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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一百九十三章 势如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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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薛三的影子,被拉出了其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长度。

尤其是那一句“认命”,更是道出了百转千肠。

人,都是想要自由的,魔王们,更是如此。

他们原本在各自的“世界”里,无论成绩好坏,扑街与否,都是主角,重生一次,却需要喊一个人主上。

习惯是习惯了,其实,也没过多的抵触,于情于理,喊郑凡一声“主上”,也是理所应当。

但如果可以选,

谁都想尽情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如果前者无法满足,

嗯,

能呼气就行。

上百名由薛三亲自训练出来的黑衣人没入了营寨之中,这些人,有一部分是在盛乐时期就被薛三挑选出来调教的,也有一部分是中途吸纳进来的江湖人士,但都继承了薛三的“衣钵”和“思维”。

其实,特种作战方式,古来有之。

取精兵而做奇效的战争思维,并不算是冷门的招数。

但能做到这么专业这么有素养这么有规划的,在这个时代,还的确是少数。

最重要的是,因为七魔王的关系,早期,郑伯爷走的,其实就是特种兵作战的路子。

因为外部的哨卡已经被清除的关系,所以这百名黑衣人潜入得很是轻松,有的,负责暗杀,有的,则负责在马厩那里准备放火。

他们的目的其实不是趁着夜色将里面的敌人全部杀光,这太天真也不可能,他们所需要做的,是在夜幕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将敌人的“外衣”,给尽可能地脱下来。

随后,

等到后方主力一个冲锋,将敌人完全冲垮。

阿铭捂着腹部下了地,站在薛三身侧。

薛三双手抱头,哼着小曲儿,道:

“有没有一种杀猪焉用宰牛刀的感觉?”

阿铭道:“就当是练兵吧,不过你之前设置时间时,会不会设置得太长了?”

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而阿铭和薛三根本就用不上这么长的时间,哪怕他们刻意以游戏的姿态去做,到头来,还剩下不少时常。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既然是练兵,就得练到最好,时间刚刚好,等我这帮手下完事儿了,天也就刚蒙蒙亮,这个时候阿程再率军冲一波,也就是一波流了。”

“哦。”

阿铭点点头。

“对了,你想好怎么舔主上了么?”

“想好了。”

“分享分享?”

阿铭摇摇头。

“这么绝情?”

“是的。”

“就不顾念一点同僚袍泽伙伴的情谊了?”

“不顾念。”

“你这么冷血的么?”

“我的血……本就是冷的。”

“……”薛三。

时间到了,

远处,

梁程亲率四千雪海骑兵,在晨曦刚刚现出一角时,发动了冲锋。

一时间,

宛若惊雷自远方滚滚而来。

营寨里的乃蛮部勇士马上被惊醒,却在下一刻,又直接陷入了慌乱。

因为百夫长这类的领头人基本已经被黑衣人潜入帐篷内刺杀了,野人部落里,等级森严,且表现得很是直接明显。

身份不同的人,他们所睡的帐篷,都是完全不一样的,真的是太好分辨了。

这一点上,他们其实应该学习郑伯爷。

存放战马的地方,也因为忽然的着火,使得战马开始在营地里飞奔。

同时,因为这里不是纯粹的驻军,乃蛮部的勇士其实都是拖家带口的,也因此,营地里还有四处奔散的族人。

总之,

如果这是一场演习的话,

伯爵府这边,可谓是精锐尽出,战斗素养、规划、执行、衔接等等层面,都无可挑剔;

而对手这边,则基本上是将能犯的错误都给犯了一遍。

梁程所率的骑兵直接冲入部落之中,骑士们马刀挥舞,开始无情地收割着面前的生命,战局,根本就没什么波澜,顷刻间呈现无法逆转的一波倒。

阿铭解开自己的酒嚢。

薛三扭头看向阿铭,问道:

“去装饮料了?”

“嗯,芬达。”

“成,你去吧,趁着主上现在不在这里,嘿嘿。”

阿铭去了。

因为正如薛三所说的,郑凡并不在这里。

此时的郑凡,距离这里至少还有一天的路程,梁程其实是前军,率先突袭这里,为后续大军开道,等按照既定计划打下这里后,梁程还将率军迂回向乃蛮部本部族群地的后方,配合主上所率领的七千多蛮族骑兵偷袭乃蛮部牧场。

魔王们本身,其实是没什么“人性”的,这里的没人性,不能算是贬义词,也不是特指他们黑暗,而是很单纯地一个用客观陈述的姿态所给出的一个形容。

薛三席地而坐,

托腮,

目露沉思。

最近他沉思的时间有点多,但沉思出来的结果寥寥。

下一刻,

薛三挠挠头,露出樊力同款的憨笑;

