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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哭宫城,商皇感动,派兵恢复大周。

王八蛋卖国贼伍子胥带着孙子跑路了!

一则大新闻很快在长安城爆发,人人昂首挺胸。

看到没,王军所到之处,吴军逃之夭夭。

这说明了什么!

天命还在大商啊!

真相是发了大财的吴国三万战仙,在郢都待了一段时间,想家了,恳求伍子胥回家。

抢了周国一众王子公侯封君,各个家财万贯,这个时候当然是回家买房买车,结婚娶老婆生孩子。

有这么多钱,回家买几十亩上等灵田,再娶上几房媳妇,美滋滋!

不跑路,难道等着周国几十万大军和大商十万精锐夹击啊。

哪怕伍子胥如何不愿意,也没办法压制整个大军的去意。

孙武也不认同继续停留在这里,这里是周国的腹地,要不是有西秦结盟,拖住周国王室的一众强者,他们这一次很难打到这里来。

更别说长期占据这里。

西秦愿意协助,也是因为知道吴国不可能长久占据郢都,除非他们可以把吴国交界处的几十名军事重镇、周王封君给解决掉。

否则后路始终在周国控制下,这里就是一块鞭长莫及的飞地,随时可能会被反应过来的周国封君们联合吞掉。

三万吴国战仙跑了,带着周国无数年的财富,一战都不打。

本来孙子还想教训一顿大商。

奈何大商将领早就得到了商皇的吩咐。

一个字:苟!

两个字:礼送!

三个字:苟到底!

就是不给孙武这孙子坑他们的机会。

他们一路慢慢逃,比蜗牛快一点,大商军一路慢慢追,比乌龟慢一点,双方极其的和谐友爱。

只有一路提供粮草、仙药、战甲等周国封君破口大骂。

区区士兵也要吃上品后天灵米?

我们家的旺财都没这么好的伙食啊!

你们没有打仗,为什么要仙药?

泡脚沐浴???

在无数周国封君骂骂咧咧中,面对十万人皇精锐,不得不吐三口金血。

他们发现吴军还是很友好的!

起码人少,吃的也简单,他们提供下品后天灵米就够了,就不会进攻他们的封地,就是走得真慢,明明可以飞遁,偏偏一日万里,这要走多久才能回去?

一天要十斤,苦也!

三万发了大财的吴国仙神没有使用空间挪移大阵或者传送门,飞了漫长时间在周国封君“目送”下才回家,引发了吴国上下的欢呼,引来了周国封君的振奋。

终于回来\/离开了!

吴国穷啊!

地盘少,西面被周国老欺负,南面越民动不动就玩“猎头”游戏。

打仗还能发财,这是第一次!

尝到甜头的吴国上下,立即请求攻打越国,既为了复仇,也为了发财。

“大王,不可!”完成了复仇的伍子胥,浑身心都是一个爽字。

“越民不是周人,他们连下品后天灵米都没多少,反而下山劫掠我们,山区崎岖不平,内里情况复杂,发大兵并不适合,只需要以千人的队伍,不断清扫越人部落即可慢慢削弱越国,最终彻底清除他们。”

“那太慢了!”

吴王当然同意。

灭越,他早就想这么做!

打赢了周国,抢到了海量物资,这个时候当然要再接再厉,让民众看看他这个弑君上位的不孝子有多高明。

王位就该是他的!

“孙大司马,可能灭越?”

孙武不顾伍子胥的疯狂眼色,也不在意吴王把先生称呼去掉了,点点头。

他真觉得可以灭掉越国。

伍子胥问道:“越人藏在山里,如何灭越?”

孙武笑道:“越王气盛,送他一套女衣即可。”

伍子胥半信半疑。

事实证明,孙子就是孙子!

越王出兵了!

越王冲锋了!

越王战死了!

于是很快,越国快无了!

孙武这家伙不愧被天下诸侯骂成了孙子。

说好的一起在山脚下列队对阵,这孙子又不讲武德,带着一支大军绕后进攻,捅了越国大军的屁股。

简单的两面夹击战术,越国就大败了。

战争的游戏,进一步改写。

所有大聪明一看,得了,以后打仗怎么偷袭怎么来。

可怜的勾践死了亲爹,成了孤儿。

年轻的越王,立马选择装孙子,带着越国投降了。

越国不是周国,死了几万人还可以重新组织几十万生灵战兵。

一次惨败,死伤数万,几乎家家披麻戴孝。

蛙人部落、火焰部落、玉鸡等十四个混血人妖大部落再无出战之力,只要吴国派遣几千战兵,就是一面倒的投降。

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复国仇。

勾践主动投降,前往吴国都城姑苏城为奴数百年年,给吴王当车夫、当人肉凳子,拿自己最喜爱的美人献给吴王,还倾尽王室财宝打点吴国上下。

更是亲口尝吴王的粪便,来确定吴王身体情况。

履历之丰富,足以写成一本《那些年,我给吴王当狗的传奇》,不愧他爹给他取的名字!

另一边,吴王天天踩着越王,心态越来越膨胀!

他觉得自己有了孙子和伍子,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三万战仙,能挡三百万!

吴国的贪鄙废物们,也纷纷大唱战歌,认为吴国无所不能!

于是他向秦威王建议,霸王是不是该给我坐坐了?

秦国和吴国的结盟,瞬间破裂。

“文种,走吧,吴王已经不是以前的吴王了,他很快就要衰败了!”

范蠡从街道上的小贩听说吴王准备称霸,就知道吴国废了。

倒是文种有些疑惑。

“伍子当朝,孙子领兵,两位合谋,几乎横扫一切,吴国明明正当其时,如何就要衰败了?”

范蠡带着文种来到自己临时居住的酒楼里,隔绝了声音,这才说道:“吴国能打赢周国,不过是周王昏庸,能打赢越国,不过是越王一时鲁莽。”

“他却把这种投机取巧的胜利,当成了是吴国强大的表现。”

“吴国很强大吗?”

“地不如鲁,人不如周,以前还年年被越人劫掠,能强大起来,依靠的不过是孙子的兵家算计而已,换一个老成大将,孙子想要取得如此惊人的胜果,难度会非常大!”

“换成王族团结、宁死不屈的西秦,你看孙武敢不敢直接进攻都城?”

“简而言之,吴国的胜利,有一半是建立在猪对手的前提下!”

“反倒是这个吃了大亏,差点灭国的勾践,倒是能忍常人之不能忍,一旦被他活着回到越国,将来可能背刺吴国,乃至秦吴争霸时趁机灭吴也说不定。”

文种想了想,觉得范蠡说得很有道理。

他与范蠡是年幼好友,与鲍叔牙、管仲类似。

周国王室血统分支占据高位,非周文王亲属后裔,再博学多才,也没有上位的可能性。

所以他们来到新兴的吴国,看看能否得到“不看血统只看才能”的吴王看重。

只是他们来晚了一步,如今的吴王已经不是过去的吴王。

吴王在周国、越国两个海王放的两大胜利水池不可自拔,快要淹死了!

所以文种、范蠡觉得来得正是时候,这个时候不给勾践雪中送炭,什么时候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