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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四百六十章 剑圣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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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

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正追着一群鸡跑,

一只鸭站在外围,大仇得报般地摇摆着身子:

嘎嘎嘎!

郑侯爷和剑圣坐在小板凳上,二人面前的一张方凳上摆放着瓜子、花生和一些果脯。

柳如卿在旁边用小炉子煮着茶;

客人带来的礼,不能见面开,所以,郑凡提过来的东西,都被整齐放置在了屋内的桌上。

瓜子和炒花生等零嘴吃食,是老婆婆吩咐刘大虎快步跑出去买回来的;

她自己,

在度过了一开始的腿软期后,

马上提了篮子去买了很多菜回来。

现在,

老婆婆正蹲坐在角落里杀鱼,似乎是想故意显摆一下一样,一把菜刀使得那叫一个利索。

天天则和刘大虎坐在一起,刘大虎将自己以前玩的木刀木剑这些藏品都拿出来给天天选。

这些,都是剑圣以前为他雕刻的玩具。

但现在,他不用木刀的,开始练真刀。

是的,

他爹是剑圣,练的,却是刀。

因为大家伙,都练的是刀和马术,为了以后入军伍上阵冲杀做准备,剑那玩意儿,说实话,除非你坐到类似平西侯这个层次,用一把剑摆摆阵仗指挥指挥亦或者是能练到李良申那个层次,用剑依旧可以在千军万马中冲杀;

否则,

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刀吧。

天天是要跟自己的干爹一样练刀的,这一点,天天很是笃定,所以他选了一把木刀,拿在手里。

“谢谢,哥哥。”

“嘿嘿。”

刘大虎对这个年画儿里一般的小孩也很是喜爱。

厨房内,

“你有身孕,我来做吧。”四娘说道。

“瞧您说的,这才几个月,不碍事的,哪里有那么金贵,以前时,女人肚子快生了还得下地干活哩。”

“那可不一样。”公主开口道。

你肚子里的,可是剑圣的种。

每个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就比如公主,出身高贵,血统高贵,自然就带着一些习惯。

言外之意,其实就是,别人是普通孩子,你这个,不普通。

她清楚,剑圣如果有了这个孩子,那剑圣就相当于被完全绑定在奉新城绑定在侯府隔壁了。

这样一来,不仅仅是自己夫君这一代,甚至自己的孩子们,也能享受到剑圣的庇护。

当然了,公主不会傻乎乎地把“血统”“身份尊卑”给放在嘴边,就是在侯府里,她也会刻意地去淡化掉它,因为她的丈夫,出身自黔首。

而且,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她丈夫对血统的……不屑。

“哪有什么不一样,我男人说,女人有孕时,多活动活动对生产有好处。”虞吴氏说道,“再说了,您二位是真正的大贵人,哪能让………”

“噔噔噔噔………”

四娘开始切菜,菜刀在砧板上划出了残影。

“………”虞吴氏。

这位贵人,是真的很……很会做菜啊。

“烧火吧,先炒俩菜给爷们儿们沾沾酒。”四娘说道。

“好。”

虞吴氏坐到灶台后,引火,烧灶。

公主见状,坐到她身边。

“不不不,这里脏,贵人,这里脏。”

“没事,没事,我这辈子还没烧过灶呢,我想烧。”

这倒不是假话。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公主不想自己什么事都没得做,太显尴尬。

……

“这一次,家里头,都料理得差不多了。”

郑凡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道,

“雪海关和镇南关那里,柯岩冬哥一万正军,金术可两万正军,已经都落实了。”

正军,是不包括辅兵的,也就是实打实地可以拉出来野战冲锋的正规军事力量。

一万摆在雪海关,绰绰有余了,不说雪原上现在一盘散沙,就是再冒出野人王第二,柯岩冬哥在不得侯府军令之前不外放一兵一卒,靠一万正军,加上城内的民夫辅助,就算再多的野人,想短时间内攻破雪海关也是不可能的。

