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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别重逢的喜悦,洋溢在父子仨人脸上,在堂屋里述说着一年来的大小事情…..

苏双安顿好马队,也携礼物进入赵家拜见赵慎。

甄姜则由兄嫂黄氏接待,在后院休息,长途跋涉了这么久,甄姜早已疲惫不堪,从初时与赵云各乘一骑,到现在只能和赵云同乘一骑,她实在是太累了,在厢房,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兄嫂黄氏见甄姜睡了,又赶紧去厨房张罗今晚的夜宴。

侄儿赵旭则带着一群小伙伴,得意洋洋的穿梭在亭外马队中,军士及一众帮佣都知道这鼻涕虫是赵云侄儿,宠溺的笑了。

赵家堂屋内。

赵云父子三人,加上苏双,一共四个人,聊着聊着,天就黑了!

赵云听父亲说起常山当前的困境,不由得剑眉一蹙;张燕这个毒瘤,居然又拉起数万人马为祸常山。

赵云懊恼道:“去年我搜遍四野都未寻到此贼,真是气煞我也!”

去年,赵云追杀张燕至丰亭,张燕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不管怎么搜寻都没有找到,若是去年弄死张燕,今年常山,就不会惨到饿殍遍野。

坐在一侧的赵风,听弟弟这么一说,微不可察地低下了头。

当初要不是他替张燕打掩护,张燕哪里逃得掉?

“这也是张燕命不该绝!”

赵慎叹息一声,张燕原本在常山有任侠之风,可不知怎么的现在专门祸害自己老家的人,真是个白眼儿狼。

常山如今被张燕搞得饿殍遍野,局势动荡,真定在常北东面虽然好一些,可朝廷的苛捐杂税却都摊到了常北,常北的百姓也在水深火热之中。

但赵云是代郡太守,常山现在的烂摊子也用不着他操心,便对父兄道:“搬家去代郡吧!”

赵云早就想把家人迁去代郡,如今张燕祸乱常山,正好给了赵云理由。在这个越来越乱的年月,家人跟在自己身边,有军队保护,自然要安全很多。

赵慎闻言看向长子,似乎想听听赵风的意见。

“阿翁您跟二郎去代郡吧,我留下来守老宅!”

赵风不愿跟赵云去代郡,因为去年私放张燕这事,赵风心怀愧疚!特别是现在,张燕搅得常山天翻地覆,赵风真后悔当初一念之仁,放走了张燕这个祸害。

兄长不愿意去代郡?

“大兄,这里还有什么好守的?”赵云非常不理解,一个破宅子守着有什么意义。

“二郎,这是我们的根!”赵风坚定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离开的!阿翁很想念小妹,就让阿翁跟你去代郡吧!”