然后,

他又冷漠脸,露出梁程一个式样的周围人都欠我一百两的淡漠姿态;

随即,

又抽了自己一嘴巴,

恢复原样。

“难啊………”

……

战场上,没法说什么事情是肯定能被安排设计好且一丝不苟地给执行下去的,总是会出现一些意外。

比如,按照原本的计划,郑凡所率领的七千多蛮族骑兵,应该在一天后才会赶至雪原深潭西侧,结果却早到了大半天。

梁程所部正在打扫战场时,蛮族骑兵的先头骑兵就已经赶到了,也因此,梁程直接将打扫战场看押俘虏的活儿交给了后面,自己率领刚刚打了一仗的部下重新出发,开始了战略迂回。

这种情况也就只有在魔王身上才能发生,完全不给老大面子,让老大去给你收拾战场,搁在其他主公和将领那里,简直就是目无尊上的典型。

郑伯爷则是在正午的时候到了,部队行军速度比预想中的要快。

因为这些柯岩部勇士,一听要来雪原抢野人的牛羊牲畜,还能将野人变成自己的奴隶,简直跟打了鸡血一样。

这主观能动性别提了,丝毫看不出长途迁移过来的疲惫。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因为原本柯岩部在荒漠虽说算不上大部族,但也绝对不算小部族,能被蛮王忌惮且选择将你排挤走,没两把刷子的部族还真没那个资格。

长途迁移之下,牲口群开始逐渐减少,这相当于是在眼睁睁地瞧着自己的财产正在不断缩水,这真是一种煎熬。

迁移,是为了生存,掠夺,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当有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时,大家所迸发出来的激情,当真是有些可怕。

按照预先的计划,郑凡所率的这支蛮族骑兵将在这里扎营,作为明面上的出征大军,吸引乃蛮部本部族的兵马过来,同时做一个牵制,给梁程所率的那一路兵马打个掩护。

所以,郑伯爷下了马后,就直接在深潭边坐了下来。

深潭,其实就是一座湖,面积挺大,据说中间很深,但外围部分则和普通的浅滩没什么区别。

郑伯爷将靴子脱去,赤足放入潭水里。

潭水很凉,也很冰,让人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却也驱散掉了一路行军过来的疲倦。

金术可在旁边架起锅,帮忙烧起了热水。

柯岩冬哥是个很善于学习的少族长,他的学习目标,自然就是金术可,毕竟同是蛮族人,想来,他认为金术可的路线自己是能够复制的。

所以,柯岩冬哥脱去了甲胄衣物,跳入了潭水之中开始捉鱼。

荒漠绿洲上其实也是有河流和湖泊的,但面积相对较小,同时不会很密集,但柯岩冬哥的水性却是相当的好,没多久,就抓上来了两条鳕鱼。

这里的鳕鱼可不是郑凡上辈子所知道的那种海洋里的鳕鱼,这算是雪原独有的鱼种。

这时,恰好薛三也过来了,很是自来熟地从柯岩冬哥手中接过了鳕鱼,拿出一把小匕首,开始以极为娴熟地手法切生鱼片。

柯岩冬哥对薛三的刀法很是惊诧,没想到这个矮小个居然能有这种手段,这就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了,一顿饭能吃十个大馒头的柯岩冬哥,本身就是一名七品武者,也算是练刀的行家。

做好了生鱼片,薛三还取出了俩瓶瓶罐罐,一个是酱油,一个是辣椒酱,分别装碟。

再将一双银筷子放旁边热水里涮了涮,才递给郑凡,道:

“主上,没芥末,您凑合着用。”

郑凡接过筷子,夹起一片送入嘴里,味道很鲜美,且没有鱼腥味。

只不过郑伯爷其实不是很好这一口,也就吃了两三片后就示意他们一起吃。

薛三则主动凑过来,道:

“主上,这次俘虏里头有大鱼,是乃蛮王家的三王子。”

“三王子?”

“是的,主上。”

“走,去看看。”

薛三主动拿起一侧的毛巾准备帮郑凡擦脚,郑凡直接躲开,道:

“行了行了,再怎么磕碜你也不可能让你做这种事儿。”

“嘿嘿。”薛三挠挠头,露出了樊力式的微笑,道:“俺也就是做做样子。”

“呵。”

郑凡笑了一声,自己接过布擦了脚穿上靴子,起身后,对着还蹲在那儿吃生鱼片的金术可和柯岩冬哥一人来了一脚。

“做事啊,别尽知道吃!”

