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墅休息了一晚,总算觉得缓过劲来了,早晨起来大家洗漱完,招呼一起吃了早饭,接下来唯一一件事就是等待。
南老九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到了中午电话就打了过来:“张华,人已经有消息了,早上在商场伤了几个人,然后被青山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抓住,电晕带往精神病院。半路苏醒,然后打伤车上随行人员跑了,应该还在附近,你们快去。”
“你这靠谱不靠谱,也没有个具体位置,只用一个大致位置就让我们去找。”
“你快去吧!要是让别人抓住更不好办!”
我起身对叶希贤和卢瑞说:“走吧,你们二人与我一起去找曹正淳!”
刘海说:“你伤还没好,我开车送他俩去找。”
“具体位置你不知道,更何况你也没见过人,就算有危险我最起码有自保能力,没事,况且叶总管和卢瑞在我身边我不会有事的。”
临走朱允文和朱棣还嘱咐他二人一定要保护好我。
我开车带着他二人行驶在去往青山精神病院的路上,车来到半路就被人拦下:“你好,此路已经被戒严不准通行了!”
“为什么?”
“此路段有一个极度危险的精神病患者,伤了青山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然后出逃,应该就在这附近徘徊,请你们原路返回。”
“是不是一个头戴古装帽子,身穿皮裤皮鞋的一个神经病。”
“你们看新闻了吧!,就是此人。”
我给南老九打了一个电话:“九爷,路段被封锁了!我们上不去,你给想想办法。”
“你问问是哪的?”
我拿开电话问他:“你好,你们是哪个部门的?”
“我们是青山治安管理处的,怎么了?”
“没怎么。”
我拿起电话给南老九说了一声,南老九让我等着就挂了电话。大概五分钟不到,刚刚阻拦我们的年轻人就走了过来,一脸笑道:“各位领导原来是上级派来协助抓捕的,怠慢了,你们请过去吧!”
我们开车走了过去,没想到这个南老九的路子还真够野的。能封锁,应该是通过监控没有发现曹正淳跑下去,说明此时他还在这附近躲藏着。
我们开车到路中间一片荒芜的地方慢速行驶,四处查看,这时一颗石子快速的飞过来打到车窗上,还好是防弹玻璃。
我下了车观察,这时一个声音传出来:“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华阳王啊!没想到你竟然派人用那种卑劣的手段来抓我。”
我一回头看见曹正淳落魄的站在我身后,对他说:“那些人不是我派来的,只不过你要是被他们抓去了,我还真不好抓你了!”
“上次要不是你用暗器偷袭我,你已经死在我手上了,这次你肯定跑不了了!”说完话不知道曹正淳手中什么时候多了一根窗帘杆子当作武器,估计是在哪个商场里面又顺的。
我笑着对他说:“今天不是我跑不了,是你跑不了了!”
正说完,卢瑞与叶希贤也下了车,将随身武器也亮了出来。
“呦呵,还带帮手过来了,看来咱家手上又要多添几条性命了。”
“狗东西,竟敢在咱家面前放肆,看我今日不要你的狗命。”叶希贤尖锐的声音一出来,也令曹正淳大吃一惊:“听声音阁下应该也是宫中太监,可否报上姓名!在下手上不杀无名之鬼。”
“哼!口出狂言,那老夫就让你死个明白,老夫就是叶希贤!”
“啊?叶希贤?建文朝大内第一高手?”
叶希贤没有回答直接大喊一声:“拿命来。”就冲了过去。我忙喊:“叶总管手下留情,不要灭口。”
叶希贤三步并两步就来到了曹正淳身边,曹正淳拿些铁杆打向叶希贤,叶希贤只用脚尖轻轻一点,铁杆就断成了两节子!
“这个时代的武器真差!”曹正淳抱怨了一句,反手用胳膊挡住叶希贤的攻击,然后奋力反击,叶希贤笑了:“小子,没想到你还有两下子!”
叶希贤拔出他的长剑,连划带刺,四五下连招,曹正淳的胳膊胸膛包括腿部都被刺出血,两人又对垒了十几个回合,曹正淳连叶希贤的衣角都没碰到,两人根本不是一个实力档次的人。
曹正淳已经口吐鲜血,身受重伤,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搞得烟雾弹,地上一扔,准备逃跑,叶希贤也突然被迷住了眼睛,这时卢瑞冲上前,拦住了曹正淳,曹正淳已经身受重伤不是卢瑞的对手,三五招之后就被卢瑞擒住了,叶希贤也从烟雾中走了出来,看着被抓住的曹正淳:“卑鄙,竟然是烟雾弹这一招!”气的过来直接一掌拍在了曹正淳的头上,瞬间就晕了过去。
我大急:“叶总管,你没有杀了他吧!”
“华国公请放心,老夫只是将他打晕了过去。”
“那就行,把人放到后座看好,我们这就回去!”把曹正淳放下以后,我们就准备回去,刚路过又碰见戒严的那个小伙子,我把车窗摇下来:“你们把戒严撤了吧!人我们抓住了,这就送回精神病院了。”
“领导们果然办事效率高。”
我们开车回到了别墅,曹正淳已经昏迷不醒了,我让刘海先把朱允文和叶希贤送回了山上的房间,然后打电话告诉了南老九,南老九也长叔一口气:“快将这个人带回去,以后回来都注意点,不要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了。”
挂了电话以后,我让所有人都把东西收拾好,上次准备回去之前把该买的东西全部都买好了,这次走也比较方便,我们先将曹正淳绑好,直接换到了客车上,我用右手一打开门,一道亮光穿过以后,果然已经穿越到了明朝,我们将客车开回了王府,关好门以后我让府中下人去南镇抚司找锦衣卫过来,府中女护法先看曹正淳,得到我的消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以及飞鹰部门的指挥使都亲自带人来到了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