金术可那里要面对的是楚人,压力会更大一些。

荆城那里,其实有一支人马驻扎,那是前哨站,北面,也就是上谷郡的尾端,就是镇南关,给金术可两万兵马,在确保镇南关不容有失的前提下,还能犹有余力地去伺机根据侯府的需要去搞一些事情。

这两处关隘,可谓晋地之重;

当年和南门关,并称三晋之地的三大雄关。

其实,比起当年在雪海关的战事,以及在镇南关下曾双方近百万大军对峙厮杀的阵仗,眼下侯府对这两处的军事布置,其实真的上不得台面。

但真正的打仗向来不是堆棋子的游戏,雪海关那儿先不提,基本稳妥的,镇南关那里,一旦楚人有异动,侯府所在的奉新城,随时都可以派出援军。

而如果侯府这里的力量无法牵制住楚人了,那么自然会马上向朝廷请求援军,接下来,就是再来一场国战呗。

而奉新城这里,

总计有三镇兵马。

一镇是梁程亲领的两万铁骑,最精锐的骑士,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甲胄,最锋锐的兵器,这两万骑,可以说是平西侯府的真正王牌!

用梁程的话来说,这支兵马的战斗力,绝对不比当年同等数目的镇北军靖南军正军差,而且是那种未曾经历这几年战事没有补过新兵的战斗力。

梁程这支兵马,可谓是晋东之地真正意义上的纯机动性的野战力量,用于警惕四周,随时准备去救火。

而后,就是拱卫奉新城外围的苟莫离和丁豪的那两镇了。

丁豪的一镇,其实就五千正军;

苟莫离那一镇,则有一万余。

奉新城内的守军,各路衙门以及王府护卫,则是单独有一个体系,名义上,薛三和樊力是主官。

相较而言,

当初宫望和颖都有小动作,多吸纳钱粮,也是有难言之隐的,甚至,可以说是被迫的。

因为侯府才给他一万正军的兵额,也就是说,他宫望的兵马额度,比以前还小了!

公孙志那边也是一样,也是一万的额度,虽然他们的兵马事实上不止这么多,但补给给你卡死了,你也很难扑腾得开。

且侯府这边利用标户制度,强行进行整合和摊派,将他们的老底子也掏去了不少以充实其他镇,这是明明摆摆地在挖你墙角,阻塞你的发育。

不过,

公孙志一直很淡然,他是燕人,他心态好;

再者,早先时候已经和李豹之子决裂过一次了,总不可能再决裂侯府一次吧?

李豹之子当初是没能力弄自己的,但现在头顶上的侯爷是真能砍自己脑袋的!

最重要的是,再有什么心思,自己岂不是三姓家奴了?

宫望被敲打了一次后,也成了受。

对此,瞎子和梁程曾专程在春天时去找过他们,促膝长谈,进行劝慰。

现在晋东,正在着力发展,大家先勒紧裤腰带,吃点苦,共克时艰,以后,大家伙肯定还会有发展的云云。

宫望和公孙志的反应自是拍着胸脯表示理解了侯爷的精神,并愿意无条件地服从侯府的一切决议。

所以,

现如今账面上来看,

不算奉新城守军的话,其余七镇,合算起来,有不到九万的正军。

基本都是标户,吃饷家里人也能有标户福利可以吃。

成本上来说,

雪海关和镇南关,分别是对雪原和对楚国的榷场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海关,明面上要交给侯府的税收除外,暗地里也就是潜规则下的油水,已经足以抹掉他们的成本开支了。

奉新城这边,丁豪和苟莫离麾下兵马,属于半训练半生产的状态。

所以,真正的“飞地”养兵,纯开销,也就梁程的那一部加上个禁止他们自己伸爪子的宫望和公孙志。

现如今,大规模的春耕早就完成,等到秋后,晋东的百姓们就不用再吃那土豆糊糊了,大家的日子,侯府的财政,也能稳步向好。

白地也有白地的好处,没地方大族给你掣肘,土地全是侯府的,不,是国有的。

近乎一切作坊,都是侯府旗下的;