梁程已经率雪海骑兵迂回了,这里需要人去操持场面管事儿,郑伯爷自己可以悠哉悠哉当甩手掌柜,但这俩货却不行。

且偏偏这俩货还是这些蛮族兵真正的实际领导。

金术可忙伸手将最后几片抓起塞入嘴里,笑呵呵地对郑凡打了个欠儿,跑去操持军务了。

柯岩冬哥被郑凡一踹,眼里居然噙着泪花。

“嘿,怎么着,哭了?”郑凡问道。

柯岩冬哥摇摇头,将嘴里的鱼片咽下去后,道:“伯爷,我是想我父亲了,以前,父亲也常常这般踢我。”

一边站着的薛三眉头一紧,

艹,

是个高手!

“滚犊子,做事儿去,牛羊牲口马匹都给我收拢好,另外,管好你族人,别乱伸手,战利品等回到雪海关清算后,会分配下去的。”

“伯爷,这些路上我都已经向金术可兄弟打听过了,放心吧,伯爷,我做事还是靠谱的。”

见郑伯爷没兴趣认自己当干儿子,

柯岩冬哥也就很识相地跑去指挥自己的族人。

郑凡则带着薛三走向了看押俘虏的地方,路上,薛三有些担心道:

“主上,这支蛮族兵战斗力,有保证么?”

毕竟是刚过来的外兵,还没做过整合。

“至少,能保证一下底线吧,不会太差的,反正咱们的对手,也不强。”

这是郑凡的看法,毕竟,雪原上已经没有野人王了,而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雪原诸部,他们的战斗力,真的是有些不敢恭维。

当初无论是司徒家还是赫连家,对雪原部族都是随便捏着玩儿的。

关押俘虏的地方很大,其实就是一个圈儿,外围有一群骑士手持弓箭严阵以待,不停地巡查,里头的俘虏则全都挤在一起坐在那儿。

但特权这东西,无论是在哪里都是存在的,比如俘虏营里,有一顶帐篷,那位三王子人就在帐篷里。

梁程率军冲杀进去后,这个营寨根本就没还手之力了,族内的人只剩下投降和奔逃,三王子因为帐篷特殊,早早地就被薛三的手下给盯上了,所以他想逃也没地方逃,也没拿着刀做什么殊死抵抗,很干脆地投降。

等郑凡快要走到帐篷口时,一边陪着他的薛三拉长了声音喊道:

“平野伯到!”

边上的柯岩部勇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人在马背上行礼,有人拍胸口,有人还学着诸夏礼仪对着郑凡不伦不类地抱了个拳。

这些乱糟糟的场面让薛三略微有些不满意,默默地记在了自己小本本上,对于雪海军来说,一项能够和战斗力比肩的标准就是………礼仪。

不是寻常的礼仪,而是讲究如何能够和主上配合与呼应,能够让主上站在那里挥挥手就可以收获万众服从的感觉,让主上喊一句话,下面成千上万士卒就能跟着一起喊下一句。

总之,军队存在的第一要务,是把主上哄高兴喽,其次才是打仗。

当然了,这二者也不算冲突,这个时代,能够做到整支军队整齐划一且服从熟悉一个节奏的话,战斗力,根本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毕竟郑伯爷麾下的兵马,要么是三晋骑士出身,要么是刑徒兵和靖南军出身,要么就是蛮族兵出身,个人素质都是有保证的,不是那种宫女太监组成的方阵队。

这种高素质兵员,配合上井然的秩序打磨,战斗力提升很是明显。

不过,薛三的喊声虽然没能让周围的柯岩部勇士配合起来,但帐篷却很快被掀开,穿着一身白衬的三王子直接对着郑凡跪伏下来:

“罪民叩见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在三王子身后,还跪下来一个女人,不算年轻,但和老没什么关系。

薛三盯着吴娘子在打量,自家主上有曹贼之好已经不算是秘密了;

人银甲卫都知道派人妻过来打个潜伏,就更别提这些和主上一起相处过来的魔王们了。

郑凡伸手,弹了一下薛三的脑瓜崩。

薛三马上清醒。

郑凡没进帐篷,而是直接示意薛三在外头摆了椅子。

郑伯爷坐在椅子上,三王子依旧跪在地上。

薛三站在三王子身侧,魔丸还在郑凡甲胄里,每次出征在外时,魔丸就不能继续看很孩子了,会被郑伯爷强行带出来。

另外,还有数十名蛮族勇士在四周警戒。

出门在外,谨慎一点总没错。

万一这位三王子不像是表面看起来这般文质彬彬,而是一个隐藏着的大高手呢?

一直喜欢对别人进行斩首行动的郑伯爷对防备别人给自己依葫芦画瓢上一直不遗余力。

待得郑凡坐舒服了,

三王子抬起头,

看着郑凡,

高声道:

“伯爷,乃蛮部犯上作乱,杀戮燕民,冒犯天威,实乃罪无可赦!