显然,心怀愧疚的赵风,无颜一走了之。

……………

在老家休整三日后,赵云继续启程南下,等北返时,他再回丰亭接父亲赵慎。

到达冀州最南端的魏郡后,赵云的五百匹战马全部卖出,由苏双牵头卖给魏郡豪佑邺县暴氏,得钱六千万钱,比预期的多了一千万钱,苏双也得到三百万钱的分红,自然是眉开眼笑。

有了这笔钱财,赵云终于不再为四千万税钱苦恼,由他亲自押送四千万钱入京。

当然这笔钱并非全部是五铢钱,若全是五铢钱,四千万钱光重量就接近一百六十吨,所以,赵云嫌运输麻烦贴了百万钱,换成四千金黄金,这样运输起来就轻松多了。

除去苏双的三百万钱,剩下的一千多万钱,赵云让苏双就地采购粮食,等他返回时,一同北上代郡。

两百虎卫骑脱掉身上外套,露出白袍黑甲,押运着四千金,威风凛凛的行走在官道上,打起代郡太守大旗。

队伍里多了一辆马车,里面坐着甄姜,而玉狮子则交给苏双看护,与数百帮佣留在了魏郡。

连日赶路,队伍由魏郡进入河内,再从孟津渡过黄河,踏上河南尹,帝都雒阳便近在眼前。

这时,已进入十月,天气变的阴冷,大道上车马粼粼……

洛阳之名,因地处洛水以北而得名,属司隶校尉部,河南尹。

在古代阴阳风水学中: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故名:洛阳。

而东汉这个时期的洛阳称雒阳,在公元二十五年,光武帝刘秀,定都洛阳。

受当时五行学说的影响,刘秀认为他建立的帝国,属火德,尚赤色;然“洛”字带水,从五行相克来说,水克火,于是刘秀改洛阳为雒阳。(这也是本书前面一直用这个雒字的原因。)

雒阳城,北依邙山,南临洛水,分内外城二城,内城,南北九里一百步,东西六里十一步,俗称:九六城。

内城有十二座城门,城中有十二条大道,大道又被郭,一分为二,形成二十四条街道。

内城占地最广的是呈倒“吕”字型的南北二宫。其次是三市:南市、马市、金市,还有武库、太仓,然后是三公府,最后是各里建有大量豪庭美宅,供皇亲国戚、朝廷大员、豪族士绅居住。

而在寸土寸金的内城,是平头百姓住不起的,也是不允许居住的,总之能住进内城的人,非富即贵。

外城,围绕内城而建,占地面积是内城数倍,常年有数十万人居住,加上内城人口,总计近百万人口,乃天下之中,世界的心脏。

气势雄伟的城池,青砖绿瓦的建筑,熙熙攘攘的人流,哪怕是见多识广的甄姜,也被眼前的景象吸引,她很小的时候来过雒阳一次,但记忆早已模糊,如今再临雒阳,她真切感受到了帝都的繁华。

赵云更是看呆了,他有一种置身后世繁华的错觉。

这不愧是大汉帝国的都城,当今世界最繁荣的经济、文化中心。

从代郡一路走来,赵云看到的都是荒凉、贫穷、灾难....

而在这里,脑海中已经模糊的记忆,又变得清晰,要不是这里人的衣着打扮、交通工具,他恍若有一种回到了后世的感觉:繁荣、安定,富饶……

大汉!

这是能给华夏民族命名:“汉人”的帝国。

如今的汉帝国虽然衰落,但在雒阳,你依然能够感受到它的强大。

他是中华历史上喊出:犯吾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朝代。

他值得后世子孙,对它肃然起敬!跟随赵云入京的虎卫骑,个个完全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他们做梦都未曾梦到,天下还有这样繁华的城市。

这时,一队衣甲鲜明的甲士,从前方大道上奔来,路上的行人车马纷纷避让,赵云也赶紧让向路边。天子脚下,公卿遍地,这个道理赵云还是懂得。

前方行来的甲士,越来越近,待看清领头将领长相时,赵云面色微变,还真是冤家路窄,刚到雒阳,居然就遇上了这货。

吴匡!

那个去年对他又妒又恨的家伙,据说捡了张宝的死人头,升任北军五校尉之一,现在地位还在赵云之上。

须知,北军五校尉,乃两千石京官,绝非地方太守能比。

赵云看到了吴匡,吴匡也看到了赵云,吴匡铁青着一张脸,扬起右手,勒缰驻马,他身后甲士随即停下,烟尘滚滚。

“这不是赵太守吗?”

吴匡阴阳怪气道:“年纪轻轻便位居太守,姓赵的果然了不得!”

说完,不等赵云回怼,领着队伍扬长而去…..

姓赵的果然了不得?

赵云有些莫名其妙,这没头没脑的一句,到底什么意思?

望着吴匡远去的背影,赵云暗骂:你个捡死人头的混蛋,把话说清楚啊!

