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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少臣昨天看了三个孩子写的毛笔字,简直不堪入目,就像在涂鸦。

写毛笔字讲究腕力,三个孩子年纪小,手腕没有多大的力气。

他到外面弄来了一些细沙,让三个孩子用树枝在上面练习。

不光这样,还做了几个沙袋,让他们绑在手腕上,这样可以让他们写毛笔字不会手抖。

三个孩子还没察觉到危险,还觉得有趣,把那些筛出来不用的沙子,在一边玩的不亦乐乎。

叶瑾之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乐趣在哪里,刚从山上下来,也不觉得累,果然小孩子只要有水有沙就能玩一整天这句话没错。

“娘。”玩到一半,阿皓忽然想起了什么。

小短腿屁颠屁颠的跑回去,没过一会儿,叶瑾之就看见他推着篮子出来。

“吃,好吃的。”小胖手指着篮子里的东西,让叶瑾之吃,小眼神不要太认真。

就是,不要一直乱转就好了,叶瑾之一看他这样就知道有鬼。

“娘不吃,这么好吃的东西留给我们阿皓吃。”叶瑾之才不上他的当。

阿皓急了,不是这样的,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上前拉住叶瑾之的手,要拽着她去拿,嘴里还嘀咕着。

“吃,娘吃。”

叶瑾之无法,弯腰掀开上面的布,都是一小串一小串的葡萄,都紫紫的,颜色漂亮极了。

挑了一个长的最好看的,作势要放进嘴里,阿皓脸上的小表情都要准备好了,嘴巴微张。

但谁想,叶瑾之的手一个转弯,要塞到阿皓的嘴里。

还好阿皓反应的快,连忙后退,小胖腿不断的向后移,没想到,一个没注意,脚踩空了,一个屁颠坐到地上去。

“摔疼没?”都能听到屁股落地的声音了。

“嘿嘿嘿——”不但没哭,反倒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的肉都在颤抖。

悬着的一颗心落地,叶瑾之没好气的把他抱起来,狠狠地捏了一把他脸上的肉,看着狠,其实力气很小,就是吓吓他。

“吃,吃。”这个时候还不忘让她吃,怕是个憨憨吧。

叶瑾之假装要把葡萄放到嘴里,谁知,阿皓又伸出小胖手抓住她的手。

“酸,酸,不吃。”

看见娘要吃了,又不让她吃,还眉头紧皱,深怕酸到她。

也不知道刚刚是谁让她吃的,她也不计较,看他还想赖在地上。

一把把他拎起来,以为她在跟他玩,竟然又坐下来,伸出手,要她继续。

叶瑾之心情好,也陪着他一起闹。

“哈哈哈——”一时间,房子里都是阿皓的笑声。

玩到一半,不知道又想起了什么,又屁颠屁颠的跑回去。

叶瑾之也跟在他后面,想看看他又要耍什么花招。

“看。”阿皓献宝似的把两个篮子放到叶瑾之面前。

“这么多。”叶瑾之没想到他们去一趟山,带回来这么多东西。

“全都是阿皓摘的。”阿皓指指自己,表示都是他摘得,眼睛期待的盯着叶瑾之。

叶瑾之知道他这是要自己夸夸他。

“阿皓怎么这么厉害啊,太棒了吧。”也不让他失望。

“糖。”看叶瑾之没有了,以为她忘记了,提醒她。

原来在这里等着她呢,之前她说过,谁做的好谁就可以得到一颗糖果作为奖励。

前段时间周叔叔一并寄过来的还有软糖,很受三个孩子的喜欢,但她怕糖吃多了会蛀牙,不让他们多吃。

“娘,做冰糖葫芦。”阿昭他们也闻风赶到,他们可是知道的,山楂是拿来做冰糖葫芦的。

阿皓看到两个哥哥过来就有点心虚了,不敢再吭声,要是被阿昭他们知道,会被好好收拾一顿。

叶瑾之似笑非笑的看了阿皓一眼,也没揭穿他。

“娘,爹说葡萄可以做葡萄酒。”

叶瑾之还奇怪这么酸的葡萄摘来干嘛,原来是要做葡萄酒。

得到叶瑾之的点头,同意做冰糖葫芦后,三个孩子也不走了,就在边上等着。

山楂都又红又大,既然他们想吃,那就得付出相应的劳动力。

叶瑾之指使他们把山楂拿到外面去洗,她则是把冰糖拿出来。

好像缺了一个东西,没有签子。

正巧原少臣帮几个孩子弄完沙盘进来,叶瑾之叫住他。

“没有签子?”