伯爷出王师,伐无道,剿逆叛,乃代天行罚。

罪民愿意为伯爷鞍前,效犬马之劳,以求将功赎罪!”

文绉绉的一段话,出自于一野人之口,还真是让人有些诧异,总觉得这画风很不对劲。

但这人,确实很有水平。

乃蛮部那位王子,杀了几百个晋民,但在他嘴里,就直接变成杀了燕人。

其实,郑伯爷是被那座京观触怒的,那座京观,就是在打他郑伯爷的脸啊,能忍?

但在三王子嘴里,则变成了保护麾下子民所出的王师。

虽然晋地现在是燕国的,晋人也算是燕皇子民,这没错;

但能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直接说了出来,证明这货的政治水平真的很高。

且如今已经沦为阶下囚的他,可谓是一点都不矫情,身为被攻打方,先帮郑凡这里正名,而后直截了当地说愿意当郑伯爷的走狗,当一个带路党。

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不像是其他一些降人,明明没有抹脖子自尽的勇气,被俘后还想要梗着脖子刷一波忠贞不屈。

郑凡来了兴致,指了指依旧跪在地上的三王子,道:

“接着说。”

“伯爷,这里原本是安羊部的旧地,我乃蛮部在这里驻兵和人口不算多,而在我乃蛮部本部,勇士可征调出两万!”

郑凡抬起手,打断道:

“据本伯所知,你乃蛮部本部之地也就一万出头的控弦之士。”

“伯爷明鉴,但还有一万多,是仆从兵和下属部族的兵马。”

仆从兵这种存在,郑凡不是很适应,因为郑凡师承于田无镜,自然而然地被田无镜影响着走精兵路线。

至于乃蛮部本族的兵马,郑伯爷也不算如何瞧得上,野人的军队,只有在野人王的手中才算是真正发挥出了战斗力,其余时候,真的很一般。

比如自己去年陪着侯爷远征雪原,三万靖南军,可谓是摧城拔寨,连破诸多野人部落,若非野人王那边打破了雪海关,郑凡觉得自己还能跟着侯爷再扫一路雪原。

“伯爷,罪民在本族那里还有一批自己培养的手下,他们是愿意听从罪民命令的。”

这意思是,他能里应外合。

郑凡点点头,道:

“继续说。”

“请伯爷放罪民回去,罪民将配合伯爷拿下乃蛮部!

虽然没有罪民帮助,乃蛮部在伯爷面前也是一群土鸡瓦狗,但伯爷手底下的士卒精贵,可承受不得这种损失。

此外,罪民愿意为伯爷鹰犬,为伯爷平定雪原!”

“好,三儿,上酒。”

薛三拿出了酒嚢,先递给了郑凡,郑凡打开塞子,喝了一口,然后丢给了跪在地上的三王子。

三王子接过了酒嚢,

先对着郑凡磕了个头,

然后喜不自禁地拿起酒嚢猛喝了好几口,

他喝得太急切了,所以呛到了。

“咳咳…………咳咳…………”

吴娘子马上匍匐过去,帮他拍背。

“伯爷这酒,当真是好喝,哈哈哈。”

郑凡笑了笑,

道:

“三王子的大名,在雪原也算是传开了,就连本伯也曾听闻昔日野人王曾称赞三王子乃雪原文曲星,日后有宰辅之才。”

三王子正色道:

“伯爷,罪民乃雪原一粗鄙野人,实在当不起这等称赞。”

“雪原一野人?”

“是,伯爷。”

“曾经,也有过一个人说过类似的一句话,他说,他是荒漠一野蛮。”

三王子马上道:

“左谷蠡王之气魄,罪民十分钦佩,却不敢和左谷蠡王比肩。”

“哟,知道的还真不少。”

“伯爷,罪民喜好读书,以前也常与外面有书信往来。”

“哎呀,确实不一般啊,看来,那位野人王确实没看错人,你,不简单。”

“愿为伯爷效死!”

三王子大声道。

“好,你去死吧。”

郑凡答应了。

同时,薛三将自己的一把匕首丢到了三王子面前。

三王子当即愣住了,

怎么会这样?

郑凡打了个呵欠,

缓缓道:

“但那位野人王还说过一句话,哦,可能你不知道。他说,我攻打乃蛮部,如果遇到了你,可千万不能放过你,也不能听信你的话让你离开。

他说,你比他不如,但不如之处,也就是那一点所谓的族群父兄拖累,性格上有所欠缺;

然而,一旦乃蛮部被灭,你没了拖累,日后雪原上,就得再出一个野人王了。

我说我不怕,再来一个,大不了再收拾一个就是了。

他说,

那您怕麻烦么?”

郑凡身子微微后仰,

斜看着蔚蓝的天空,

自问自答道:

“是的,我怕烦。”

————

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