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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带着农场逍遥古代 > 第三十六章 金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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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舞迟疑了,这厮是什么意思?

“还不快些!”凤渊张开双臂,一副等着脱衣的架势。

磨蹭着走过去,先脱去他的开襟外袍,再摸索着解他那盘莽玉带。

找了半天,竟然找不到接口处。

凤渊半垂着眼帘,看着少女笔直的鼻梁上出现一层薄汗,凝脂一般的小脸也绯红起来,浓密的睫毛扑闪着,秀眉蹙起,抿着粉唇,焦急地在他腰上摸来摸去。

他猛地抓住她乱摸的小手,轻声斥道:“乱摸什么,这样蠢,连个腰带也不会解。”

斐舞挣了几下没将自己的手从那大手中挣出来,刚想发怒,他却带着她的小手,找到接口,教她解开。

“下次知道怎么解了?嗯?”

“嗯。”斐舞连忙答应,抽回手掌。

这个变态,自己会解还要麻烦别人,还要抱怨人家不会解,真是够了。

帮他脱去绣莽锦袍,将衣物玉带叠好放置妥当,转脸就看见那厮一身雪白丝缎里衣,躺倚在床头,修长的双腿搁在床沿上,手里捧了一本书在看。

“过来替本王捏脚。”凤渊眼皮没抬吩咐道。

斐舞嘴角微抽,恨不得踹他两脚。

“殿下,民女不会捏脚。”

凤渊抬眼看她,“怎么,你想抗旨?”

斐舞实在对他无语,忍不住说道:“圣上下旨让民女给殿下捏脚了?”

“自然没有。”凤渊悠悠道:“不过,陛下有旨,让本王协皇子来此修养,你不听本王吩咐,自然是在抗旨。”

“你!”

斐舞气冲冲走到他床前,蹲在床边脚踏上,抓住他穿着白色绫袜的脚,用力狠狠掐起来。

他也混不在意,仿佛那不是他的脚。

“还有小腿。”凤渊低垂眼皮说道。

斐舞只好又捏他的小腿。

她没看见,齐王的衣袍下,似悄悄支起小帐篷。

“你出去罢。”凤渊暗哑着声音吩咐道,侧身面向里躺去。

斐舞松口气,站起揉揉有些蹲麻的腿,跑出屋。

小顺子过来告诉斐舞,储藏室那屋给她住了。

斐舞心道,算这齐王还有良心,没让她住厨房。

储藏室也是正常房屋,不过被斐舞放置一些物品罢了,现在里面全部清理干净,还摆上家俱屏风,倒是比她之前那间还好。

床上被子是用白色新丝缎里子,深红鸾凤织锦被面缝制,里面填充的是柔白蚕丝。

探头一看床头,她的衣箱竟放在这里。

还好还好,衣箱里的衣物都在,没人动过。

趁着这一刻休息时间,斐舞赶紧进入农场收获种植,等打理好了一切,又要做下晌饭。

吴婶和坠儿被齐王派人送回马廊路,现在就只有斐舞一人忙碌了。

凤渊倒是让两个宫女过来帮忙,但被她拒绝。

为了赶紧让那个大皇子胖起来,好让他们早点滚蛋,斐舞卯足了劲,挖空心思做吃食。

他们喝的都是她从农场取出的灵泉水,吃的也是农场出产的蔬菜鸡鸭等,斐舞还悄悄弄出两只猪两只羊和一头牛,让弟弟斐云转手送进园子,请御林军帮忙杀了,自己偷偷留了不少肉类放进农场仓库,每日取点出来,换着花样做给两个祖宗用。

像什么牛肉饼,羊肉包子,红烧青虾,糖醋排骨,鱼丸子,糖醋鱼,香菇辣鸡,爆炒兔肉,猪肉蛋饺等等,凡是她会做的,或者看过吃过的,都做给他们吃。

农场出产的肉类菜类果然养人,七八天的功夫,大皇子脸色红润,也胖了一圈。

凤渊大喜,唤了斐舞过去。

“本王赏你的钗怎么没戴?”

没想到齐王第一句会问这个。斐舞老实答:“民女事情多,怕弄丢了。”

上次凤妖人送她那盒子里装的是一支嵌宝金钗,分量足,黄灿灿光华耀眼,看着就觉得富贵堂皇。

可是她不喜欢,总觉得金子都是岁数大的人戴的,没有碧玉簪清灵。

凤妖人倒是没发火,认真道:“嗯,确实不能弄丢了,凤钗上镶嵌的两只眼睛是上好的金灵石,整个大周找不出第三颗。”

什么?金灵石?

斐舞听人说过,那是一种极其稀有的宝石,贴身戴着可以驱邪避祸,延年益寿。

这厮说的是真是假?若是真的,她岂不是发了。

等抽个空子让斐云拿去首饰铺子,看看能卖多少银子?到时候再凑点,给吴刚哥哥买处宅院。

盘算好的斐舞破天荒对着凤渊笑了笑。

说话语气也恭敬真诚了些。

“殿下,过些日子重阳节快到了,民女想去城里看看,您看……”

凤渊也极其好说话,点头应允。

“正好,小顺子要去城中采买,让他捎带你去,不过,当日必须赶回来。几日后,本王要在梅林居宴客。”

啥?他要在这里宴客?斐舞眨巴着眼,想不通为什么。

不管他了,反正又不要她花银子,自己只负责做饭,其他一概不管。

斐云第二日如约而至,斐舞爬上骡车,放下帘子。

小顺子赶着马车在前面走,斐云的骡车跟在后面。

“姐,吴刚哥哥入军了。”斐云说道:“我也想去。”

“什么?”吴刚入军她不奇怪,因他武力超群,也喜欢舞枪弄棒的。可自己这个弟弟才十三岁,虽说最近壮实了,个子也疯长,现不过比她高出一点点而已。去入军,万一被朝廷派去打仗,这小身板就是秒变炮灰的料。

“不行!”斐舞掀起帘子训人他,“你才多大,给我趁早歇了心思,明日便进学府去上学。”

“姐,我说过不去上学,我跟吴刚哥哥学武功。”这小子一听吴伯或斐舞给他找学府便抗议,坚决不去。

他拒绝一次,吴伯就拿着扫帚追打吴刚一次,认为是他带坏了少爷不去上学。最后,去学府这事,在斐云的躲避拒绝之下便不了了之。

其实,斐云不去学府,心里也有他的成算,姐姐的秘密不能给别人知道,他去学府读书的话,就没人帮姐姐了。

反正,他该认识的字都认识了,他也挺喜欢舞枪弄棒的,跟吴刚学了一阵子武功,力气比原来大了,一次抗个两袋米不成问题,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那次花朝节上,被恶仆欺负刺激了他,他当时就决定,这辈子一定要学武,成为武功高强的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