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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前任男神 > 第五百零三章 猪蹄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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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李梦贤再次来找林放。

他一见面,就一脸“男人都懂”的表情,询问林放神龙玉石的使用情况。

“林老板,怎么样?我送你的那宝贝不错吧?”林放很难想象,李梦贤这样的文化人,也能挤出这样猥琐的表情,“是不是很满意?”

林放:“喵喵喵?”

我满意你妹妹个头!

神龙玉石都不知道哪儿去了,我怎么满意?

李梦贤注意到林放脸色有些不对,也有些懵逼。

“不可能啊!”李梦贤绕着林放左右转了两圈,“这宝贝我刚得到的时候,就和好些朋友试过,他们都在梦里见到了最想见的人,也都说这是个好宝贝,你没见着?”

“最想见的人?”林放听到这话,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难不成,梦到父母,是因为神龙玉石的关系,不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对啊!我跟你说……”

李梦贤布拉布拉好一通解释,林放这才明白那块消失的神龙玉石用处居然不小。

这块神龙玉石,可以映射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从而让人做出相应的美梦。

传说中,这块神奇的神龙玉石甚至有过几任主任神秘消失的记录。

有人说他们是去了仙界,也有人说他们去了梦中的世界。

只是从没有人见到他们再回来过,这些传闻终究也只是无从考证的传说罢了。

在林放看来,神龙玉石实际上的作用,大概就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让玉石的拥有者做出相应的美梦罢了。

“好了,李先生,咱们不聊玉石。”林放念头转过,笑着打断李梦贤,“今天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个嘛……”李梦贤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带了点东西,都在门外放着,没好意思拿进来……”

难得看到李梦贤这个样子,林放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想也知道,一个大吃货,能带什么东西过来?

指定是食材,而且是想让林放动手做出来!

“大毛,去把东西搬进来。”

“好嘞东家!”

大毛答应一声,没一会儿功夫,吭哧吭哧的,抱着一个大竹筐进来。

“李先生,你得是有多爱吃猪蹄儿啊?怎么搞了这么多!”大毛把大竹筐放在林放面前,累的有些喘粗气,“这玩意儿也不好吃啊!不都是有钱人拿去喂狗的吗?”

“我知道不好吃……”李梦贤也有些心虚,“我就是路过肉摊的时候,听到老板娘说生意不好做,亏了不少钱,一时不忍心,就把这些东西都给买下来了。我想着,林老板手艺高超,说不定能弄出不错的味道。”

在这个年代,猪的利用率还没那么高,不像后世,一身上下,就没有能被浪费的东西。

猪蹄儿哎,搁在后世,那可是补充胶原蛋白的好东西。

现在这个年代,猪蹄儿有钱人拿去喂狗,没钱的也不过是囫囵着熬煮出来。

想要做到有多好吃,基本不太可能。

主要还是猪蹄儿上没什么肉,有那功夫瞎捉摸,还不如弄点猪下水,挣点杂碎汤,好歹也能吃出

些肉味儿。

“猪蹄儿啊?”林放摸了摸下巴,“你们想怎么吃?这玩意儿可以做成红烧猪蹄,可以做成卤猪蹄,也可以做成黄豆蹄花汤,还可以烤出来吃。”

“啥?不是吧……”

“东家,这猪蹄儿还有这么多吃法呢?”

光是用听的,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就有些流口水了。

“红烧猪蹄!”

“卤猪蹄!”

“红烧了肯定好吃!”

“卤味它下酒!”

林放眼看着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居然争起来,赶紧劝道:“得了,那就都做一些。”

李梦贤买回来的这些猪蹄,处理的不是很干净,上面还有不少猪毛沾着。

好在没什么腥臊味,估计猪是阉过的。

林放隐约记得,一些个穿越前辈读书不多,总爱跑去古代炮制猪肉,以为猪肉是贱肉。

却也不想想,当皇帝的祭祀的时候,最高一级的祭礼太牢,讲究三牲齐备,用的就是牛、羊、猪,真要是贱肉,怎么可能位列最高一级的祭祀中。

他们可能更加不知道,阉猪这个工种,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地位颇高。

这猪蹄儿,在这个时代,也不是没人想办法弄的好吃一些。

就是有些太麻烦,成本略高。

富人看不上,穷人吃不起。

要是有较为简单的办法把猪蹄弄的好吃,这等卖不上价钱的边角料,价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林放先让大毛、小黑拿着猪蹄去简单清洗了一下,然后让齐瑞珠引燃了小炉子。

