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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禾觉得周之珩真的是个非常完美的恋人。

性格温柔体贴又细心。

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把事情处理得很好。

常常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对方就已经替她考虑到了。

而且,他非常能为自己提供情绪价值。

和他在一起,闫禾反而还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完全独立的大人了。

她能够为自己的所有事情做决定,不会受到质疑,也不会因为过分的关心而制止。

当然他也会有缺点。

偶尔的小心眼,偶尔流露出来的偏执,还有极强的占有欲,这也都是属于他的一部分。

在两人一天天的相处中,慢慢的,显露出来。

比如现在。

m国特莱普斯中心,罗布斯颁奖典礼的后台走廊上。

男人神色认真,低垂着眉眼,小心细致地擦拭着青葱如玉般的手。

从手腕,到手背,再到指尖,一处都没有放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上面有什么其他人看不见的脏东西。

一身香槟色长裙的女人,身上套着厚重的羽绒服,模样精致皮肤白皙,漂亮得像一只傲娇的布偶。

脚上穿着一双好看却格格不入的毛绒拖鞋,镶着细钻的高跟鞋已经被丢到一边。

大概是等很久了,神情有些无奈:“你好了没呀?”

都已经蹲在这里好久了,他居然也不嫌累。

“......”

没有得到回应。

对方手上擦拭的动作还在继续。

闫禾又等了一会儿,忍无可忍了,抬起脚在他的腿上轻轻踢了一下。

语气终于是重了一点,却还是软乎乎的:“周之珩!”

半点力道也没有。

被连名带姓叫到的男人,手上的动作一顿。

停手了。

捏着手上的湿巾随手就抛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好了。”

说着低头在细腻的手背上亲了亲:“不生气。”

“不想我生气,那你倒是别惹我呀。”

“没惹。”

“......”

“刚刚那个男人牵你的手,还亲你了。”

“.....”

“闫闫都没有拒绝,我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

“闫闫是不是不爱我了?”

眼看他越说越离谱,闫禾急忙伸手捂住他胡言乱语的嘴。

抬头朝经过的工作人员笑了笑。

才捏了一把他的脸:“这是人家的礼仪,怎么到了你的嘴里,像是他故意的呢?”

而且这家伙越来越会装可怜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

之前没有学会的技能,全部在两人恋爱后一一点亮。

男人非但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还格外肯定地接了一句:“他就是故意的。”

闫禾木着一张脸。

虽然她也不太喜欢这样的礼仪,尽量都是去避免了。

但是。

纤细的手指从脸颊处往后,轻轻地拽住了形状好看的耳垂。

然后用力拽了一下。

“周之珩,人家都还是未成年。”

“所以呢?”

“人家哪有这样的心思?才十二岁。”

“那他也是男的。”

“......”

男人眨了眨眼,丝毫没有要挣脱的意思,还凑过去。

在她的掌心处蹭了一下:“不过没关系,我给闫闫擦干净了,上面没有他的口水了。”

讨巧卖乖。

黏黏糊糊的。

闫禾本来就没有生气,换位思考,其实她也会觉得不舒服。

而且,她这次还真是失策了,没想到那个男孩子会真的亲到她的手背。

“那我跟你道歉,下回我会注意的。”

“下次我也会注意的。”

“注意什么?”

“注意保护好我的小公主。”

见他神色这么认真,闫禾把人拉起来在身边坐下。

“在台上你怎么保护我,直接冲上来?”

“有何不可?”

“那明天就会有人说闫禾耍大牌了,连社交礼仪都不懂。”

“不会的,他们只会说闫禾的男朋友是个粗鲁没礼貌的家伙,连社交礼仪都不懂,公主配蛮人,简直暴殄天物了。”

“......”

知道他就是故意逗自己。

闫禾还是没忍住笑了:“我倒觉得正合适。”

蛮横的骑士配病愈的公主,为什么不可以?

这次的罗布斯奖,她是受邀来做开幕演出的。

闫禾接受邀请的时候就提前打过招呼,后面没她的时候可以先走人了,并不用全程都要在场。

“我们回去吧?”

“好。”

男人倾身拎起被丢在旁边的高跟鞋,扣着她的手,把人从椅子上拉起来。

“下次不能这样了,你都不知道湿巾有多冷。”

特地用热水泡过湿巾的男人半秒犹豫都没有:“好,我的错。”

“下次擦干净就好了,一直擦我手都疼了。”

“嗯,我错了。”

“那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

听起来有点蛮横,又有点无理取闹,偏偏某人就是宠着。

说什么都应。

闫禾敛着眸,挡住眼底倾泻而出的笑意。

手指用力收紧了些。

她也可以包容他性格里,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缺陷。

“阿珩。”

“嗯?”

闫禾摇头,轻轻靠过去:“没什么,就是想叫叫你。”

男人勾着唇,小心把人儿往怀里带,避开迎面走来的人群。

相爱的恋人,有时候不需要说太多。

每唤一声名字,就已经是一次简单的告白。

.................................................................

以前周之珩每周日都要回老宅陪周老爷子吃饭。

自从两人在一起后,每周六他还要分配出时间来,去一趟闫家。

即便闫禾在外工作,他也依旧是照去不误。

风雨无阻。

除非他跟着一起出去了。

闫爸爸原本对自家闺女突然就交了男朋友的事情非常不满。

但是渐渐的也放下了心里那一点点的芥蒂。

本身他就知道对方是个不错的人选。

而且自家闺女都喜欢了,除了接受,他还能再说什么?

到了后面,他反而是几个长辈里,第一个催婚的。

都老大不小了,既然互相喜欢,结婚当然就是一件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