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乐文小说!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7 > 第1264章 发现手掌参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太白山,地形复杂多样,具有低山、中山、高山不同的地貌特性。

界限清楚,特点各异。

主峰‘拔仙台’的海拔高度,据书中记载,有3771.2米,是国内东部的第一高峰。

南北部气候迥然不同,为此,植物和动物的分布也完全不一样。

深山中,植被茂盛,中草药遍地,除了生长有着名的‘手掌参’外,还有世界上仅存的孑遗植物--独叶草。

山里有飞禽走兽,各种凶兽齐全。

还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羊等珍禽异兽在里面繁衍生息。

几年后,国内最大的野生动物园就是在太白山成立。

太白山的‘拔仙台’封神故事,在民间广泛传说。

太白山的低山区,在800--1300米之间,很多山里人就居住在这些地区,房子依山而建,种植粮食和早年种植草药的土地,在山坡像梯田一样铺开。

除了传说中的药王孙思邈居住山中外,传说中也是道家活动的重要场所。

‘道家第十一洞天’就在山里面。

所以,吴老爷子当初虽然不得不除掉了儿媳妇,却特意给她在这片低山区找了一块‘风水宝地’安葬了她。

大概也是人老了,一种自欺欺人的手段吧?

或许,也想让躺在地下的母亲,能原谅和保佑她儿子的意思?

吴家人不愿意把吴平言接回去安葬进吴家的祖坟,吴平焘也没有去勉强家里任何人。

现在,吴平言就静静地躺在了他亲妈的身边。

夜天水曾经去过那个墓地,在半山腰处,占据了一大片土地,看着,确实是山清水秀好风光。

周边移植过来的松柏,郁郁葱葱,没人管理,野草有一人高。

李丽华的坟头,吴平焘在安葬他弟弟时,帮着清理过,现在,和她儿子的坟头一样,野草又已经长得很高。

“小水,我会把墓地缩小,就他们母子俩躺在这,占据那么多的地方,实在是浪费。

我在这里工作还会经常来看看他们,等我离开后,吴家谁还会千里迢迢跑来扫墓?”

吴平焘一边除草,一边和夜天水说道。

“平言的妻子还有儿子女儿都没有来过吗?”

夜天水帮着除草,看着一块小小石碑上刻着的吴平言的名字,上面没有落款。

那块石碑是吴平焘刻的,他心里对这个弟弟也是爱恨交加的吧?

只是那张照片还是吴平言青春年少的模样,笑得肆意张扬。

“我身边只有这张照片,还是我插队之前拍的。

在梅花县十年,我总共回去过三次,都是匆匆来去,我们兄弟俩慢慢的就形同陌路。”

吴平焘轻轻擦拭着墓碑,低声告诉夜天水。

夜天水之所以选择从梅花县进入太白山,只因为这边的山区水资源比其他地方好很多。

山地那么广阔,除了种植中成药,他还准备种植粮食。

什么产量高就种什么,以后,可以在梅花县建一家酒厂,粮食的原材料又可以‘就地取材’解决。

还可以利用那么多的草药,泡制一些强身健体的药酒出来。

比如那个手掌参,就有很多种用处。

夜天水他们今天一行九个人,三个猎户原本感到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保护领导的重担就落在他们三个人的肩上。

可是,当陈俊三个人手持步枪,腰间佩挂着手枪全副武装的从车上走下来的时候,把他们惊呆了。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庄国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三个人居然穿上了一身制服,荷枪实弹,威风凛凛。

再看看三个猎户手里已经生锈的猎枪,只觉得脸红羞愧,却又感到十足十的安全感爆棚。

不过,他们带来的大砍刀却是派上了大用场,今天他们爬的山不算很高的,这里,离开真正的深山还有很远的距离。

一路走来,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路’可以走,夜天水带着地图,看着方位指挥着大家,能钻就钻过去,不能钻就把杂草或者竹子小树砍断了走过去。

这里的树木不是遮天蔽日的那样高大密集,他们走的地方,原来是有路的。

“小水,把刀给我,我也可以的。”