再把这些清洗过沥干水分的猪蹄在小炉子上过一下,猪蹄在炉火上烧一下,很容易就能把猪毛给烧掉。

小炉子炉火不高,用来做这种事最是便宜。

烧完之后,再清洗一下,就得到了很干净的猪蹄。

然后林放挑选了几根猪后蹄,剁碎后,准备拿去炖汤。

前蹄多肉,后蹄多骨。

多肉的无论是烤,是卤,还是红烧都十分便宜。

多骨的还是用来煲汤更加美味。

炖猪蹄,林放更喜欢用雪豆,实在不行,豌豆也是不错的。

遗憾的是,无论是雪豆还是豌豆,都需要提前浸泡,哪怕浸泡两个小时,下锅熬煮出来,都还有些偏硬,不够柔软。

反倒是因为豆花小店黄豆的用量很大的关系,时时刻刻都会准备一些泡发的黄豆。

随用随取,反倒免去了浸泡的苦恼。

林放索性就用黄豆来煮汤。

剁好的猪蹄儿先冷水下锅煮出血水来,加上黄酒、姜片去第一道腥。

再用冷水把捞出来的猪蹄冲洗干净,热锅放少许油,下锅稍微煸炒一下,再放姜葱黄酒,去第二遍腥,等稍微把猪蹄炒黄,加上热水烧烤,慢慢熬煮就可以放置不管。

林放接着开始卤猪蹄。

卤猪蹄的第一道去腥方式和炖猪蹄是一样的,可以去第二遍腥,也可以不去,卤水本身就可以去腥,不过林放比较讲究,还是去了第二道。

搁在后世,种种香料都是商家调配好的,只需要用对应的香料煮出卤水,自己在家就能卤出一锅很不错的卤味。

林放就买过一种“好人家”麻辣卤料,卤出来的味道,居然和一些知名的鸭货店味道都差不多。

考虑到有人能吃辣,有人不能吃辣的关系,林放就做出了两锅卤水。

一锅五香,一锅麻辣。

没一会儿功夫,用来营业的三个炉子上全都放上了猪蹄。

黄豆猪蹄汤还好一些,香味不那么明显。

没有加黄豆之前,更多的还是猪蹄本身的香气。

林放去腥去的比较彻底,一丝腥味都闻不到,猪蹄的味道就很淡。

另外两锅,可就厉害了些。

五香的那一锅,闻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吸鼻子。

麻辣的那一锅更了不得,辣味比较冲,可更加刺激食欲,稍微多闻一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李梦贤忍不住走来走去,“林老板果然妙手,猪蹄这等下脚料都能做出这样的味道!”

谁知,这还不算完。

林放另外起锅,又用小炉子,红烧了一锅猪蹄出来。

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

“太香了!真是太香了!受不了!”李梦贤感觉自己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要稍微等一会儿。”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等待的时间,比其他美食都要更长一些。

林放心中有数,猪蹄想要好吃,软糯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卤猪蹄可以稍微硬那么一点,吃一个劲道。

可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都要软糯一些才更容易下口。

想要获得软糯的口感,没个两个小时,那是不可能达到的。

搁在后世,有高压锅可以加速这一烹饪过程。

而在这个时代……也有拳劲!

林放稍微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眼巴巴的围在一旁的几人,道:“我稍微快一点吧。”

拳劲无形有质,林放可以控制着它渗透到猪蹄内部,破坏它的组织,让它更容易软烂。

林放催动拳劲的时候,甚至隐隐约约的,感觉自己丹田的位置,似乎有什么在呼应。

一呼一吸间,居然像是心脏似的,跟着收缩、扩张。

可当林放仔细去感应的时候,却又一无所觉。

反倒是他放空,不去寻找,只是专注的催动拳劲的时候,又能再次感觉到它的存在。

林放顾不上多想,反正没察觉到什么坏处,也就不管。

他只是催动着拳劲,加速红烧猪蹄的烹饪过程。

因为林放动用了拳劲的关系,红烧猪蹄明明是最后烹制的,却最先出锅。

林放刚刚盛了满满一盆的红烧猪蹄,正要指挥着大毛端上桌,门外传来白玉堂的声音。

“啊哈!”白玉堂跳着进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该我蹭顿饭!”

