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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梅林的父母曾经带她去道观里玩。

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据说算命非常准的大师,那位道长很轻易地就说出了父母曾经经历的一些事情,据说只有母亲自己知道的事情也被准确说出,令母亲惊叹不已。

他们算命的时候梅林在道馆外向画糖的师傅学习如何画画,正在画的时候她的父亲走了出来,问她要不要也算算。

“不要。”她很快就拒绝了。

“提前知道未来事情的话,那生活就没意思了。如果睁开眼睛就知道会发生什么,那不是很无聊吗?”

自从来到魔法世界后,我很少会梦到关于现代生活的事情。

少数几次做梦,梦到的也都是一些模糊的片段,比如说放学后我走到家附近没什么人的小路上时会边走边唱歌,就这样一直到家门口——偶尔也会遇到邻居,不过管他的,反正我觉得我唱得还挺好听的。

“嘭!”

我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饮料,打开的那刻发出了有些刺耳的声响,我仰头喝了好几口,浑身打了个寒颤。

很少会喝这么冰的,不过反正现在正值八月下旬,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偶尔喝点冰的也没什么。

半夜醒来后按道理来说应该再重新躺回去,但我没了睡觉的心情,也不想开灯,摸黑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月光映照着整间屋子浮现出一层深蓝色的光泽,我仿佛身处一间巨大的水族馆,这种介于半梦半醒之间的氛围令我感到心安。

小时候我总觉得提前知道未来的事情会很没意思,如今我终于知道比预知更加没意思的事情——那就是知道一切,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结局。

那天最后我也没能说出任何话,科克沃斯的夜晚寂静,衬得脑内一阵高过一阵的系统警报声尖锐无比,明明是在大脑里呼啸的声音,却仿佛要将我的耳膜都戳破。高频的声音让我听不见莉莉的话,只觉得神经被声响刺得发痛。

第二天我就告辞了,佩妮不明所以,我就说假期快结束了作业都还没写完呢。根据我从前的“光辉历史”,她信以为真,敲我的脑袋说真没想到我这个假期什么也没做竟然也没写作业。

我在和佩妮嘻嘻哈哈时,莉莉就一直站在一旁沉默着。

她们一路将我送到了车站,直到离开之前,莉莉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是朋友,梅林。”她这样说,“你不能说我也不会问,但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希望你能考虑一下自己。”

我没有回答,或者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虽然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拼尽全力想要改变她的结局,但我知道,我这样做一方面是把她当朋友,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如果能够改变结局我说不定就能回去了。

只要不涉及底线,我可以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又喝了一口饮料,冰冷的碳酸饮料很能提神,但我总觉得大脑依旧混沌。

如果这个时候能见到詹姆斯就好了,我可以再问问他脑中那个声音还有没有说什么。不过仔细想想,他估计已经把能说的都说了,再问很可能会引起他的怀疑。

“嘶嘶”

就在我坐在沙发上思索的时候,一阵轻柔的呼吸声从地面传来,低头就看到那条白天不知道在哪的蛇游到了沙发边缘。客厅里有些昏暗,我看得不是很清楚,不过能感觉得到它在看着我。

它还没走吗?还是说搞错了,这其实真的只是一条普通的蛇?

随意想了几秒,我就收回了视线,仰头靠在沙发上。

都无所谓了。

懒得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最起码现在不想。在这个盛夏最短暂的夜晚里, 此时此刻我只想坐在这里放空大脑。天如果永远也不会亮就好了,让时间暂停在风暴即将到来的这个无忧无虑的夏天吧,让我可以永远逃避。

可天总会亮,就像战争总会到来。

“咕咕咕”

兔子啄我头发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昨天晚上坐在沙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迷迷糊糊揉眼睛那刻突然想起睡前手上还拿着半罐饮料。这让我立刻惊醒,低头看地面的时候却发现地上干干净净,我困惑地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最后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完全空掉的易拉罐。

“咕咕咕!”

