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打量的目光并不算隐晦,罗薇在他看过来的一瞬间就感觉到了他眼里的轻视和怀疑。
她以为这名年轻的商人愿意放下贵族身份出来经商、敢在圣城敲诈各大主教和教皇,应该是个不流于俗的人。
没想到他也有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通病:瞧不起女人。
许多男人都认为漂亮女人都是废物,把女人的成功归功于他们幻想出来的同性。
罗薇略微有些失望,提姆还不如巴顿。
或许巴顿也轻视女性,但他从未在她面前表露过半分。
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两点。
第一,巴顿是平民,贵族无论男女对平民来说都是上位者,贵族女性在他眼里首先是贵族而不是女人。
第二,巴顿出身于商人家庭,他阅历丰富、世故圆滑,谁能给他带来利益他就尊重谁,比起初出茅庐的提姆,他的眼光要老道得多。
提姆恰巧相反,他靠着家族荫庇走南闯北,贵族身份给他带来了很大便利,他却认为他的成功全都源自于他的个人能力。
因此他行事莽撞不计后果,虽有豪情胆量,但也傲慢自负。
简而言之,他年轻气盛,见识浅薄,既藏不住自己的情绪,又放不下身段,修炼明显还不到家。
千念一瞬,罗薇嘴角含笑,深邃的黑眸掠过已经坐下的提姆,看向还站着的巴顿,声音柔和道:“哈金斯先生,快坐下吧。”
“坐,坐,这就坐!”巴顿不停地点头,却坚持等到她入座后才坐下,落座前还瞥了一眼提姆,眼角眉梢都在上扬。
最先坐下的提姆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总感觉自己被人当成了笑话。
这个姓哈金斯的老商人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那个叫“罗薇小姐”的少女又为什么看都不看他一眼?
提姆心里升起一丝不妙,事情好像跟他想的有点不一样,他似乎干了一件蠢事。
先前他进来的时候,发现这座庄园面积很小,庄园城堡也十分简陋,还以为这位“罗薇小姐”顶多只是一个出身于骑士家庭的乡下小姐。
但从旁边这名老商人对她毕恭毕敬的态度来看,她的身份应该不简单,至少比他要高。
一有了这样的猜测,提姆再看罗薇,就觉得她身上充满了大贵族家千金小姐的不凡气度,一举手一投足间尽显高贵与优雅。
如果对方的家族爵位真的在他之上,那他刚刚的行为就显得非常无礼了——不仅打量人家的容貌,还第一个坐了下来。
就在提姆如坐针毡的时候,罗薇将一个小木盒放在了身旁的圆几上,对巴顿道:“哈金斯先生,丝绸布样我收到了,很精美,谢谢你愿意帮忙。”
巴顿立刻说:“能帮到您是我的荣幸,托您的福,我们哈金斯商铺的纺织机才能织出这等珍贵的布料。”
“罗薇小姐,我巴顿脸皮厚,想问问您,要是您觉得这块布样我们织得还行的话,能不能让我们来为您纺织和销售丝绸布料?”
“哈金斯商铺有百年历史,百年来以诚信立足,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去年又在您的慷慨帮助下建了新的纺织厂,您放心,我们一定会为您织出最美丽的丝绸,让它名动西原,成为全西原最顶级的奢侈面料!”
“这……”罗薇为难道,“哈金斯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原本也用它想做点小生意,可丝绸跟羊绒不一样,丝绸产量太低了。”
她抱歉地说:“所以我暂时只打算给自己做几身夏季穿的丝绸衣裳,你愿意帮我织成布料当然好,酬劳我按市价双倍付给你,如何?”
巴顿急得连连摆手:“不不不,罗薇小姐,要是我帮您织衣裳还收钱的话,那我巴顿成什么人了?我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的混蛋?”
他差点忘了,他儿子巴尔克回家跟他说过,罗薇小姐是来自雾原的王室公主,身份尊贵无比,她肯定不在意卖丝绸那点儿钱。
要想劝说她做成这笔生意,还得从别的地方切入。
“罗薇小姐,要是您肯扩大规模,销售一点点丝绸布料出来的话,那些王公贵族肯定抢着要!”
“到时候您穿着珍贵美丽的丝绸长裙,他们只能拿着一块丝绸手帕,所有人都知道您身份尊贵,再也不会有不长眼的人冒犯您!”
坐一旁听得云里雾里的提姆:……
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提到他了?
虽然巴顿没有点名道姓,但提姆莫名觉得,自己心口被扎了一刀。
巴顿·哈金斯是吧,今天这个仇他记住了!
看巴顿还要开口,提姆抢在他前面插话:“罗薇小姐,恕我见闻不广,这丝绸到底是什么样的布料?”
他从头听到尾,也只听到旁边这个聒噪的老商人说丝绸如何如何珍贵,丝绸长什么样他是一眼也没看到。
明明他今天是来谈陶瓷生意的,结果被他们排挤在一边坐了半天的冷板凳,还被这个老商人暗暗嘲讽了一通。
要不是他脾气好,早就甩袖子走人了!
提姆越想越憋屈,这老商人不是想要接下纺织和销售丝绸的生意吗,他非不让他如意!
“罗薇小姐,您能否让我看上一眼丝绸布样,也好叫我长长见识呢?”
提姆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低声下气道:“您知道的,我是个走南闯北的行商,只要有珍贵紧俏的货物,我连圣城都敢去闯一闯。”
“要是您想要销售一些丝绸,交给我准没问题,我绝对能帮您卖出让您满意的价格!”