“白爷,今天空手来的?”白玉堂来的比较频繁,哪怕是大毛、小黑都跟他混熟了,知道他这人除了好色一点,爱装逼一点,没别的毛病,也能跟他开几句玩笑。

“那不能够!”白玉堂翻了翻白眼,“我白玉堂是那种人吗?东西都在门外放着呢,你们自己去搬,我先吃两口垫吧!垫吧!”

“你垫吧个屁!”李梦贤拦住白玉堂去拿筷子的手,不满道:“这猪蹄可是我带过来的,我都还没吃……不是,林老板都还没尝呢,你那么着急干嘛?”

“林老板,你先请!”白玉堂笑着把筷子筒递过去,“你要是不吃,咱们李先生压根就不会让我尝一口!小气死了!”

“我那是小气吗?我那是尊重!”李梦贤哼了一声,“要不是林老板,咱们可吃不上可口的猪蹄!”

“行,行,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瞧你在乎的!”白玉堂一点也不在意,猪蹄而已,谁吃那东西?也就没钱的穷人买回去煮一下,抱着解解馋。

不好吃也不管饱,多稀罕似的!

“行,我先吃一口。”林放也不推辞,辛苦了这么久,他先吃也是应该的。

林放夹了一块红烧猪蹄塞进嘴里,轻轻一嗦,骨肉分离。

红亮Q弹的猪皮,裹带着瘦肉多肥肉少的蹄肉,连同些许蹄筋,一口就被他给吸了进去。

林放火候控制的极好,把猪皮包裹的猪蹄肉烧的软烂入味,却又保留了猪皮和蹄筋的口感和嚼劲,而且是那种再多一分就会绵软,少一分就会偏硬的中间位置。

这一口下去,肥肉多汁不腻,瘦肉软嫩不柴,蹄筋Q弹不韧,猪皮有嚼劲却又不硬,口感简直丰富到爆棚。

“好吃!”

林放自己都忍不住赞了一声。

不管是后世的真是地球,还是在地球纪元,林放没少吃肉。

跟猪有关系的,更是数不胜数。

可全都加起来也不如这一道红烧猪蹄带给他的口感丰富。

就这一口,肥、瘦、筋、皮,居然四种口感兼顾到,那种一波一波,层层叠叠的丰富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最妙的是林放调味调的也是恰到好处,这一口猪蹄吃下去,林放都忍不住有些想喝酒了。

有好肉,怎么能不配好酒?

看到林放动筷子,其他人哪里还会客气,纷纷下筷。

“俺嘞个娘来,这猪蹄子咋恁好吃?”小黑一口猪蹄下去,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俺娘给俺煮嘞咋恁难吃咹!又硬又塞牙,还拉嗓子!”

“恁娘能跟咱们东家比?呸!差点被你带歪!”大毛瞪小黑一眼,“让你说国语!你总说土话,一点都不长记性!”

“俺这……我这不是忘了吗?嘿嘿……”小黑憨厚一笑,又赶紧夹了一块,“刚刚吃的太急,没尝出是啥味儿,我得再吃一口!”

大毛:“……”

你特娘的骗鬼呢?刚刚说好吃的是狗吗?

暗骂了一声,大毛也连忙抢着吃了一口。

这一口猪蹄下去,大毛也美的不行。

裹了些汤汁的猪蹄味道更加醇厚,鲜甜烘托出的咸味恰到好处,汤汁落在舌头上,让人忍不住想念大米饭或是馒头的味道。

太鲜美了些,总想吃点白口的东西分润分润,让这美好能够持续更久。

嚼上一口猪蹄肉,那滋味更是美上天。

皮的韧,筋的弹,瘦肉的嫩,肥肉的爆浆,就连骨头,都让人忍不住想多舔几下。

要是运气好,夹到一块带骨髓的,那更是要把人都给爽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