这里的百姓种地,相当于全是侯府账册下的军屯地。

另一个时空里明太祖弄出了卫所制,后来被弄成了笑话,被人觉得不切实际,但其在建立之初时,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只不过后来卫所田地被各路势力权贵侵吞霸占,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最终才导致卫所的堕落,而这些,在目前平西侯府这里,在晋东,还完全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养了这些兵马,但却不是侯府现在所能做的极限,因为现在没必要去做这个极限,家底子还很薄,没必要去透支自己。

等到真的要打仗,且兵马不足时,再以正军为骨干,征发仆从兵就是了。

现在的要求就是,够用,够自保。

然后,

努力种田,努力发展商贸,努力发展作坊,

将晋东打造成一个战争潜力……

哦不,

是百姓的乐土。

当然了,现在郑侯爷出门,也能吹嘘个自己麾下有十万铁骑,遇到什么矛盾,也能摆出一副你得给本侯一个交代,否则就是本侯咽的下这口气,本侯麾下那十万儿郎也不会答应!

这十万里,真的抵得上镇北军靖南军那种素质的,打死也不到四万,多集中在梁程和金术可那里。

但,

吓唬吓唬人,也足够了。

“你与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不过,我也算是听出来了,这段时日来,晋东,经营得很可以,这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我的家,

都可以不在受战火的侵袭。”

郑侯爷点点头,道;“这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另外,还是多说说这次进京的事吧。”

军务方面,剑圣真的有自知之明了。

“进京的事,其实我有很多想法,但能说出来的,其实没有。”

“没有?”

“嗯,因为除非会涉及到我的利益,侯府的利益,晋东的利益,而其他方面,我没资格也没有余地去置喙。

大概的样子就是,

我和你,带着一帮人,进京了。

路上经过历天城,然后我们就和老田同一路了。

然后就一起进京,

再之后,

差不离就是老田坐着我也跟着在后面坐着,

老田看哪个皇子不爽我再去废掉哪个皇子,

老田说啥我就附和啥,他点头我也嗯嗯嗯。

嗯,

差不离,

就这个样子吧。”

剑圣皱了皱眉。

“您怎么了?”郑侯爷问道。

“忽然,不想陪你去了,有点丢人。”

“………”郑凡。

剑圣看向了屋子,

道;

“我很想陪着她,真的,郑凡,你该早点要个孩子了。”

“………”郑凡。

“以前我不觉得,但现在,我心里有了真正的牵挂,我很,开心。”

“………”郑凡。

剑圣随即又叹了口气,

道:

“但我真的怕你死了,因为你真的在有些时候,很倒霉,我至今都无法想象那一次下雨天,投石车的石头,是怎么隔着那么老远能砸中骑着马的你呢?”

“………”郑凡。

“你如果死了,这个院子,就不得再平静了。”

“其实,以您的本事,带着家人去隐居,日子,不会过得很差。”

剑圣摇摇头,

道:

“但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也不是他们想过的日子。”

呼,

您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吓得我还以为你撂挑子不打算陪我进京了。

“郑凡。”

“您说。”

“我很担心,你们燕国的皇帝,还没打算停歇下来。”

“呵呵,再打能打哪儿去?雪原现在像是一窝子鹌鹑,楚国又刚打过,乾国三边兵马,就是和楚国在东南掐架也没调走。

陛下再不满足,总不能豁出命了日子不过了现在去打蛮族吧?”

剑圣闻言,不再言语。

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他不会说太多,因为以前的经验表明,他只会误事。

“咳咳………”

公主跑了过来,问道:

“相公,可以上菜了么?”

郑凡点点头,

道;

“就摆这儿吧,再拿几张椅子凳子的,大家围着一起吃。”

一顿饭,

郑侯爷一家吃得其乐融融;

剑圣一家尽可能地配合装作吃得其乐融融;

总之,

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之后,

郑侯爷也没多留,带着老婆孩子告辞了。

老婆婆本意想送送客人,

忽然意识到,

没法送,

就住隔壁!