巴顿眼里冒火,好哇,这家伙最开始一言不发,等他快把罗薇小姐说动了才出来摘桃子,好狡猾的行商!
他二话不说从袖子里抽出卷成筒的羊皮卷,腾地起身双手呈上:“罗薇小姐,这是我准备的契书,只要您愿意把丝绸的活计交给我们哈金斯商铺,这份契书全由您来拟定!”
罗薇看了看两人,迟疑了两秒,侧头吩咐贝拉:“把契书接过来,把丝绸样布给斯威夫特先生看看吧。”
“是,主人。”
贝拉先接过巴顿手里的羊皮卷转交给罗薇,再捧起圆几上的小木盒,走到了提姆身侧。
“斯威夫特先生,这里面就是丝绸样布,您请看。”
她打开木盒,一方光泽流转的月白色手帕呈现在了提姆眼前。
“这!这是布料?”提姆惊得叫出了声。
他从未见过光泽感如此夺目的布料,它简直像是从白瓷盘上剥下来的一层莹莹辉光。
“我可以摸一摸吗?”提姆忍不住问。
贝拉回头看了一眼罗薇,见她没反对,便点头道:“可以。”
提姆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了木盒里,触摸着这一方轻盈滑顺、细腻柔软的蚕丝布料,眼中渐渐流露出痴迷之色。
“这也是用月光织成的宝贝啊,不,这是日与月的璀璨光辉交织而成的稀世珍宝!”
他连推销用的广告词都想好了,要是用这样的布料制成一件衣服,轻轻松松就能卖上三五千枚金币!
这时候谁还管什么陶瓷生意?提姆已经将全部的注意力都倾注到了丝绸上,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拿下它。
陶瓷虽然也赚钱,但已经被教廷盯上了,再想卖出天价恐怕不能,这丝绸却是不需要他吹嘘就能卖出那么高价钱的货品。
“罗薇小姐,”提姆激动地看向罗薇,“这样的布料您还有多少,您出个价,我要全部买下来!”
巴顿撇了撇嘴,还全部买下来,没听见罗薇小姐说蚕丝产量低,暂时不卖吗?
他也转头看向罗薇:“罗薇小姐,我不着急,我先把您要用的布料织好,有剩的我再对外销售!”
罗薇还在看巴顿给她的契书,一张空白的羊皮卷,她感受到了他诚意。
目前蚕丝产量不高,单独为它组建一个纺织厂确实没有必要,找代工厂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她上一世,大部分的奢侈品代工厂毛利不超过十个点,也就是一成利,而代工厂的商品卖给品牌方后,品牌方售出的价格却能翻几百倍甚至上千倍。
举个例子,某个代工厂接了品牌方的订单,要做一款背包。
这款背包被品牌方压到了一百元的单价,即一个背包代工厂只能以一百元的价格卖出。
这一百元里有九十多元的材料、人工、厂房租金等等成本费用,代工厂最终能赚到的只有一成不到的利润,也就是七八元。
而品牌方拿到这一百元一个的包,转手便能卖出三四千的高价,这里面有很高的品牌溢价。
当然,她的丝绸还没有打出品牌,巴顿也不提供原料,他们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思来想去,罗薇决定先给丝绸定价。
算上这几个月来种桑养蚕和缫丝的人力物力耗费,一公斤的生丝成本价在三枚金币左右。
一公斤生丝织成布料,大约能织二十平米,能做六条款式最普通的长裙,裁成长披肩能裁十条。
加上织布、裁缝和销售费用,一条披肩的成本价在四十银币左右,但她肯定不能以四十银币的价格售卖。
罗薇放下空白契书,抬头看向提姆和巴顿,询问他们的意见:“你们说,一块丝绸手帕,定价多少合适?”
“至少是一千金币!”提姆脱口而出。
巴顿慢了一点:“十枚金币肯定有人买。”
两人回答完互相看了了一眼,都不理解对方怎么能说出这么离谱的价格。
“一千枚金币也太高了!”巴顿光听这个数都心惊肉跳,这得是多少钱啊!
“十枚金币也太低了,”提姆摇头,“这种东西,价格越便宜越没人买。”
十枚金币还便宜?巴顿咽了一口口水,那都是他以前店里半年的收入了。
罗薇手指轻叩着木椅扶手,提姆定价太狠,巴顿定价放不开,他们给出的价格她都不满意。
丝绸作为这个时代的稀有面料,又是第一次面世,它是有资格任性一点的。
第一次售卖可以捞上一笔,但不能捞得太狠,否则后期降价会让一部分人狗急跳墙,不降价又没几个人买得起。
取折中一点的价格,一百金币?
巴顿察言观色,发现罗薇不太满意他们的答案,脑筋转了转,忖度着说:“罗薇小姐,手帕定价太高恐怕不太好卖。”
“十枚金币对很多贵族人士来说都是一笔小的开支,一千枚金币估计只有教廷的大主教们才拿得出来,连国王都付不起这个价。”
“我觉得手帕的定价十金币就足够了,我们可以把丝绸里衣、丝绸长裙、丝绸斗篷这样的大件衣服定价调高一些。”
“丝绸布料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要是做成背心,就可以卖两百金币,如果是长裙和斗篷,卖五百金币一千金币差不多。”
巴顿说的话很有道理,但罗薇听完却笑着摇了摇头。
“哈金斯先生,如果我是顾客,两百金币一件的丝绸背心和十金币一条的丝绸摆在我面前,我会花一百金币买十条手帕,从手帕里抽几根丝线将它们缝成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