原少臣找的时候完全忘记还要签子了,不过——

“食堂应该有。”

食堂的大厨是新疆人,他们那边很喜欢烤肉串,大家伙经常闻得到他烤肉串的香味。

一时间没有签子也做不了,叶瑾之把那些葡萄先洗干净。

既然要做葡萄酒,那要把葡萄捣成汁才行。

葡萄上面都是脏东西,叶瑾之洗了好多道那上面的脏东西也没洗干净。

想起以前家里阿姨知道她喜欢喝葡萄酒,就每年都会买好多葡萄回来自己做。

她记得阿姨是用面粉洗的,家里好多水果她都会用面粉洗,当时她看到还以为阿姨是要炸起来吃。

她还觉得新奇,趴在那里看,但阿姨告诉她是拿来洗的。

她也不知道要倒多少面粉,完全凭感觉来,还有那一点模糊的记忆放。

把葡萄放那里静置几分钟,在这途中,她走到外面,想看看三个孩子山楂洗的怎么样了。

却不知,他们三个孩子为了吃的东西这么认真,分工合作,他们洗山楂分了三道工序。

三个人面前一人一盆水,阿昭洗第一道,阿煦洗第二道,阿皓洗第三道。

还别说,洗的还很干净,一点也不偷懒,洗干净的山楂颜色更诱人了。

原少臣回来的时候手上不光拿着签子,还拿了好大一片荷叶。

“荷叶拿来做什么?”

叶瑾之看他在洗荷叶,有些不解。

“以前我说过要给你做叫花鸡。”

叶瑾之一愣,手中熬汤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你,你还记得啊。”

脸上的笑意勉强支撑着,她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件事。

这是他们分手的前一次见面时,他说要给她做叫花鸡吃,他们在野外训练时就会做这个吃。

她没有吃过,就缠着他要他做给她吃,他当时也想给她露一手,一点儿也没犹豫,就答应了。

谁知,第二天的凌晨他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任务就离开了,那时候她还睡得香,根本不知道他悄悄的走了。

还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床头他留下的纸条,才知道。

虽然说她应该习惯了,但那天她不知道为什么特别难受。

而且他那次也是整整两个月没有一点消息,整个人处在失联状态。

再加上,那段时间公司出了状况,她一天睡不到三个小时,生理上的,心理上的情绪一下子就爆发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挺可笑的,但对当时的她来说是挺崩溃的,那个时候她真怕父母的心血会倒在她的手里。

“对不起。”

原少臣在回来的时候,就担心叶瑾之又会和之前一样,他在回来的路上心是忐忑不安的。

当时他心想,这次不管她说说什么,他也不会放手,即使锁也要把她锁在身边,不会再让她离开了。

但真正回到家的那一刻,看到她露出的笑容,他就知道自己担心的事不会发生了,那颗紧张的心瞬间就有着落了。

“你放心,我不会再闹了。”

其实原少臣并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在小家和大家中,他选择了大家。

“娘,我们串好了。”

三个孩子的出现让叶瑾之很快就收拾好情绪,不想让孩子看出来。

“这里也要好了。”叶瑾之拿了根筷子放到锅中,拿出来放凉筷子上面粘的糖变硬,咬上去脆脆的就行了。

“我来吧。”这个锅有些重,叶瑾之要拿起来不容易。

原少臣把糖葫芦放到锅里裹满糖浆,他注意到叶瑾之一直盯着她的动作。

想起以前他们出去逛街时,看到有人现做糖葫芦,会趁热把糖葫芦快速转几圈,转出糖丝。

“哇,爹好厉害。”

他们看到原少臣把一个糖葫芦转出糖丝来,糖葫芦瞬间就变了一个样子。

“给。”

三个孩子羡慕的看着爹把这根糖葫芦给了娘,叶瑾之也不客气,小心翼翼的接过糖葫芦,脸上满是欢喜。

“甜吗?”原少臣紧盯着叶瑾之,看她咬了一口,有些紧张的问道。

“噗嗤。”叶瑾之觉得好笑,这糖是她熬的,甜不甜她会不知道?

大概也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傻,原少臣转过头,继续做糖葫芦,只是耳朵的一抹红暴露了他。

“甜不甜你自己吃一口。”

叶瑾之把糖葫芦放到他嘴边,让他吃一口。

原少臣也不客气:“甜,真甜。”

眼睛毫不掩饰的盯着叶瑾之的嘴角看,叶瑾之的脸都被他看红了。

感觉到嘴角被有些粗糙的大手轻抹,原来是她刚刚吃糖葫芦时,嘴角沾到糖了。

夫妻两人若无其事的秀着恩爱,还好三个孩子忙着吃糖葫芦,没有注意到。

这天中午,叶瑾之也终于吃到了时隔几年的叫花鸡,可能自带滤镜,她觉得这是吃到过最好吃的鸡。

一家人围在后院里,直接徒手抓着鸡肉吃,还有原少臣在山上捕到的鱼,也一起烤了。

香味传到很远很远,三个孩子吃的赞不绝口,吃的满脸都是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