三个猎户多带了三把砍刀,还有三个人手里是没有开路的刀,只能轮流着来。

庄国栋和夜天水都抢着砍了几次。

“焘哥,你背着两杆枪已经很沉了,这坡度虽然蜿蜒曲折,看似不高,但我们走的路长,你能保证不掉队就可以了。”

吴平焘的四年大学生活,把他在这山区练出来的那些劲道消耗了很多,再加上过了三十,人的精气神也差了很多。

他现在差不多回到了‘书生’的体质。

夜天水没有小瞧他的意思,庄国栋一直在大山里工作生活,爬这样的山,他一点也不吃力。

三个猎户也是三十出头的年纪,整天在山里干活走路,一把的力气。

陈俊他们三个人,虽然退伍很多年,却一直在锻炼。

夜天水自己就不用说了。

只是陈俊他们三个人砍刀握久了,手上开始起泡,才被夜天水抢过来砍一会。

拿枪的手和拿砍刀的手终究是不一样,和力气大小无关。

他们今天等于是探路,亦算是开路,有一点‘披荆斩棘’的意思,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回头往下看,原来,云里雾里的,他们已经是爬上了第一个山头。

“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大家吃饱喝足休息一会,就四周散开来看看。”

路上虽然看到了很多野兔窜过,野鸡‘噗噗噗’飞过,各种各样的鸟惊飞而起,夜天水不许谁开枪打猎。

“现在我们是上山,还有很多路要走,砍杂树开路已经费了很多力气。

现在如果打猎物只会增加大家的负担,等回去的路上,想打多少只要你们有本事拿得动,没有人限制你们。”

夜天水阻止了一次,也说明了原因,再也没有人提过。

他没有让吴平焘告诉庄国栋他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还不到时机。

所以,路上他看到了很多眼熟的药草,也只是稍微停留看看。

就准备下山的时候带一些样品下去,找人确认药草的名称和药用价值。

一个个脚下还有力气,手臂却已经酸软无力。

庆幸的是,他们今天没有遇到有攻击性的动物。

但是,夜天水稀罕的大熊猫和金丝猴,肯定也没有看到。

现在可以肯定,这座山,没有真正的凶险。

这也是夜天水想承包,眼下比较理想的选择。

太高太险,不是他想要的。

夜天水一声令下,大家停了下来,找了一块平整一点的地,吴平焘放下枪,帮陈俊三个人把背在身上的肉包子和烙的鸡蛋面饼拿了出来。

三个猎户也拿出了他们准备的‘午饭’,看到领导们的食物,有些尴尬。

拿不出手啊。

“国栋,你给他们一人两个包子,再拿一张鸡蛋饼,让他们自己分着吃。”

让他们三个人和他们一起吃,肯定不自在,还不如把东西分给他们。

吴平焘直接把这事交给庄国栋去解决。

那肉包子够大,没有其他也已经可以吃饱肚子了。

这些事就和夜天水没有关系了,他找了一块石头的地方坐下来,正午的阳光透过树的缝隙,照在人身上一片片的斑驳。

他拿毛巾浸湿擦干净手,这条路上,没有发现有山泉水。

夜天水拿起一个包子就吃,说实在话,他真饿了。

抬眼想招呼吴平焘,眼睛突然被几米远树底下的东西吸引住了。

“手掌参,株高一米以下,通常在30--80厘米。

块茎肥厚,形状似手掌,初生时为白色,后呈黄白色。

生长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灌木丛中······”

他喃喃自语,背诵着从书上看到的关于手掌参的特点。

夜天水没有站起身去仔细看,就知道自己看到的,就是手掌参!

“小水,你在念叨什么?”

吴平焘在他身边坐下来,手里拿着包子啃着。

“焘哥,我们这座山海拔有多高?”

夜天水的地图上其实有标注,是海拔1850米,他想确定一下,就顺口问了出来。

庄国栋正好走过来,马上恭敬的回道:

“夜公子,这座山的海拔有2000米不到一点。”