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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都市重生之豪侠恶人路 > 第3章 难舍难遇,熟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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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天还黑蒙蒙的。

路边的一家早餐店,已经开门了,屋里热气腾腾的蒸汽,在贴着胶带的窗户玻璃上,蒙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闲逛了一晚上的张金马,正坐在桌子前,左手拿着一个包子,右手拿着一个勺子,正吹着热气喝着糁。

这是一种肉粥,一般都是用牛肉或者是羊肉做的,骨头熬汤,里面有胡椒面,喝一口浑身热乎。

“舒服,老板再来一碗!”

张金马擦着额头的汗水,咬着手里的包子,抬手喊道。

“好嘞,还是年轻人胃口好啊。”店老板笑哈哈的,从后面的小厨房,又端出来了一碗,放在了桌子上。

张金马用勺子舀着粘稠的糁粥,一边嚼着包子,说道:“我平时胃口很一般,就是你这里的好吃,地道,我走南闯北那么多年,就是想这口家乡味。”

店主听到这话,笑着摇头,这小伙子人不错,就是太好说大话了,走南闯北,嘿。

走到后厨,继续擀着面皮,老板娘正在忙碌的包着包子,一笼笼的包子,放在蒸锅上,呼呼的冒着热气。

这家店很小,是个夫妻店,屋里只有两张桌子,六个凳子,后面还一个小厨房,放着煤球炉子。

发黄的墙面上,贴着带有年代感的报纸,灯泡上的电线,都被油污给粘成了黑的,外面还摆着几个桌子,凳子。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还没有上客人,也就没有摆出去。

连喝两碗的张金马,又吃下去了一个包子,满足的靠在墙上。

几十年后,就再也吃不到这记忆里的味道了,都是各种简便方法搞出来的,没有这种浓厚的口感。

吃饱了饭,张金马咂着嘴,习惯性的去摸口袋,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

不过当烟拿出来的时候,张金马极其干脆的给了自己一巴掌,把烟又塞了回去。

吸烟有害健康,张金马自己念叨了三四遍,才平静下心情,好习惯没有,坏习惯一堆,都得慢慢改。

和过去那种提心吊胆,犹如过街老鼠一样的生活,彻底告别。

“老板,给我打包一百个包子。”张金马起身说道。

“这么多?”店老板有些惊讶的问道。

“给同学带的,多少钱。”

张金马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皮质的钱包,里面倒是很厚实,光一百的票子就好几张,一点都不差钱。

店老板看着张金马手里的钱包,也就放心了,连忙在旁边收拾包子。

张金马正看着钱包里的一张照片,很清秀的一个女孩,但是他丝毫想不起来,与之相关的记忆。

大概,这就是时候的自己,春心荡漾的暗恋对象,张金马把照片拿出来,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四十多年江湖路,他的心比边境线的铁丝网还要冰冷,别说暗恋了,就是爱情,在他面前也是麻花屁。

店老板拿着两大袋子包子,递了过来,在围裙上搓着手,有些小心翼翼的说道:“一共八十块钱,给您抹了一个零头。”

“钱放这里,我走了。”

张金马从钱包里,拿出了找零的钞票,放在桌子上,接过袋子。

店老板拿着钞票,在灯下看了一下,才放心的收下了,笑容满面的把张金马送出店外,看着他的身影离开后,才关上门。

张金马一路朝记忆中的学校走去,自打发现自己重生了以后,好像就一直在外面闲逛,都没回去过。

想起重生的感觉,张金马就能想起一句话,大梦一场,一场空啊!

沂州市第三中学。

张金马跟着那些来上早读的学生,走进学校,看着墙上那白底红字的大字:“好好学习,认真做人。”

只不过这学校风水不好,在未来三十年后,还有一个传说,叫做第三中学直奔监狱。

在这里上过学,日后上死刑场的人,一辆大巴车都装不下。

全是各种狠人,甚至细数一下,都能组成一部精选犯罪史。

尤其是张金马这一届,连出六个死刑犯,牢底坐穿的更是两只手数不过来,还有一个在通缉令下,逃了二十多年。

张金马一直徘徊在,牢底坐穿和九死一生之间,算是给学校抹黑了。

“六班,六班。”张金马念叨着,走进了高一二班。

这时候,都开始上早读了,一个个早起,精神还没有恢复过来的学生,在白色的灯光下面,翻看着课本。

也没人在意张金马的到来,倒是那两袋子的包子,散发出来的香气,让不少人都咽了一下口水。

张金马目标明确的走到最后一排,看着一个正在翻书的男生,长相一般,是放人堆里都辨别不出来的大众脸。

身体瘦弱,跟麻秆一样,胳膊和袖子完全不成对比,嘴里念念叨叨,背诵着课本上的内容。

林则轩,和历史上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就差一个字,未来震惊整个东部省的毒品大亨,代号:口红47。

在口红里藏毒,当时涉案的金额,能查到的就有几千万,也是张金马第一次卧底的目标,本届死刑犯之一。

说起来,张金马很对不住他,当时同学相助,还是苗根正红的社会败类,同心同德,本来应该是做大做强,创造辉煌。

结果是……借你人头一用!

张金马在他那里干了三个月,就把他送上死刑场了,正巧碰上林则徐的祭日,加急办的,一声枪响就没了。

张金马把一袋子包子,放在课桌上,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请你吃饭,你教我写作业。”

林则轩看着包子咽了一下口水,他家很不富裕,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早上……他都是喝白开水的。

包子的香味一股脑的涌进他的鼻子里,是肉味的,还是猪肉大葱的。

“怎么样,教我学习,我请你吃饭。”张金马咬着一个包子,吹着热气问道。

“你……你为什么找我?”林则轩看着张金马手里的包子,那带着酱油汤的肉馅,简直就要把他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上次吃肉,还是期末考的时候。

“……我。”

这问题把张金马难住了,总不能说,我把你卖了,心里过意不去吧?

“你吃不吃,不吃我拿走了。”

“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