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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 二王齐聚,马踏王庭!

金帐会盟大会,开始了。

在李飞看来,蛮族的会盟大会,呈现出一股子土渣子味儿。

城墙矮小的王庭之城,礼数粗鄙的蛮族贵族体制,你家兄弟我家连襟掺杂在一块儿的部族关系,各势力的相聚相融又互相看不对眼的隔阂,等等等……

这或许是权力最为本质的味道,

可惜,

因为没有“礼仪”,所以透着一股子蛮荒气息。

这让李飞又想起老儒生所说的那句话:

夏皇尊礼,始有诸夏。

老儒生每每酒喝多了后,都会掐着花生米儿感慨现如今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礼崩乐坏王道不存。

李飞和陈仙霸当时都觉得,老儒生的酸气,就来源于此,怪不得自家嬷嬷看不上他。

但现在,

在见识到蛮族王庭的这场盛大会盟的筹备和开始之后,李飞仿佛真正触摸到了老儒生那句话的含意。

一个国度,一个民族,如果在礼法上没有完备起来,确实是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别扭。

倘若蛮族依旧强大,那倒是无所谓,这些粗糙的蛮荒感依旧能够给人以一种虽蛮却可怕的畏惧形象;

一如燕国对于乾楚而言;

可问题是,身为一个燕人,身为镇北王府的世子,他的心里,并没有那种对蛮族的畏惧感,当实力上的遮羞布荡然无存,礼仪上的遮羞布又破破烂烂时,

你看到的,

如同一群上不得台面的土鸡瓦狗在沐猴而冠。

什么样的粗鄙之词,都能用上去,用来表达对他们的不屑。

哪怕是站在一个山村少年的角度,你也能感觉到,这些贵族这般坐在一起,是不合适的,小王子和那些人称兄道弟一起摔跤,也是不合适的,众人一起围着篝火唱跳甚至蛮王还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些年轻的妃子来助兴且与在座的头人们拉拉扯扯,这,更是不对的。

戏文里所演的,

说书先生说的,

哪怕一个燕国黔首,他固然会幻想出皇帝一天能吃一百个肉饼子,也绝不会认为大贵人和皇帝会做出眼前这般不拘束的荒唐事儿。

再想到自己的父亲和靖南王爷现在应该已经率军出发,甚至可能已经就在王庭附近潜藏着了;

再看着眼前的一幕幕,

仿佛铺上了一层带着雾气的薄纱,

眼前的喧嚣吵闹,

就是一场梦,一场容易被刺破,被挑开,被拉扯出里头新鲜血肉的血淋淋颠覆。

老儒生曾点评过平西侯爷的着作,

他说,平西侯爷是当世之大才,善于统兵打仗,同时,于文道之上也有极高的造诣。

只可惜平西侯爷或许认为当此大争之世,诗词歌赋只是小道,所以吝啬于文章。

李飞觉得,若是此时平西侯爷坐在自己位置上,以平西侯爷的大才,应该能够创作出一首不俗的诗词,甚至,还能以丹青之手画出一幅可以流芳百世的名画。

“在想什么呢?”

伊古邪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那晚“到底谁是爹”后,这个小舅子非但没生气,反而对这个姐夫,更看重了几分。

蛮族人信奉强者,不屑于怯懦者,你有勇气,你有胆量,在这里,就能得到尊重。

“没什么,只是觉得好热闹。”

“那是当然,今日之后,我王庭的荣光,将重现于荒漠。”

“恭喜恭喜。”

“刚刚听父王向爷爷禀报,说你镇北军有一镇,入了我荒漠。”

听到这话,李飞心里惊了一下,但在面上,还是强撑着镇定。

“李成辉,你知道吧?”