我盯着易拉罐发呆的时候,兔子又叫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它不是来叫我起床的。

“这是谁寄来的信?……亚历克斯!”

念出信上名字的那刻我赶紧将信拆开,距离上次与亚历克斯通信都已经过去好几月了,久到我都把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

「老琼斯回信了,他说今天晚上就能回来。」

这短短一句话看得我心潮澎湃,立刻拿起笔给莱姆斯写信。

「有急事,速来!」

虽然我很急,但没想到莱姆斯的速度这么快,刚写完信后没多久他就敲响了我家的门,速度之快开门的那刻我还以为是快递到了。

“我们现在立刻出发去你之前住的地方。”一看到他我也顾不上解释,拉上他就往外面走,莱姆斯一头雾水,但还是乖乖跟在我身后。

我们风驰电掣赶到火车站定了最近一班前往的火车,然后赶在车关门的前一刻上了车。整个过程仅花了半个小时,真是给我跑死了,等终于坐下来时我感觉肺都要吐出来了。

“要喝点水吗?”莱姆斯拍着我的背给我拿水杯,我摇了摇头,艰难地回答。

“没事,缓一会就好。”

感觉心跳重新变得缓慢下来后,我就将老琼斯的事情告诉了莱姆斯。他一开始只是安静地听着,直到我讲明老琼斯会让狼人变成人的魔咒时,他一下从座椅上站了起来。

在起身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连忙又慌慌张张地坐下,尽管如此脸上的表情依旧极度不可思议。

“我不是故意……不,你刚刚说……?”莱姆斯说话都开始有些语无伦次,他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还有着怎么也压抑不住的期待与渴望。

“我很确定,他一定会恢复人形咒。”我用了个闭耳塞听咒,尽量不让其他人注意到我们的谈话内容,“如果成功的话,你就再也不用为狼人的身份担忧了!”

或许我这话对他来说实在有点太天方夜谭,莱姆斯极力按捺情绪,他握住了我的手,我感觉他浑身都在颤抖。

“可要是……”他有些担忧,开口后又停了下来。

“总而言之,先去看看。”我拍拍他的手背,“不行也没什么。”

他深深地呼吸,好一会才重新平静下来。

这一列火车时间并不长,但我们都感觉度日如年,车刚停我就拉着莱姆斯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亚历克斯!”

一到小镇我就直扑五金店,正在焊接的亚历克斯听到声音惊讶地起身,满眼不可思议。

“我还以为你没看到信,结果竟然是直接跑过来了?”她打趣,“老琼斯要是知道有人这么期待他回来,估计要高兴坏了。”

“毕竟我可是等了他整整一年!”我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他现在走到哪了?”

“不清楚,毕竟他要从南边那走过来——就卢平之前住的那个方向。”亚历克斯重新戴上护面,“你也去过,那边的路可不好走,可能要花上几个小时。”

那边山路的厉害我也领教过,第一次走差点给我走报废了,而且看样子老琼斯还是横跨过来要走的步数更多……

都等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在乎这几个小时。

本来我想就在这里坐着等老琼斯,结果在亚历克斯好几次让我起来找东西后,她觉得我俩太碍事了。

“你们还是出去吧。”她非常嫌弃地说,“今天酒馆也不开张,别在这里待着。”

我只好和莱姆斯一起在街上乱逛。

坐落在山下的小城镇哪怕在八月温度也不高,走在路上感觉非常舒适。我背着手在街上转悠,莱姆斯则一直走在我旁边。

“这个地方感觉还真不错。”我感叹,“莱姆斯,你觉得这里适合居住吗?”