“二郎,怎么了!”马车停下好一会儿,甄姜掀开车帘问道。

“没事!”赵云回了一声,招呼队伍继续前行。

不久后,队伍行至内城十二座城门之一的开阳门外时,赵云被一队禁军拦了下来。

赵云取出绥带印信,证明身份,禁军查验过后,让赵云绕去谷门,告诉赵云哪里有专门官员,负责接收各地赋税。

赵云无奈,只得从内城东南的开阳门,绕二十多里路,赶往内城东北面的谷门,差不多绕了小半圈内城。

再次经过查验后,赵云进入谷门,便有专门负责的官吏引路,看到前方威严的署衙大门上,高挂“太仓”二字。赵云明了,为何只有谷门才设有专门负责接收各地上缴赋税的官吏,因为这里就是汉帝国收贮米粟的太仓。

而在大汉,各地赋税本应是钱粮参半送入京城上缴国库;赵云倒好直接换成黄金,接收的官吏有些无言以对,核对代郡应缴赋税后,也能对上四千金;赵云说,代郡离京城千里之遥,运输大批粮食很不安全,所以才换成黄金。

最后在赵云偷偷递出十金好处费后,收税的官员才勉为其难给赵云办了一系列手续,和缴纳证明。

等办完手续,天已经快天黑了;这时又有专门负责接待的官员前来,以赵云一地太守的身份安排在内城高档驿馆,并告知赵云只可带家眷和几个随丛,其他随行人员会妥善安排在谷门外的驿站。

赵云对京城人生地不熟,自然一切听从。

华丽的驿馆内,仆奴首先安排赵云和家眷沐浴更衣,接着将酒菜送入房间。

刚刚洗浴过后的甄姜,身着修身的儒裙,披散着湿润的秀发,坐在靠窗的地方,显得异常柔美。

这里是三楼,正好可以看到华灯璀璨的帝都夜景。

赵云叫甄姜过来吃饭,吃过晚饭后,赵云打算带甄姜去好好感受一下帝都的夜市。

女人,不管古代现代,都有一个共同点,喜欢逛街,甄姜也不能免俗,一听要带她去逛街,开心的不得了。

少时,一身黑袍,头戴束发银冠,玉树临风的赵云,携手白衣胜雪,美若天仙的甄姜,走上了帝都的大街,大汉民风开放,像赵云甄姜二人这种携手同游的并不少见,街上行人看到二人,无不暗赞:好一对璧人。

二人身后,是两名身着便装的军士,腰挎长剑,手里提着沉甸甸的黄金。

毕竟出来逛帝都夜市,哪有不带钱的!

此时,才刚刚天黑不久,离宵禁还有一段时间;城中灯火璀璨,街上熙熙攘攘,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瑕接….

甄姜拉着赵云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开心的像只云雀…..

没一会儿,后面两个便衣军士手中黄金变成两个大袋东西,全是甄姜买的,花了上百金。

赵云不禁感叹:果真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花钱都不知道心疼,一百金呐!一百万钱!要不是带出驿馆的钱花光了,还想买。

不过看到甄姜开心的样子,花上千金,他也乐意。

为博美人一笑,又何惜百金?

不久后,就快要到宵禁了,城中的商贩开始收摊关店,街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赵云和甄姜携手回了驿馆。

回到驿馆甄姜就开始清理她的战利品,收拾起来足足装了一个大箱子。

收拾停当,昏暗的灯光下。

“夫郎!”甄姜含情脉脉看着赵云。

赵云一见,心中暗喜,连称呼都换了,莫非今晚可得偿所愿?

从代郡一路南下近两个月,他俩虽然基本住在一起,可终究没有突破那道防线。

甄姜因为和父亲决裂,闹的很伤心,赵云也跟着揪心,自然没心情干那事儿。

如今甄姜心情好了,赵云兴致也来了。

“姜儿!”

赵云一把将甄姜拉入怀中,看着浑浊灯光下的美人,忍不住一口就亲了下去。

甄姜半推半就,心猿意马,房间内瞬间升温。

吻着吻着,两人倒在榻上,赵云呼吸急促,连忙拉下帐子。

“望夫郎怜惜!”

甄姜取出一张白纱,抱着赵云的蜂腰,意乱情迷,星眸含春….

少时,房间内,水乳交融,一浪高过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