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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的1949从长白山开始 > 第36章 斤大野猪,震惊老烟枪,偶遇白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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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斤大野猪,震惊老烟枪,偶遇白狐仙!

“三儿,你今儿是真能耐了!十四五岁打一头二百来斤野猪,这周围屯子里没有一个能跟你比的!

“多少年下来,能在二十来岁打一头就算能耐的,你这个岁数的,从来没听说过。”

“就当老枪叔你夸我了。”

“说真话也算夸?”

“嘿嘿。”

谢一城将枪收起背上,踢了踢睡着的野猪:“老枪叔,这次上山下的套子抓的野鸡飞龙全被这两头野猪糟践了!

“吃了我的就不让它们吐出来了,拿命抵吧。”

“两头野猪?”

老烟枪听着一愣,看着谢一城惊讶问道:“还有一头野猪?在哪呢?”

谢一城带着老烟枪回到刚刚那头野猪所在的地方,周围积雪已经被扑腾出一个大坑,四处飞溅着血红色。

瞧着跟小山一样躺着的野猪,比刚刚那头野猪大了两圈开外,老烟枪深深吸了口气,压抑住自己浮于表面的震惊。

这野猪光看体型,估摸能有个500斤左右。

500斤的野猪!他活了一辈子,在山里是真的没有见过!

这野猪是打哪来的,屯子周围以前根本没有见过这个体重的。

再想想刚刚谢一城打死的二百多斤的野猪,这加一起重有七八百斤。

七八百斤肉!

上一次他们打两只狍子加十几头狼一起估摸着千来斤,下山卖的时候实际上算了算也就是接近九百斤,去掉给张大脑袋分的,还不如这两头野猪重。

乖乖,谢一城一个人今个儿一天,打了他们拿命拼的出来还要多重量的肉。

而且这是野猪,他们那是狼跟狍子,这两边价格可不一样。

这东西价比狼跟狍子价可高多了!

毕竟相比较吃来说,野猪肉可比狼肉强太多。

想着老烟枪有些感慨,没有羡慕和嫉妒,有的只是欣慰。

这前些天跟自己下山被山神爷吓傻的小子,经过几次进山后,现在都敢独自打野猪了!

胆大还心细,今后有大能耐!

就目前来看,以后屯子里同辈人主心骨,算是渐渐清楚了。

除了谢一城,别人都不行!

本来还以为老昌家大儿子能行,现在看来,也就是岁数在那,真算起来还真不如谢一城。

“老枪叔,你瞧瞧这东西可重,咱俩累吐血也抬不动一点,要不我回屯子找人来帮帮忙?”

“我回去喊人,你在这等着,手里有枪上树看着周围小心别有其他野兽来。”

老烟枪给谢一城拦着:“你现在赶紧歇歇,等我喊人回来。”

“你这身体能扛得住吗?”

谢一城有些迟疑问道。

毕竟老烟枪刚刚一路着急忙慌跑过来,来到这又想帮着自己把野猪引开跟它转悠了半晌,大气都喘不过来。

这种极度疲惫的情况要是下山,出现意外该怎么办?

“我没事,山里面没其他的,碰见野猪也不知道该算你命差还是命好。”

老烟枪瞅了眼躺在地上的野猪:“就这俩玩意现在也被你给打没了,不会有啥事,你在林子里一个人注意点,小心山里面别有东西闻着东西跑过来。

“到时候真碰见了你该开枪开枪,我这边回来喊得人多,到时候就算来山神爷也让它来了躺这!”