“不适合长时间居住。”莱姆斯摇头,“去任何地方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且买东西也不方便。”

“就像是那种旅游胜地一样?风景优美,但是与世隔绝,外人旅游看着漂亮,住进去就感觉遭老罪了。”仔细想想也确实如此,我还是更喜欢住在热闹的地方,自己在家中安安静静,但是附近设施一应俱全的那种。

“尤其我之前住在树林里,就更是不方便。”他看向远处的森林,“每到假期就恨不得一整个假期不出门,干任何事都很麻烦。”

“不过也算得上是一种锻炼了。”我拍拍他的手臂,“像我在家里除了晚上出去散步以外基本上没什么运动量,要不然也不至于当时去你家只有我一个人累死累活。”

“这种路程大部分人都不适应。”莱姆斯笑着说,“詹姆斯和西里斯是特例,整个霍格沃茨里恐怕也很难找出比他们精力更旺盛的人。”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然后才继续问了下去。

“西里斯情况如何了?”

“詹姆斯给你的信里没说清楚吗?”我有些奇怪,当时莱姆斯说已经从詹姆斯那里知道了所有事情,我还以为这件事早就翻篇了。

“不是,我指的是……”

又走出好一段距离,他才小声地开口,“你和他的关系如何了?”

这下我明白了,毕竟我之前和西里斯的关系一直不好,而且想着詹姆斯已经说了我就没有再单独解释,莱姆斯不清楚也正常。

“他和我道歉,也解释了之前为什么会那样做。”我没好意思告诉莱姆斯西里斯向我告白的事情,含糊其辞地糊弄过去,“既然西里斯保证不会再这样,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就算了。”

“西里斯……”他不知为何重复了一遍西里斯的名字,好一会他才呼出一口气。

“有时候我会好奇,对你来说什么才叫大事?”他偏开视线,“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西里斯对你做的很多事情都完全算不上小事。”

“战争和死亡。”我很快给出了回答,“对我来说这些才是大事。所以在此之前,很多事情都是无所谓的。”

莱姆斯愣了一会,然后小声嘀咕。

“……那倒确实。”

整个下午我们都一直在小镇上乱晃,莱姆斯带着我去拜访了一些从前比较熟知的邻居——反正都在附近,也就算邻居了。他是这样说的。

夏天昼长夜短,一直等太阳下山后我们才回了亚历克斯的小屋,本以为这么晚老琼斯应该早就回来了,但等进屋的时候却发现屋里还是只有亚历克斯一个人。她正在小灯下拆解一个发动机,听到我们的动静有些意外。

“这么快就回来了?”她将手套脱下,然后才注意到屋外已经黑成一片,“怎么就晚上了?”

“老琼斯还没回来吗?”我将灯打开,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靠着一小盏台灯撑到现在的。

“还没,我还以为现在才下午。”她将手套脱下,有些奇怪地看向屋外,“不应该啊,前几次他也都是从南边过来的,最晚傍晚也就到了,还是第一次走得这么慢……”

一种微妙的、仿佛有根毛刺从脊椎上往上滑动的悚然感让我心中陡然浮现出不好的预想,她没注意到我的表情变化,随意把工服扔到一旁。

“琼斯还不至于在路上耽搁时间。”她拿上了手电筒,“得去看看。”

“我和你一起去。”我立刻跟上,她倒也没阻拦,任由我们一起跟着。

正如之前莱姆斯说的那样,这里确实是个更适合旅游而非居住的地方,一出城镇就黑灯瞎火,作为一个巫师亚历克斯最先拿出的是手电筒,我们顺着小路往前走,一路上只有脚下草丛被踩过时发出的细微声响。

“沙沙沙——”

我又体会到了那种仿佛回南天一般水汽紧贴在身上的不适感,安静、死寂、又仿佛能闻到一股血腥味……不,不是仿佛,风吹来了浓郁的血腥味。莱姆斯握着我的手陡然收紧,亚历克斯的手也搭在了魔杖上。

“琼斯!”

下一刻,亚历克斯的声音陡然拔高,她的手电筒光束照在了眼前的一片空地上,映照出倒在一片血泊中的老琼斯。

当我们将他翻过来的时候,发现他的瞳孔失去焦点,已经死去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