“你会不记得你兄弟的名字么?”李飞反问道。

李成辉是原镇北侯麾下七大总兵之一,善用弓,年轻时曾一人入荒漠,带回来一袋子蛮族射雕者的耳朵。

“父王说,他是来照看照看你的,怕你在这儿被我们招待不周,不过,爷爷已经派左贤王率五万金帐铁骑去给他送酒肉了。”

这是去打招呼对峙了。

王庭在此举行金帐会盟,老邻居有些动作,是大家都能预料到的。

哪怕送来了世子求亲,但也得将大棒举起来。

在此时,在今日,王庭是不可能露怯的。

“哦。”

李飞点点头,他不懂打仗,毕竟老儒生再厉害,也不可能全能。

但他清楚一点,那就是只要自己父亲和南王所在的那支军队没被发现就可以了。

“会骑马么?”伊古邪问道。

“会一点。”

“也是有意思,李家的男儿,竟然只会一点点马术。”

“让你见笑了。”

“行了,你那日送我一把匕首,今日,我就送你一把蛮刀,我待会儿会参加夺射之围,得头彩者,有蛮刀相赠。”

“你?”

“怎么,你瞧不上我?”

“你年纪还太小。”

“我知道,但我身份不一样,他们,不敢和我认真地抢。”

“哦?”

这么直白的么?

“狼王的崽子要吃肉,其他狼敢抢么?这是宣示,宣示我金帐王庭的权威,就是要让我这个娃娃,去拿那个头彩,其他人,慑于身份而不敢夺。”

“原来如此。”

“你且等着。”

“好。”

金帐大会并非一天就能举办完的。

前两日,是设宴欢庆。

因为里头还有燕皇驾崩的消息在,所以,设宴的天数,增加了一天。

没办法,燕皇的驾崩,让蛮族们的热情,更为高涨。

而且,

已经有说法,是因为金帐王庭将要重新崛起,所以蛮神将东方邻居的那位强大皇帝给收走了。

这是很荒谬的一个说法,但信这个的蛮人很多。

因为会盟,本就是应有之意,在这个基础上,大家伙不介意甚至是很乐意地去为这件事上多增添一些神圣天意的色彩。

退一万步说,就是讨个好彩头也是极好的。

第四日,是射猎大会,各部勇士们追逐打猎,再由小王子代替老蛮王对收获最丰厚者进行赏赐。

射猎大会分为好几个环节,其中一个环节里,是伊古邪夺得头筹,他赢得很轻松,也很黑幕,但无人敢造次。

射猎大会之后,李飞分明感受到在座次上,王庭的人和各部贵族开始讲究起来,大家结束了前几日的放浪形骸,终于有了一些规矩和上下尊卑的意思。

一片散沙,已经有了将要重新凝聚的趋势。

第五日,金帐骑兵演武,相当于诸夏之国的阅兵,是夸耀武功的一种直观方式。

李飞带着自己的新婚妻子也在其中观看。

虽然左贤王抽调走了五万骑兵去提防李成辉,

但王庭依旧在这里凑够了八万骑兵,打前头的,是嫡系兵马,甲胄具备,气势如虹。

后续兵马在甲胄上差太多,但依旧给人以磅礴之感。

冲锋,结阵,呼应,摆圈,王庭向荒漠诸多部族,宣示着自己的力量,展露着自己肌肉。

这是一场很完美的演出,

其实,

金帐王庭的实力,并不足以平灭荒漠,甚至远远不足;

哪怕是镇北侯府最为强盛时,拥有三十万铁骑,依旧没有去平定荒漠,这里头,一半是因为荒漠难以治理,另外则是荒漠无垠,部族甚多,就算镇北军人均李富胜这种人屠,想要将荒漠清扫干净也不现实。

但狼王要做的,不是能够以一己之力击败所有狼,而是要保证自己有本事,将敢冒头炸刺的那一只给拍死。

王庭展露的,就是这种实力。

甚至,为了让这场演武更为好看,王庭还抽调回了几支在外游弋的兵马以充填左贤王带走的五万骑兵的缺额。

一整个白天的演武,对金帐骑兵的消耗,是巨大的,不逊于进行了一整天的大会战,甚至比真正的厮杀更累人消磨人的脾气。

不过,收到的效果,也是极好。

当晚,

是金帐王庭会盟的重头戏之夜,

而当老蛮王和小王子没出现时,所有各部贵族头人,全都站在座位上,等待着正主出现。

李飞也站在那里,没又坐下去。

这几日,看着这些蛮族贵族的变化,让李飞有一种自相印证的感觉。

最早,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些蛮族不懂礼数,但现在他明白了,这世上,真正的礼数,是拳头的大小。