说完老烟枪提着把砍刀往屯子方向走去,留下谢一城留在原地看着相隔有段距离的野猪,靠在树边继续将子弹装满。

进山最重要的一点,别让自己的枪里缺少子弹。

你敢赌100次用不完枪里装的子弹,但是只要用到一次,你就玩完。

碰见山神爷,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谢一城是做事前,喜欢将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的人,这样即使在出现意外,也会有充足的应对方式。

即使之前没啥经验,可是屯子里人有经验,只要跟着学,总能让这些经验变成自己的。

谢一城这边起身来到自己刚刚背篓处,原本的野鸡跟飞龙被撕咬得稀碎,两头野猪一顿啃,烂的稀碎也没剩下多少,谢一城也没有将剩下那点东西重新收拾起来带回去的想法。

或许还能拿剩下的那点东西去下套子当诱饵,可是山里面食肉性动物哪有个小的,现在这套子材料还有大冬天布置陷阱,纯浪费时间。

不下套子纯做带坑陷阱,那更不可能。

腊月的东北本来就冷,再加上在长白山上,温度还要再低一些。

长白山上的土地冻得跟石头块一样,挖带坑陷阱,能累死谢一城。

这辛苦程度跟收益差距太大,傻子才去干。

但是这背篓还要带回去,里面还有绳子啥的在里面,带回去后面还能继续用。

收拾完所有,谢一城提着背篓来到大野猪身边,瞧着臀下三寸被打烂的地方,虽然刚刚已经看到,此时再见还是忍不住恶寒。

血糊糊的,看着样子也太惨了。

刚刚那头二百多斤的野猪,没受啥罪就睡过去,这只可受老罪了。

这野猪看样子不是被自己打死的,是活生生疼死的。

罪过罪过!

等回头屯里面乡亲们来帮忙,给你带回去帮你超度超度,屯子胃你敞开,给你带上一些土豆大白菜干豆角啥的,也算是清了自己这一身罪孽。

这样以后要是有亲戚朋友兄弟姐妹啥的,到时候还让自己碰到,让你们一家全部团聚,省得你孤单。

想着谢一城低头又看了看射击部位,看着比寻常猪大上许多的铃铛,感觉有些惋惜。

以前村里面有人养猪,有专门培育的种猪,一对铃铛特别大。

这头野猪也是这样,要是能给抓了,带回屯子里当种猪多好。

想了想又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500斤的野猪,说句不夸张的话,屯里面各家各户,没有一家房子能顶不住这头野猪全力撞几头的。

这大冬天的连给它吃食都找不到,就算抓回去也养不成,总不能拿人吃的给它吃吧?自己没吃多好!

带回去早晚要进肚子里去。

这么一想,谢一城就释然了,也将内心一些升起的想法给压下去。

要注意环境,注意条件,不能随便拿后世的那些经验来在这个时代用,很多时候根本适合,帮不上忙还容易坏事。

先养兔子试试,后续再考虑其他的。

别的不说,天热了养点鸡有可能吧?

自己这年龄还没结束长身体,不说一天,一个星期一个鸡蛋也能补身子!

就算自己不吃,那一胜一勤长身体也行。

吃不了这东西拿镇子里卖也能卖不少钱。

鸡屁股里面开银行,不只是适用以前,现在也一样合适。

正当谢一城还在想着今后在山屯里面如何将养殖这东西做大做强时,余光突然看到距离自己数十米开外,刚刚自己在树干旁,好像有啥东西一闪而过。

扫视一圈,谢一城没看到有啥东西,但是刚刚他可以保证绝对不是自己眼花,肯定是有什么东西跑过去。

瞧了一会,啥也没看到。

横档谢一城准备收回目光,突然发现有处地方不对劲!

刚刚野猪带着残余野鸡飞龙到树边啃食的地方,不知道啥时候出现一团白毛茸茸的东西。

整个身子缩成一团,脑袋低垂着,正一动不动地在吃着残余那点东西。

谢一城瞪大眼睛仔细看着,拿起枪想要缓步靠近。

这时还在吃东西的白毛茸茸家伙脑袋抬起,一双三角尖儿微微转动着,脑袋环顾四周,隔着老远直勾勾盯住谢一城。

这下谢一城算是彻底看清一身白毛家伙的真面目。

那是一只通体全白,没有一丝杂毛的,白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