等郑侯爷走后,

小院子里,

那群先前被狐狸和猫欺负狠了的鸡开始疯狂地追着那只鸭跑;

虞吴氏回去躺着歇着了,老婆婆收拾了碗筷,什么也没问。

在这一点上,婆媳俩之前就达成了共识;

当然了,今天侯爷亲自上门后,她们更坚定不问男人的事。

男人,有男人自己的脑子,有他的想法,有他的思虑,她们作为妇道人家,不便去多问什么。

虽然,

她们并不知道,绝大部分时候,剑圣其实没什么想法和思虑;

大彻大悟的剑圣,

现在只负责用剑杀人,并不负责动脑。

不过,老婆婆还是提醒了一句:

“可别忘了回礼。”

人家给你送礼,你得回礼。

虽然老婆婆不懂得孩子没出世就办百日酒是什么个道理,但既然以这个名目办的,人也上门带礼了,甭管轻重,甭管人是不是侯府,都得回的。

剑圣点点头。

刘大虎喊道;

“天天说他喜欢吃沙琪玛哩。”

“就那个干硬的点心?”老婆婆问道。

“对哩。”

“那这会儿赶紧去买,今儿不送,明儿一早送去,记得多买点儿,不用多金贵,侯爷不看重这个,但得注重个热络,东西得多,带筐子去买。”老婆婆对剑圣吩咐道。

“好。”剑圣点头。

然后,

剑圣取了箩筐,扁担,则是龙渊。

扛着扁担,

剑圣出了门。

刘大虎赶忙追了出去,跟着剑圣。

父子俩走在路上,

刘大虎不时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爹,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脸上傻呵呵地笑着。

“傻笑个啥?”剑圣问道。

“爹,你真厉害。”刘大虎说道。

任何一个父亲,当能让自己儿子为自己感到骄傲时,都是很愉快也很满足的,剑圣,也不例外。

虽然,

儿子对自己的骄傲,中间有一个叫郑凡的东西做了个媒介。

“还好。”剑圣很谦虚。

“爹,你是不是侯爷身边的秘密亲卫啊?”

“嗯?”

“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就是侯爷身边的亲卫,穿飞鱼服的,他可神气哩。”

刘大虎进学后,学社也分了班。

相当于普通班和未来将校培养班。

用瞎子的话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西侯府下的黄埔。

那里的孩子,其父母,很多都是军中的将领亦或者是侯府里头的人。

剑圣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他之所以这次让郑凡登门,宣告了关系,一是为了给家人以一个真正的保障,二则是,他觉得,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了。

他可以给自己的儿子一个美好自信的童年,

但他没有,

他喜欢岁月静好,

但他的儿子,

在那时却得在街上遇到同学时,主动牵起那会儿在养伤,拄着拐的自己,大声喊自己爹,生怕别人不知道。

儿子很懂事,这不假;

但他,

本可以成为他在学社里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可以让他更开心的。

说到底,

以前,

还是自己自私了。

这时,

刘大虎问道;

“爹,你在侯爷身边,见过剑圣大人么?”

“呵呵,见过。”

“我也见过哩,上次和侯爷一起去颖都,我见过剑圣大人,只不过戴着斗笠,看不见脸,但我们都觉得剑圣大人好厉害,是世间最强的剑客。”

“哈哈哈,那是当然。”

“爹,你还没回答我哩,你见过剑圣大人的真容么?”

“儿子,你想见么?”

“想!”

刹那间,

被当作扁担用的龙渊即刻出鞘,

化作一道红色的游龙直冲云霄,

强横恐怖的剑气,

拔地而起,

震撼了整个奉新城的气机!

一时间,

一道道黑影从四面八方涌来,这里头,有侯爷的亲卫,也有暗桩和军中探子,都是负责保护侯府和城内安全的高手;

当他们发现这骇人的剑气时,当即以为有强敌入城,马上向这里快速赶来。

包围这里后,

这其中,

不乏有人见过剑圣真容,

当即,

有人跪下问道;

“大人,发生何事?”

“大人,可有刺客入城?”

“大人,刺客在哪里?”

空中,

龙渊还在翱翔,

划出一道道绚烂的剑气彩虹。

地上,

虞化平负手而立,

淡淡道:

“无事,只是我儿子,想见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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