他们可能没有服华之美,也没有文藻之光,但他们其实和诸夏之国本质上是一样的,遵从于强者。

这几日,是一场极为生动的课,让这位年轻的王府世子,真正品味到了权力和实力的味道。

老儒生以前在村子里讲的很多道理,那时听起来,有些过于虚无缥缈,但经过这几日的所看所闻所想,却有了真正的落实。

原来,是这样。

老蛮王出现了,在小王子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他坐在了首座,

今日的他,

眼眸子里不再有那种如同邻家慈祥老者的柔和,反而,尽显老狼王的风采。

小王子站在其身侧,

下方,王庭的实权者和诸多部族的贵族头人都整齐地站在那里,微微低着头,任凭老蛮王的目光自他们身上流淌过去。

终于,

老蛮王开口了:

“我,老了。”

下方众人,没人说话,都在静静地听着老蛮王继续说下去。

这就是礼法上的差距所在了,

搁在平西侯爷亲身经历的朝堂上来看,

如果燕国皇帝说出这句话,那么下方的大燕群臣必然齐刷刷地跪下来,高呼:

“陛下正值春秋鼎盛,万岁延年!”

不会有事先沟通,但必然可以做到整齐划一。

可惜,蛮族贵族不会。

“我这一生,是失败的,自我坐上蛮王的位置开始,我所面对的,是来自东方的屈辱,来自西方的轻慢。

西方诸国,哪怕是那些小国,也已经不再畏惧我蛮族勇士了,而那些遗留在西方国境内的蛮族部落,甚至早已背离了蛮神,信奉了西方的神只。

他们,已经不再视自己为蛮人,不再以蛮为荣,而是以蛮为耻。

他们渴望来自西方国家公主的降临,渴望能够被认为西方人。

呵呵。

这东方,

咱们就不必再说了。”

说到这里,

老蛮王的目光扫向了站在下首位置的李飞。

“先代镇北侯在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出兵荒漠,这一代镇北侯,还好一些,大家表面上,相安无事了。”

说到这里,

老蛮王并未再继续顾忌站在这里的李飞,

因为这是蛮族的盛典,有些话,他必须得说,甚至,就算是李梁亭本人亲自站在这里,他也得说。

之前的一系列忍让,退后,承受屈辱;

包括最被王庭寄予厚望的左谷蠡王母族被灭,王庭选择了屈从,最后导致左谷蠡王辞官之后孤身一人战死镇北侯府讨个说法;

这一切的一切,王庭,都忍了,也都认了!

为的,

就是今天,

再集结起蛮族诸部!

“但当年,咱们就算再不济,人镇北侯府三十万铁骑也是一直盯着咱们的,现在呢,一半都开走了,去争夺他们的天下去了。

咱们,

是一年不如一年喽。

我也一直在想,我在想,到底是不是蛮神抛弃了我们?

我想了很久,

也问了很多人,

渐渐的,

我明白了。

不是蛮族抛弃了我们,

而是我们自己,是我们自己不肖,是我们自己堕落了,已经逐渐失去成为蛮神子孙的资格。

所以,

我坚信,

当我们重新捡起祖先的荣耀,

当我们重新聚集在金帐之下,

当我们蛮族,再度凝结统一在一起时,

蛮神,

他将再次将目光,落回这些忠诚于他的子民身上!

蛮神不朽,

蛮族永存!”

“蛮神不朽,蛮族永存!”

“蛮神不朽,蛮族永存!”

“我老了,我已经没有能力再带着你们去东征西讨了,但我为你们培养出了一个合适的领头人,一头,合适的狼王。

稚都。”

小王子上前。

“如若再不奋起,蛮族,将不复存在,如若再不奋起,你我,都愧对蛮神。

我希望,

你们能够在稚都的带领下,在蛮族新王的带领下,

用你们的马蹄,

用你们的弯刀,

用你们的弓箭,

再现当年祖先的气象!”

稚都举起弯刀,大喝:

“为了蛮族!”

所有贵族们跪伏下来,

齐声高呼:

“为了蛮族,为了蛮王!”

“点燃祭祀之火,宣誓缔盟,以火光,告慰蛮神,我等于祭祀之火前铭誓,自今日起,金帐,将与荒漠各部共进退,共同抵御外辱!

