是每日不歇,要跑去那狗庄门口蹲守,既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寻着什么。”
“能从斗狗场中逃出,它已算是幸运了,毕竟那样的地方,进去了,再厉害的狗,也有被咬死的那一天,只是不知它为何要对那狗庄如此牵挂,以至于被那狗庄的老板瞧见,起了歪心,想要将它拉去里头配种,生养出厉害的赛犬来,好卖大价钱。”
“它确实是条厉害的狗,即便受了那狗庄的追捕,被马车给碾成了重伤,却仍是苟延残喘的躺在路边,一个劲儿的朝着那狗庄的大门呜咽,那菜贩觉得它实在可怜,这才将它拖到了一边,免得它再受那马蹄践踏之苦。”
“后来,我亲自去了趟狗庄,问了那庄子里头年长的一位管事,才终是弄清楚了这里头的缘由。”
“那狗的样子,像是庄子里曾生养过的一批赛犬。这些狗崽子还未出生时,那狗庄的老板一早便牵好了线,寻到了买家,只等小狗崽一落地,便将它们一股脑卖了换钱。只是那一回,那只生了崽的母狗不知什么缘由,见自己生养的孩子被一只只带走,竟发了凶狠,当场便将那买主的手指给生生咬断了半根!”
“狗庄里出了这么大的事,那买主自是不能再来了,那庄子的老板却更是个心狠的,硬是将那条母狗给卖去了斗狗场里,哪怕它才刚生产完,也还是被送到了那些凶恶的大狗嘴边,任由它被咬的七零八落!”
听到此处,莎莎却也是红了眼眶,都说舐犊情深,这母狗如此,也是被那狗庄之中的恶人所逼,即便是在不通人情的东西,也不会这样生拉硬拽的拆散刚生产的母子,更何况,普通的狗庄,也是等那小狗崽落地后长上些日子,才会让人来挑选,哪有刚生了,便卖的啊。
“斗狗场中的这些名犬,都是从小闻着血腥味养大的,他们这般行事,也是怕母狗同狗崽待久了,这些狗养大便会失了斗性,故而自小崽一出生,斗狗场中的人便要从小驯授它们撕咬、追击,只要能赚钱,不过是死几条狗,对人而言,有何大碍可言。”
“那母狗被送走后,这些小狗便也陆续的被送到了不同的斗狗场中,之后,那管事的便也不知晓它们的下落了。只是再见到那条被碾的狗时,那老管事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些感应,他觉得,那狗,是寻着味找到这儿来的,它是来寻它的狗娘了。”
“后来,那狗还是死了,它被马蹄踢断了几根肋骨,又遭了车轮的碾压,本也活不长命了,只是临死时,它那乌溜溜看向狗庄的眼神,我却是如何都忘不了。没办法,我一个披着袈裟的和尚,总不能任由它被那些馋肉的人给剥皮去骨的吃了吧,便寻了块干净布料,将它包起,背回了寺中,在后山寻了个好去处,给掩埋了。”
他抿了抿茶水,眼里,却是露出了些悲凉之色来,江伊佳看着他,却是笑着说道:“看来你对曹沫一事,想必早有了自己的主见。”
孙三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他这样的身份,背后之人自是不会让他轻易脱身的,可为何他在外落到这般境地,却反而无人来寻,我能想到的,他身上还唯一有用些的,也就只剩下留种这一条路了。”
“留种?!”
“难不成,那些流言说的,都是真的?!”
坊间对当今圣上身子有碍,生不出龙嗣早已有流言,只是如今新朝初立,圣上又正值壮年,子嗣一事,倒也并非毫无可能,故而这样的流言,不过是百姓对其一味向金朝称臣时连带着骂的口禅罢了。
如今曹沫出逃一事扑朔迷离,竟还牵扯到当今圣上圣体有缺,这事若成真,那这大宋后世子孙的血脉,可就真是存疑了!
“可是他若要留种,不管成与不成,曹沫这人都不能放啊!,你们想,若是成了,那曹沫此人必是不能留的,去父留子才是上佳之策;若是不成,这人也不能放啊,但凡他出去胡说八道些什么,这皇家的脸面还要不要了,这样的事,别说说书的了,就是常人听见,那也是骇人听闻了!”
江伊佳思量着这事里头的种种,却总觉的此事处处透着些许蹊跷,曹沫这般的色胚,都能被折磨的不愿就范,若是寻常留种,他怕是得乐死在那淫窝之中,哪会这般的不乐意,更何况,那人若要名正言顺的有子,那怀身孕的人,必然得是宫中的妃嫔啊。
一个男人,他便真能忍下这样的屈辱,只为有个子嗣,延续皇家的正统?
“留下曹沫这条性命,若真是为了留种,那他必然是用了些非常手段,这才将曹沫折磨成了这般的疯样。宫中的女人,皆是天子的人,他这样的性子,岂会任由曹沫来肆意妄为的染指,唯一的办法,便只能是让那些不男不女的来做事了。”
有莎莎在场,江伊佳自是不便多言些细节了,可一旁的孙三却是听出了她话中的深意来,竟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
宫中的这些公公们,身子本就有残缺,这活若是让他们来做,天知道他们会干出些什么事来!
“那别说曹沫了,换了是我,我怕是比他还要疯癫!”
这事若是真,别说孙三,即便是江伊佳,都对曹沫生出了几分怜悯之心来,那人好歹还是他的亲舅啊,这世上唯一的亲人竟这般囚禁折辱了他数月,是个人都受不住啊。
“此事若成,这曹沫怕是早就得死了,如今我们却是未曾听闻宫中有喜事传出,想来,这事还是未成了。只是曹沫又疯成了这样,照理,他就应该一刀结果了这疯子,已决后患,可偏偏曹沫却自己跑了出来,他却是有那不想管的架势了,也是奇哉怪也,这其中,难不成还有些不为常人所知的隐情?”
孙三听闻,却只觉脑子跟搅了浆糊似的乱,这天底下的事,怎的竟会有这般的离奇古怪,这人,他怎么就能离谱到这般的地步,真是想想都后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