蛮族的勇士,将用他们的武勇,为部族,为女人,为孩子,夺得更多的口粮、布匹、茶叶!

为我们的蛮神之像,塑造更为伟岸的身躯!”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

所有蛮族双臂向前,喉咙里发出声响。

这是一种氛围,这是模仿狼的一种特征,证明他们在此时,已经心甘情愿地臣服于狼王。

而这时,

稚都指向站在一边的李飞,

“哈哈,就让本王的女婿,去为本王,去为蛮族,点起这祭祀之火!”

在场所有蛮族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李飞身上。

让李家的世子,为蛮族的会盟仪式点火,这绝对是可以令蛮族上下骄傲自豪的一件事。

比起这件事,李家世子娶了稚都的女儿,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因为蛮族的文化风俗里,并没有将嫁女儿视为丧权辱国之事,当然,也不会觉得很光彩就是了。

“夫君。”

伊古娜有些担心地看向自己的丈夫,她已经是李飞的人了,自然会站在李飞身边去考虑事情。

燕人的说法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蛮族,则更直接,嫁了人了,自然而然地就得为自己小家小部落的繁衍和发展承担责任。

李飞拍了拍伊古娜的手,他走上前,从稚都手里接过了火把。

“父亲,还是让我去吧,此等荣耀,怎能给一个燕人。”

伊古邪开口道。

“伊古邪,我的雏鹰,现在还不是你展翅翱翔的时候,不要着急。”

稚都拒绝了自己儿子的请求,不得已之下,伊古邪只能退下。

李飞举着火把,走上前方搭建起来的高台。

四周蛮族人看向他的目光里,带着毫不遮掩的仇恨和愤怒,以及,隐藏在这种极端情绪之下的快意。

任何成年蛮族,尤其是贵族,他们对镇北侯府,都是带着天然畏惧的。

现在,

镇北侯的下一代,竟然要为他们行事,蛮族的自豪感,近乎蓬勃而出!

祭台下方,有各种牲口做成的祭品,甚至,还有活人奴隶的遗体。

李飞拾级而上,

慢慢走上高台,

那里,

有一座极大的火盆,

火盆上方,挂着一根紫色的角。

这是貔貅之角,是蛮族的神圣祭祀之物,当年一位燕国皇帝御驾亲征战死,其胯下貔貅的角,被蛮族人收取回来,当作了夸耀武功之物。

这一刻,

拿着火把站在这里的李飞,恍惚间,似乎听到了数百年来无数亡魂的嘶鸣。

他相信,

自今日之后,一个新的王庭将会崛起,荒漠蛮族的力量格局,将重新形成。

在受尽东西方欺辱百年后,蛮族不得不重新整合起来,汇聚成一个整体。

当然,

前提是,

得能过了今晚。

“砰!”

李飞将火把丢入火盆之中,

大火燃起,

烧烤着上方的貔貅之角,貔貅之角绽放出紫色的光芒。

下方的蛮族们沸腾了,

他们一起欢呼,一起吟唱,喧嚣的声浪一浪盖过一浪,震得祭台都有些摇摆起来。

是的,

李飞一开始以为是这样的,

但因为他现在站得最高,所以看得最远,他看见了,在王城的西边,有一片黑幕,遮盖住了星辉!

李飞笑了,

他跟着下方的蛮族们一起手舞足蹈起来。

前几日,

蛮族为燕国大皇帝的驾崩而欢呼雀跃,

殊不知,

大燕皇帝临死前,

最不能忘怀最割舍不下的,就是他蛮族!

冥冥之中,

自天幕上,

似乎有一道伟岸的身躯显现,不是蛮神,因为蛮神不会一身黑色的龙袍。

他的眼眸,

透着一股子无情的冰冷。

“无镜,梁亭;

替朕,替大燕,

再打断它,百年脊梁!”

夜幕下,

大燕的两位王爷骑着貔貅开始冲锋,他们身后,是三万镇北军最为精悍的老卒!

铁蹄践踏之声,竟然在此时形成了一种极为统一的韵律。

前方,

就是灯火通彻的蛮族王城。

在此刻,

似乎真的心有所感,

两位王爷一同放下自己的面罩,

近乎同时发出一声低喝:

“臣,遵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